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肖湛副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宗白华朱光潜美学比较研究》(项目批准号为05颁窜齿025),最终成果为同名专着。课题组主要成员:方丽晗、郭勇健。
一、目的和意义
《朱光潜宗白华美学比较研究》有一个学术企图--希望能在朱光潜和宗白华美学的研究上有一个独特视角,并希望能在理论上有所深化,因此决定从纯粹哲学即德国唯心论的角度来重新阐释两家美学,并借助现象学、符号学、解释学、日常语言哲学和交往理论等多种理论视角,对两家美学的内涵与生发可能性作尽可能新颖的解释。
二、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
这项研究试图找出二者之间的本原差异,并论证其他差异都是这一本源差异的派生物。这一本原差异,就只能溯源至两家美学的哲学基础上来寻找,可以说,哲学根基的差异导致了其它所有的大小差异,二者之间是一种逻辑在先的关系。论文将两家美学推至德国唯心论的语境中,认为两家美学的哲学基础分别属于德国唯心论的两个发展阶段,一个归属于以康德所代表的先验唯心主义范畴,一个归属于谢林为代表的绝对唯心主义范畴。这个哲学本原的差异,导致了二者美学结构的建筑术和美学全貌的大异其趣。
对朱光潜美学而言,其核心问题即“审美意象如何可能”的条件问题,把意象的产生归结于心灵或意识的一种普遍共有的主观能力,即所谓的“直觉”。通过直觉,心灵赋予情感质料以感性直观形式,最终结果便是“情趣和意象契合混化”。这个意识构造对象的过程,体现出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对主体创造性的强调,是朱光潜美学一以贯之的核心精神,其美学也就具有了强烈的主观性特征,在方法论上也难免带有浓厚的“方法论唯我论”的色彩:“没有从自我享受到自我观照,没有经过‘心灵的综合作用’赋予以完整形象,就是没有成为‘直觉’,没有成为‘艺术’。”尽管从克罗齐的极端唯心主义审慎地后退,承认世界和其他心灵的存在,即回退到经验实在论的立场。但总的说来,朱光潜美学并未脱离康德意识哲学或主体性哲学的范畴,如他所说:“凡是美都经过心灵的创造。”&苍产蝉辫;“艺术都是主观的。”在艺术和美的领域,可以说,“所有实在都是我的意识”,都是作为意识的心灵所创造出的产物。其美学的支点,还是康德式的构造主体,即先验统觉的“我思”。难能可贵的是,在后来他也意识到了意识哲学的局限并试图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来克服其唯我论,蕴含了一个非常宝贵的趋势:从先验语用学的角度对康德式的先验哲学进行主体间性的转化。
宗白华的美学有一个更宏大的体系企图。他从本体论出发,预设了一个作为本原的绝对精神,本原是普遍的、非个体的主体或心灵,其自由与能动性体现在对宇宙的创造和推动上,历史体现为绝对主体自我决定、自我塑造、自我实现的内在连续性。绝对本原的创化是有条理和规律的,这规律在宗白华看来就是普遍的永恒真理。艺术家的职责便在于以直观的方式把握到真理,并将之表现于具体的意象之中,艺术作品因而具备了认识的功能。欣赏者通过艺术作品上达真理,并在此真理的指导下,为人类社会乃至宇宙的整体和谐这一目的而努力,这即所谓的“致中和”--进一步归纳就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表达和自我实现,受到一个目的论的指引,这目的即宇宙各种分裂与对立间的普遍和解与普遍和谐,而神圣目的或神圣秩序的实现,实有赖于人的参赞,人类肩负着神圣的道德使命。可以看出,宗白华的美学已经包含了一个从本体论到艺术论再到伦理学的宏伟框架,具备了和朱光潜美学的经验主义心理学截然不同的浓厚形而上学色彩。其整体运思的方式,和绝对唯心主义的代表人物谢林的同一哲学非常近似,宗白华的美学也因而具备了强烈的德国浪漫主义色彩,这点尤其体现在其自然观上。承袭谢林的思索,宗白华对任意不羁的“万能主体性(意志)”进行了反思和有意识的规定与限制,这一点不仅体现在作为其理论必要成分的实在论和自然主义上,也体现在其目的论伦理学上--所谓人类自由乃致善和致恶的自由,致善即克服和放弃私人或局部意志,而服从普遍意志(宇宙意志),重返大全(人并非万物的根据、基础和中心,不过是大全的一个组成部分),并致力于宇宙整体大和谐。这就很明显地体现出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意图。
