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曾志刚同志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为08叠顿闯023),最终成果为同名专着。课题组主要成员:黄明哲、赖路成、潘泽林、杨会清、卢文华、王永华。
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如下。
1.概括了党员主体地位、党员民主权利的科学内涵。党员主体地位是指广大党员在党内生活及党的实践活动中居于主导的决定地位,是“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的有机统一。主要表现为:党员,特别是普通党员的主体意识强;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得到保障;党员积极主动地履行义务,并在社会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内事务能够充分体现广大党员的意志;党的建设各项活动始终以党员为主体来展开。党员民主权利是指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形式确认的党员在党内应有的权力和利益。
党员主体地位与党员民主权利的关系:就其本质而言,党员主体地位就是党员的民主权利。党员民主权利既是党内民主的基础,也是实现党员主体地位的基础;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和保障是实现党员主体地位的基本保障。因而,党员主体地位与党员民主权利是互为前提,互为保障的。
党员主体地位的价值:指党员如何表达其政治意愿,实现其政治理想,因而党员主体地位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叁个层面上:一是骨干价值,这是党员主体地位的根本价值所在;二是智库价值,这是党员主体地位的思想价值所在;叁是凝聚价值,这是党员主体地位的政治价值所在。
党员主体地位的基本特征:指党员主体地位本质在各方面的体现。其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二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叁是个体与群体的统一,四是地位和作用的统一,五是能力素质与体制机制的统一。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基本原则:民主平等、公开公正、民主集中制、监督制约、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实事求是等。
2.探讨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具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员在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中的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学说的一贯主张,是以人为本思想在党内生活中的集中体现,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政党与和谐社会的有效举措,对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3.提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的观点。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基础。因此,必须把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着力教育党员主体充分认识和积极行使民主权利,努力拓宽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渠道,引导党员科学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强化党员意识;建立健全党员主体民主权利保障机制,使党员主体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不断促进党的先进性建设。
4.提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基石的观点。党的执政能力来自党的组织的整体能力和包括党的领导干部在内的党员能力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都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密切相关。因为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是提高党员个体能力与党的整体能力的内在动力,只有党员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尊重和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了保障,党员具有对党的事业自觉认同、自觉参与、自觉奋斗的主体意识,才能提高自身的执政能力,进而为提高党组织的整体执政能力做出积极的贡献。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存在的不足将会给党的执政能力带来一定的制约。因此,对于党组织来说,必须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有所作为,以此保证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充分调动和创造性活力的充分发挥,不断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为党员,也必须增强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着力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5.提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观点。腐败的要害和核心是权力的滥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就是要有效遏制权力滥用的腐败行为,而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具有预防腐败发生和及时发现腐败现象的功能,具有控制腐败、终止腐败、提升反腐能力的作用。因此,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必须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必须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意识教育,增强全体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意识;必须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加大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落实好党员的知情权;必须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理顺和纠正权力授受关系;必须保障党员的参与权、建议权和表决权;必须保障党员的批评权、揭发检举权和署名权;必须建立和完善党员主体行使民主权利的保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党员主体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反腐倡廉建设才能得到不断加强并取得实效。
6.提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增进党内和谐有效举措的观点。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增进党内和谐的基础和关键,是以党内和谐促社会和谐的根本要求,是科学发展观在党内和谐建设中的重要体现,也是检验以党内民主促党内和谐的重要标准。因此,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实现党内和谐,要着力提高党内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促进党员群众与党内领导干部之间的和谐;要着力保障党内选举的公信度,促进党组织活动与党的制度之间的和谐;要着力推进党务公开,促进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和谐;要着力提高党内监督的实效,维护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的和谐;要着力建立和完善党内关爱机制,巩固和发展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和谐。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实现党内和谐。
7.提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基本前提的观点。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根本要求,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关键,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当前,党员主体作用的发挥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与时代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必须确立正确的基本原则;必须强化党员意识,尤其是党员的主体意识;必须努力推进党的制度创新;必须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8.提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必须增强党员权利义务意识的观点。“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确立党员主体地位,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同时,内在地要求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坚持党员主体地位,就是坚持党员在党内的“主人翁”地位,它实际上包含“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两个方面的含义,是两者有机的统一。因此,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一要正确认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重要性,二要建立健全党内科学的权力和运行机制,叁要在党内引进竞争机制,四要完善组织重视、主体觉悟、制度保障等实现途径。
9.提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必须提高党员民主素质的观点。提高党员民主素质是实现党员主体地位和行使党员民主权利的前提,是提高党员民主能力的基础,是增强党内民主制度和实现民主制度功能的关键,是实现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民主化的保证。当前,党员民主素质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与实现党员主体地位和行使党员民主权利不相适应的问题。为此,提高党员民主素质必须不断提高党员的文化素质,不断肃清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不断增强党员的民主意识,不断提高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素养。
10.提出了完善党代会常任制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有效途径的观点。坚持和完善党代会常任制是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也是实现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制度保障。当前,党代会常任制建设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要求仍然存在不相适应的方面。因此,坚持和完善党代会常任制要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突出强化党员主体意识,建立和完善党代会常任制的制度体系,创新党代表的选举方式,构建党代表行使权利和发挥作用的保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实现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拓宽渠道,确保党代会常任制健康地向前发展。
11.比较系统地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经验及教训。8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不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留下了深刻的教训。总结这些经验教训对今天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2.较为全面地分析了国外政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实践及启示。国外一些政党通过扩大党员的知情权,提高党员的政治参与热情,解决党员的政治淡漠以及同政党日益疏远的矛盾;实现党内权力运作公开化、透明化,解决好党内权力运作的不透明状况;调动党员参与党内决策的积极性,解决好党员参与党内决策不足的现实;实现党员有效监督,解决好党员监督的“虚化”、“弱化”难题;利用互联网这一现代媒介,应对信息化削弱政党对政治信息的垄断、诠释和控制权,重新激活政党与党员之间的直接联系。这些做法及经验为我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和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责编: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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