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哲学部张春美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因技术之伦理研究》(项目批准号为04叠窜齿055),最终成果为同名专着。
作为一种“主体技术”,基因技术是在分子水平上对人的基因所进行的干预与控制活动,包括基因组研究、基因检测、基因治疗、基因转移、基因克隆等不同层面。不同于传统的客体技术,基因技术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主体均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第一,作为研究对象的人本身,不再被视为一个宏观的有机整体,而被看作一台按分子结构建造的生化机器,意味着人通过技术干预就可修改这台机器的各种“参数”。第二,基因技术采用了合成化学的人工模式,使大规模的人工制造正在取代自然的过程。第叁,作为研究主体的生命科学家正从一个以改变或增强有机体已有特征为目标的育种员转变为化学工程师,这样,在实验室里用一系列原材料合成人们所期待的新物质乃至新物种,已经成为现实。因此,基因技术在赋予人类不断扩大其干预生命的选择范围和自由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伦理挑战,引发了激烈的伦理争论。从理论上研究基因伦理难题,在实践中规范基因技术的和谐发展,成为基因伦理研究的核心内容。该成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如下:
展开基因伦理研究,首先要回答,基因技术何以成为伦理研究和伦理规范的对象。回答这一关涉基因伦理研究存在之基的问题,离不开对基因技术文化特质和价值承载的分析。这就使基因伦理研究一开始就置身于文化视域之中。就其文化特质而言,基因技术诞生伊始,就蕴含着两大文化要求:一是运用基因技术去满足人类克服疾病、增进健康的文化期望;一是运用基因技术去扩大人类干预、改变和控制人体存在与进化活动的行为选择权。这两大文化要求,牵引着基因技术的发展,也展示出基因技术的伦理本质。第一,基因技术是一种“器官投射(辞谤驳补苍&苍产蝉辫;辫谤辞箩别肠迟颈辞苍)”的人造物。这种器官投射,既反映在通过揭示基因与人类行为的关联性以消解生命神秘性的理论创新成果中,也体现在通过技术干预实现对去对生命极限的挑战(如延长生命、延缓衰老、提高生命质量等)中。正是对其复杂性及风险性的忧虑,引发了基因技术的伦理讨论。第二,在基因技术的发展中,对于“人类能否为了健康的生命质量而制约和操作其生命”的肯定,就成为治疗乃至根除疾病这一文化要求的具体反映,也成为不断推进基因技术自主积累的动力。这种自主积累,逐渐使基因技术发展脱离了个人的自觉抉择和定向活动,拥有一种自我强化趋势,并体现出“某种关系属性,这种属性的目的在于不断加强对自然界的统治,取得最大效益和全面实现一切技术可能性”。由此所造成的精神性的人日益被物质化的后果,也促使人们不断去扬弃技术理性的缺陷,伦理的思考应运而生。第叁,基因技术的发展,始终与满足提高生命质量的文化需求相联系。当人们将幸福与个体摆脱了外界妨碍、实现自我价值、保持良好身体功能联系在一起时,就要求基因技术在实现一种干预时,必须将这种文化观念与生命的未来规划联系起来。同时,在市场经济特别发达的现代社会,基因技术也越来越多地承载着某种经济趋利要求,这在基因专利申请之争、干细胞研究政策制定、基因信息的隐私与保密的伦理争论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
对基因技术伦理本质的揭示,反映了基因技术“非价值中性”特点,也表明基因技术不可能以一种摆脱伦理规范的发展态势。当基因技术发展处于常态时,其强大的物质力量往往可以通过其给予人类社会的各种正面效应而得到强化,并强化了对其物性效应的肯定评价,进而使伦理规范的作用隐蔽于技术发展耀眼光环之后,不为人们注意,甚至被人们所忽视。只有当基因技术发展处于某种失范状态,即在其负面效应日益明显,或这种负面后果的可预见性与现实性大大增强时,技术发展要求实施伦理关怀的呼吁就凸现出来,而伦理规范的促进和引导效应就会得到显现。唯其如此,展开基因技术伦理讨论、构建基因伦理规范,才具有现实意义。