从哲学根基的本原差异出发,我们可看出两家美学的诸多差异:首先是自然观和自然美的观念差别。在宗白华看来,“精神是不可见的自然,自然是可见的精神”,自然是活泼泼的生命精神,因为这气韵生动的生命精神,自然便“无往而不美”,并且是艺术美的源泉。而对朱光潜而言,其自然的解释学是一种机械论的自然观,自然是无生命的僵死之物;也不存在自在的自然美,因为凡美皆为人类心灵的主观创造。其次,审美方法的差异。朱光潜坚持克罗齐的直觉说,再加上“心理距离”等心理学内容,强调欣赏和创作都是能动性的主观创造。而宗白华的审美方法论有更丰富的层次,审美静观或心理距离,只是准备阶段,更重要的是第二阶段的审美同情即柏格森的“直觉”--经过净化还原的、放弃了个体性的主体,进入对象内部,与对象的生命节奏即绵延完全同一。第叁,朱光潜的美学,带有强烈的主观性特点,不管是直觉说还是移情说,结果都是“主观情趣表现于(心灵所构造)的意象”,在这样的艺术作品中,看到的只是第一人称的“我”的外化,看不到他人和他物的超越性和他性,本质上是唯我论的;与之相对,宗白华的美学具备了客观性的特征,不仅承认自然美,而且艺术的最高使命和最高境界,就是把客观的普遍真理(天道)象征而出。第四,艺术的性质规定。在朱光潜看来,艺术或美就是情趣的意象化,艺术因而如艾耶尔所说,只是情感的表现,而不具备认识的内涵,与真理无关。而在宗白华那里,艺术品的形式美不是最高目标,最高目标在于能“以美启真”,能将永恒的真理以动像象征而出。艺术作品因而具备了认识功能,伽达默尔所说的“艺术的真理”,在宗白华那里是可能的。第五,牵涉到一个如何理解艺术作品的解释学问题。在朱光潜那里,每个个体的每次欣赏活动,都是对艺术作品的一种直觉式再创造。这种移情式的理解模式,接近狄尔泰来解释学,还是局限于唯我论。但朱光潜也意识到了这点,对之做出了伽达默尔式的修正,强调不同视域间的融合。宗白华的理解理论,则和主观性及唯我论完全相反,他要求彻底撤除主观性和个体性,必须达致叔本华所说的“完美的客观性”,才能和对象完全同一,获得对象的真理。这种纯客观的状态,一脉相承地源自谢林的理智直观、叔本华的直观、柏格森的直觉等概念。但是,宗白华认识到,完全的客观化是不可能的,理解还是带着自身视域的理解。第六,在朱光潜那里,美和真和善是严格区分的,一旦混淆,就会损害美的自律性。而在宗白华那里,美和真和善是统一的,因为绝对本原自身就是真善美的统一,艺术作品作为绝对的客观化,本质当然必须是同一的。第七,在审美教育方面,二者都坚持“人生的艺术化”,但在朱光潜处,因为坚守真善美的区分,朱光潜的审美教育理论也和康德-席勒-叔本华的审美教育理论一致。一方面认为审美和认知、意志一样,是完整人生的一个不可缺少部分,审美教育是一种情感教育,是人性的需要。另一方面,强调审美对于人生的救赎作用,人生受充足理由支配,因而充满痛苦与厌倦,审美能让人暂时从充足理由律的支配下解脱,成为一个无意志、无时间、无痛苦的纯粹认识主体。而在宗白华那里,审美教育不仅培育美感,而且要从艺术作品中领悟到真和善,不仅要使个体生命充满音乐的节奏,而且要使宇宙充满音乐的和谐,个人必须为宇宙目的服务,即所谓的“致中和”。第八,概括上述差异,可以说,朱光潜的美学,缺乏一个宗白华美学那样的形上学本体论和宇宙论,也缺乏一个规范性的伦理学。
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这项研究成果从哲学根基的本原差异出发,对两家美学的具体差异做了细致的推论性分析和比较,在逻辑统一性和理论深度上,都有一定建树;无论是论证的角度和论证的方法、还是论证的资源方面,成果都能超出一般的研究水平,且有不同于前见的独到之处,因此,对两家美学的比较研究,应能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此外,这项研究成果对美育理论的发展和美育实践的改进也有一定的参考和促进作用。
(责编: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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