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梁树发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观》(批准号为96叠碍厂024),于1996年立项,2004年5月结项,其最终成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观》。课题组主要成员有:张新、黄继锋、魏小萍。该成果分为上、下两篇,现将其主要观点和基本内容摘编如下:
上篇 马克思主义观概论 马克思主义观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的观点体系,包括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和评价两个方面。马克思主义观同马克思主义理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开展马克思主义观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树立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观,以更好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科学马克思主义观的基本内容大体包括以下方面的科学认识:对于马克思主义的本质、马克思主义的一般性质、马克思主义的结构和功能、马克思主义的命运和马克思主义流派等。
直接的说,马克思主义观就是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问题的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观的“第一问题”。在马克思主义长期发展过程中,在对马克思主义的不断认识的过程中,“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提问成为具有确定的经验根据、特殊表现形式和特定意义的现象。这一提问的实质在于: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和实践的反倾向性要求、对一种什么是和什么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判断标准的追求、解决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问题。马克思主义文本的新发现、对马克思主义发展中的不同形态或阶段的评价、马克思主义本身的意识形态性质、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的不同理论倾向和研究方法等,都可能成为“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提问的理由。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有较大影响的“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提问共有五次:第一次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自己的学说并把它初步系统化的过程中,发生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自己中的提问;第二次是马克思主义者在反对伯恩施坦修正主义的斗争中的提问;第叁次是第叁国际革命马克思主义者在同第二国际机会主义思潮斗争中的提问;第四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两大思潮的对立和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大制度的对抗中的提问;第五次是在对于共产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反思中的提问。
马克思主义观是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包括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对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基本矛盾和基本规律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核心。马克思主义发展研究不能停留在对于马克思主义发展过程的简单回顾和描述上,而应从马克思主义发展的经验中发现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基本规律。这个基本规律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必须适应无产阶级具体实践的要求。
下篇 “西方马克思主义”几个代表性人物的马克思主义观 “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肇始于卢卡奇的《历史和阶级意识》一书中的“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在卢卡奇那里,它具体表现为一种方法至上的马克思主义观。所谓方法至上,就是把理论方法和结论对立起来,片面强调方法而轻视结论。卢卡奇最初是在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中的正统性问题时提出这一马克思主义观的。他提出:“我们姑且假定新的研究完全驳倒了马克思的每一个个别的论点。即使这点得到证明,每个严肃的‘正统’马克思主义者仍然可以毫无保留地接受这种新结论,放弃马克思的所有全部论点,而毫无片刻放弃他的马克思主义正统。所以,正统马克思主义并不意味着无批判地接受马克思研究的结果。它不是对这个或那个论点的‘信仰’,也不是对某本‘圣’书的注解。恰恰相反,马克思主义问题中的正统仅仅是指方法。”卢卡奇的方法至上的马克思主义观的错误之一,是它把方法仅仅理解为辩证法,而否认世界观的方法意义,实际是否认唯物主义的方法意义;错误之二,是离开论点、结论谈方法,把方法看作是可以离开论点、结论的独立自在的东西。其最终结果将是对马克思主义本身的否定。
对于柯尔施的马克思主义观的性质,研究者们素有争议。柯尔施的马克思主义观是革命的马克思主义观。它表现在把马克思主义理解为社会革命的理论,表现在对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基础的分析,表现在对于马克思主义是哲学的思想和对于马克思主义总体特征的理解。柯尔施的革命的马克思主义观的表现特征,是通过对哲学与现实、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的说明来揭示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的革命本质。他的革命的马克思主义观的重大缺陷在于,在论证哲学和马克思主义的现实性时,仅仅以其是“现实的一个组成部分”的观点作为根据。这一离开反映论的“构成论”,是哲学与现实关系问题上的机械论,实质则是唯心主义。
“实践哲学”是葛兰西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概念。在《狱中札记》中,“实践哲学”被葛兰西用来当作马克思主义的代名词,表明了他对马克思主义的特定认识。葛兰西的“实践哲学”的马克思主义观主要表现在他的“绝对的历史主义”和“实践的一元论”思想中。他认为“实践哲学”是“绝对的历史主义”,它作为一种方法,具有说明一切现象和过程的普适性。他特别把它应用于对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的说明中,把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的实现看作为一个自觉的和历史形成的过程,并从这一认识中引申出无产阶级领导权和党的形成与发展的理论。“绝对的历史主义”作为葛兰西的“实践哲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一个根本原则,首先表现在他对于世界的认识和对于客观性、现实性的理解。这种理解得出的结论是“实践的一元论”。他对“实践的一元论”的解释是:“‘一元论’这一术语将表达什么意义呢?当然不是唯物主义的,也不是唯心主义的。这一术语将标明在具体的历史行为中的对立面的同一性,也就是与某一种被组织起来的(历史化了的)‘物质’,与人所改造的自然不可分地联系着的具有具体性的人的活动(历史-精神)。这是行动(实践,发展)的哲学。”这一解释表明了葛兰西的实践哲学的唯心主义性质。葛兰西的“实践哲学”思想表明,他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是带有浓厚的唯心主义色彩的。
梅洛-庞蒂是20世纪前半期活跃于法国哲学界的存在主义哲学家,曾力图从能动性和人道主义出发寻求存在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结合。他的这一带有折中主义色彩的“结合”其结局是失败的,但是他的这种行为作为一种特殊的理论经验则带给人们诸多启示。梅洛-庞蒂的所谓“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其性质是把马克思主义存在主义化。他标榜他的哲学的模糊性,用这种“模糊哲学”对马克思主义做出的解释,掩盖了他的“存在主义化的马克思主义”本质。
阿尔都塞是法国“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代表,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观具有科学主义特征。他把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认为在“青年马克思”和成熟马克思之间有一个“认识论上的断裂”;他提出对于马克思着作理解的“症候阅读法”;他错误地解释马克思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关系;他坚持马克思主义是“反历史主义”和“理论上的反人道主义”的主张。这构成阿尔都塞的马克思主义观的结构主义性质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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