展开基因伦理研究,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在科技发展加速化、文化价值多元化的社会里,如何处理具体境遇中的基因伦理难题,规范基因技术的发展。对此,基因伦理研究依托传统生命伦理学、现代生命哲学、道德哲学和应用伦理学的业已成熟的理论与原则,采用了以下文化策略:一是尊重传统。如果已经存在的法律、风俗习惯、流行的道德观及生活秩序等被证明是好的,是行之有效的,就要在基因研究中继承并维护它们。二是进行预先分析。针对基因技术的巨大风险性,通过预先的伦理分析,变放任技术发展为事先引导。叁是开展交互性技术评估(颈苍迟别谤补肠迟颈惫别&苍产蝉辫;迟别肠丑苍辞濒辞驳测&苍产蝉辫;补蝉蝉别蝉蝉尘别苍迟)。面对基因技术带来的各种不确定性,建立一种评估规范框架,认识技术风险性与复杂性,谨慎对待新技术的应用,形成了技术人文关怀建制。
基于这种权宜伦理研究思路,基因伦理研究形成了叁个伦理策略。第一,作为一种境遇伦理。在探讨具体的基因伦理问题时,基因伦理研究不拘泥于抽象不变的教条,而以灵活具体的道德规则来代替僵硬的原则,针对具体情况制定相应解决方案。“通过对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和应该如何做”这样一种以问题为导向的规范伦理探究,实现了从境界伦理到境遇伦理的转变。第二,作为一种制度伦理。一方面,这种制度安排通过所谓禁令限制和禁止科学家对某项新技术的发明、创新与推广,来避免它们可能会对人类与人类社会造成的伤害。如2005年联合国大会发布的对于克隆人的禁令,目的在于防止“人的克隆技术”可能对人类尊严造成的危害。另一方面,借助生命伦理委员会这一机制,讨论基因伦理难题、分析基因伦理新案例、制订基因伦理准则、影响公共政策制定,帮助立法者去化解新技术发展的不确定性,发挥了“生命伦理学充当政治选择的承担者,但并不强求推行某些终极的绝对真理”的重要贡献。这样,基因伦理研究不仅讨论具体情景中的道德难题,而且通过制定伦理规范来探讨基因技术的应然问题,并强调技术伦理的有效贯彻关键在于制度伦理,通过制度安排来实现伦理规约与技术实践的沟通。第叁,作为一种责任伦理。生命科学家的研究活动与其作为道德主体活动并非互不相关,作为学者的个体与作为道德的个体也不是处于两个独立的、互不依赖、互不联系的领域之中。因此,不同于传统伦理学将“责任”视为事后责任的看法,基因伦理研究强调,仅有回溯性责任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承担一种前瞻的、导向未来的事前责任。它不仅关注过去,看有没有过错,有没有因果联系,然后认定责任。更关注未来,看有没有伤害,而规定责任。强调责任伦理,意味着必须确立一种文化理念,即人的认识能力与视野、人的实践能力与范围不可能是无限的,技术不是万能的,科学家也不是救世主。只有坚持这一文化理念,才能在基因技术发展中,坚持行善、自主、不伤害和公正原则,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确保人的价值始终重于科学、技术或经济特性等任何考虑。
展开基因伦理研究,其落脚点是正确评价基因技术与伦理规范的关系。首先,要承认基因技术对当代社会伦理规范发展产生的巨大影响。面对基因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不可避免的伦理问题,必须要避免两种极端态度:一种是终止基因技术的发展,另一种是放任基因技术发展。其次,要认识到基因技术并非是中性的、无涉价值的工具和手段,要求科学家运用自己的知识与力量关注其成果的社会应用,承担起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实现对整个人类命运与发展前途的终极关怀。再次,要认识到伦理规范对基因技术具有正向引导作用。现代社会发展需要技术的进步,而技术进步离不开伦理的看护,这种人文关怀,并非外在于技术发展的约束因子,而是技术发展的内在文化要求。这种要求,在技术发展失范的情况下尤显突出。因此,基因技术伦理研究,并非约束技术发展,而是形成技术人文关怀思想,使基因技术造福于人类。
展开基因伦理研究,其学术价值在于,有别于传统生命伦理研究局限于“生死观”、“社会观”的思路,立足于基因技术发展的文化要求,揭示其价值内涵与伦理本质,从人类基因组研究、基因信息、基因专利、基因治疗、基因转移以及基因克隆这六个层面展开了基因伦理的系统研究,扩展了生命伦理的研究维度。
展开基因伦理研究,其社会价值在于,一方面,能够通过技术伦理难题的分析和讨论,更新技术观、伦理观和生命观,推进科技伦理观念变革。另一方面,探讨基因伦理原则与构建伦理规范,有助于推进我国的基因技术伦理管理,并从根本上体现在技术力量不断强化背景下对人自身的发展、对人类未来发展的深切关注,体现技术人文关怀的社会价值。
(责编: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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