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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家环境伦理问题研究

——《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伦理问题研究》成果介绍

2011年05月15日16:21

  江西师范大学曾建平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伦理问题研究》(批准号为02叠窜齿062),最终成果为《环境正义——发展中国家环境伦理问题探究》。课题组成员有:余小江、李俊红、阳子龙。

  环境与发展是当代国际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解决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要有正确的环境伦理思想作为指导。西方环境伦理思想对全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正在发生一定的影响。但是,西方的各种生态哲学体系主要是面对西方的具体情况,适应西方的社会体制,在西方的历史文化基础上提出来的。虽然它在全球生活中具有广泛的价值意义,但不可避免地带有明显的“西方中心主义”色彩。因此,在当代环境问题上,究竟是谁之环境?谁之正义?这是一个必须面对且迫切需要回答的重要问题。

  “环境正义”或“环境公正”,在广义上是指人类与自然之间实施正义的可能性问题,即种际正义;狭义上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所有主体都应拥有平等享用环境资源、清洁环境而不遭受资源限制和不利环境伤害的权利,二是指环境享用权利与承担环境保护的义务的统一性,即环境利益上的社会公正。其中主要涉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之间的国际正义、后发民族与先发民族之间的族际正义、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域际正义、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之间的群际正义。其中,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国际正义是主要矛盾。

  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贫困与环境、人口与经济、发展与环境、现代化与全球化的双重压力,因此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伦理就要研究如何缓解这个双重压力,达到双重超越:既要加速现代化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又要避免现代化的负作用;既要维护发展主权、争取发展机会,又要对子孙后代、对全球环境的安全承担责任;既要参与经济全球化,又要防范西方某些国家利用不平等的国际秩序造成损害。该项目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一、对于环境伦理思想

  1.批判接受西方环境伦理思想。最早诞生在西方社会的环境伦理思想是伦理学的进步,是达致人与自然和谐的必要途径。这一思想有着其合理性、深刻性,然而,当前发展中国家对它的创新性给予了过多的欣赏,而对它的局限性则缺少深入的反思和批判。事实上,无论是人类中心论还是自然中心论,总体上都从属于并服务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运动。它们都有着局限性和片面性,其突出表现是: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不公正性和不适应性;西方发达国家在环境理念与实践上的背离,特别是他们对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侵害及其非伦理性;西方发达国家在全球环境问题上的本应承担更多责任但他们却对自己的责任百般推诿。

  2、辨证认识可持续发展思想。发展是时代的主题,也是时代的难题。目前,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过程中遭遇到实践层面和理论层面的严重障碍和制约。在实践层面,可持续发展的矛盾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出现的价值清理和优先排序;在理论层面,可持续发展至少在认识论、方法论上受到挑战。从理论研究上看,人们大都把研究重点从各自领域集中在可持续发展“如何可能”的问题上,却忽略了对可持续发展本身所赖以成立的前提进行反省,即忽略了可持续发展“是否可能”的问题。人们往往把它当作一个无需清算的自明的规定,而实际上,它所隐含的理论前提是值得反思的和探究的。比如对于代内与代际问题,由于后代需求的虚无性、代际平等的虚无性、时间延续的虚无性,侧重于时间的连续性的可持续发展或许陷入了一个循环的二难困境中。对于可持续发展的代价性问题,由于人的实践活动是否必然干预自然生态系统、人们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不能超越“零和博弈”关系的限制、发展过程中的“所得”与“所失”之间难以权衡,同时由于人的行为的生态性标准难以确立、人的认识存在限度、生态性行为不可试错,这使得发展的无代价性和发展的生态性成为不可能。

  二、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伦理问题

  发展中国家要追求的国际层面的环境伦理观所涉及的问题主要有:(1)贫困与环境问题。贫穷本身就是发展中国家的最大“污染”。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恶化主要是由贫困造成的,环境的恶化加剧贫困。发展中国家反贫困与环境保护应当在制度公正、伦理励新和经济正义等非经济性方面做出变革。(2)人口与环境问题。发展中国家过多的人口不仅加剧了原有的贫困状况,而且进一步恶化着他们本来就脆弱的生态环境。在发展中国家还普遍存在一些落后、陈旧的人口价值观。如果我们不能认识人口问题与环境问题的内在关联性,不能确立合理的生育伦理观,并有效地解决人口问题,就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3)绿色壁垒与环境保护。能否跨越“绿色”屏障,关系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命脉和发展前途,关系到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也关系到全球经济与环境正义的实现。跨越绿色壁垒的伦理原则主要有共识性原则(共同责任,差异责任,合作义务)、禁止性原则(反对干涉内政,禁止污染转移,反对滥用资源)和命令性原则(支持发展中国家发展,给予非歧视性待遇,平等享用全球公共资源)。

  叁、对于发展中国家环境伦理的实践形式

  实践形式是落实环境伦理思想的桥梁。就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伦理主体而言,政府、公司和公民在政府决策、公司活动、个人行为上,环境伦理有着不同的原则要求和行为规范。政府和公司都是社会的主要“集体组织”,是实现环境伦理思想的集体选择或行动。如果政府的环境制度、环境决策或公司的环境意识、环境行为没有包含环境伦理理念,那么这样的环境伦理思想是无实际效果的。环境伦理不仅是一种可资社会追求的整体性伦理思想,也是一种可由个人信仰的个体性德性伦理。它既可以为组织所规约,也可以被个人所信从。消费是个人指向环境的主要行为,而消费又是“人的本质”的表现和确认,也是人的本质的不断升华、不断发展的重要条件。改变人类不健康的消费方式,全面提倡绿色消费是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必然选择。

  四、对于中国的环境伦理问题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发展要求强烈,可持续性观念尚未完全确立;政府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强烈,民众的可持续发展意识淡漠;环境权利观念发展迅速,环境责任意识相对迟缓;传统伦理观念坚固,环境伦理观念难以践履;工业文明意识突出,生态文明仍需澄明。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我国政府认识“发展”这一问题的新的里程碑,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指导思想,也是中国环境伦理学的基本理念。

  从以上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不存在普适性的环境伦理思想,西方环境伦理思想及其实践既创造了伦理的风气之先,起到了思想启蒙作用,又对发展中国家造成了生态国际不公正;第二,发展中国家不同的经济状况、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社会心理等决定了有适合自己发展的环境伦理理论;第叁,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提出的实现环境伦理形式,这种形式不是普遍性的,而是具有适应发展中国家发展的特质。
(责编:陈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