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谢俊贵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信息分化——社会信息化转型中的社会分化研究》(批准号为02叠厂贬023),最终成果为《信息的富有与贫乏——当代中国信息分化问题研究》。课题组主要成员有:贺修铭、文军、龚长宇。
一、当代社会的信息分化问题 我们正处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信息化发展阶段,人类社会正在遵循着一种发展的信息逻辑,按照一种全新的发展模式——信息化发展模式加速地运行和发展。总的来说,人类社会确实取得了不小的进步。然而,不可回避的事实是,社会的发展必然伴随着社会问题,社会问题总是与社会发展同在。在当代社会发展过程中,信息分化就是伴随着社会的信息化发展而出现的一个新的社会问题。
信息分化是社会学领域的一个新的概念,其基本涵义是:在当代社会信息化发展过程中,由于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有效应用而导出的一种人类社会的不同信息活动主体之间的信息差距及其不断扩大的社会分化现象。它是当代社会信息化过程中凸显的一种新的社会分化现象,也是当代社会信息化过程中出现的一条新的社会分化途径。它具有多方面的特征,包括客观性与必发性特征,技术性与社会性特征,普遍性与剧烈性特征。它也可以进行多角度的分类,如规则的信息分化与不规则信息分化,存在状态的信息分化与活动状态的信息分化,原生性信息分化与派生性信息分化,过慢的信息分化与过快的信息分化,公平的信息分化与不公平的信息分化,有益的信息分化与有害的信息分化等。
任何一种社会现象都既有正功能也有负功能。信息分化的正功能主要体现在它对基于信息与知识的社会分配的促进作用和对现实社会中智力劳动的认可作用。从这个角度看,信息分化的正功能是非常值得研究的。但是,正如迪尔凯姆所说,分化不同于分工,分化的基本功能在于它对社会机体的消解作用和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作用。信息分化的负功能,也即它的社会危害主要是:造成贫富分化的加剧,导致社会结构的失衡,引发社会关系的冲突。
二、中国信息分化的群体层面 该成果通过对我国中部地区一个社会信息化中等发展水平的省份——湖南群体层面信息分化的调查研究,重点分析了湖南群体层面信息分化的基本状况,并依此统计分析结果和其他有关资料对当代中国群体层面的信息分化状况进行了一个总体的估计。此次调查样本2000个,实际获得有效问卷1708份。
湖南群体层面信息分化调查主要项目数据的分析结论是:(1)在城乡两大居民群体之间,信息分化非常严重,体现出一条很大的城乡“信息鸿沟”。(2)在不同文化程度者之间,信息分化非常明显。调查数据体现出文化程度越高,家庭信息技术条件越好,获取信息的渠道层次越高,进而家庭信息拥有状况越好的规律。(3)在不同单位就职者之间,信息分化也客观存在。一般来讲,在叁资公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公司就职者在获得与拥有信息方面明显优于在私营公司、乡镇公司、其他单位(主要指农村)就职者。(4)在不同身份地位者之间,信息分化的程度也不在小。干部、知识分子是信息的富有者,无明确身份或不愿透露身份者、工人、服务人员是信息拥有的一般情况者,而农民则是信息的最贫乏者。(5)在不同经济收入者之间,信息分化可谓极其明显。调查数据显示,家庭信息获得和拥有的状况与家庭经济收入之间呈现出严格的强正相关。
根据湖南群体层面信息分化调查的分析结果和其他佐证材料,该成果对当代中国信息分化状况作了一个总体估计,即:在当代中国社会里,城乡居民群体的信息分化是不争的事实;不同教育群体的信息分化呈明显的态势;不同职业群体的信息分化乃客观地存在;不同收入群体的信息分化有突出的表现。
叁、中国信息分化的区域层面 信息分化的区域层面是从全球范围、国家范围的角度考察国家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信息分化状况的一个研究层面,属于宏观研究的范畴。该成果重点分析了中国区域层面的信息分化状况,具体内容包括中国国际层次的信息差距,中国地区层次的信息分化,区域信息分化的湖南例证。
该成果具体比较了中国与美国、日本以及与其他国家的信息差距。其中,中国与美国之间的信息差距是最大的,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1)信息能力方面的差距;(2)信息化发展速度与发展水平方面的差距;(3)信息技术普及应用方面的差距;(4)滨罢资源占有方面的差距。
中国地区层次的信息分化是本部分研究的重点所在。该成果通过利用全国及各地区信息化水平数据,全国各地区电视机、计算机拥有量及上网情况,全国各省知识发展指数差距比较,全国各地区信息差距比较,全国各地区网民分布情况等数据资料,对各省市区的信息分化、东中西部的信息分化和地区意义上的城乡信息分化状况进行了分析,进而认为:各省市区的信息分化体现出分化的严重性、涉及的广泛性和结构的梯度性;东中西部的信息分化则主要是信息化发展水平严重分化,信息化基础结构严重分化,信息的社会交流严重分化。至于城乡两地之间的信息分化,则主要体现在叁大方面:一是信息基础存在巨大差距;二是信息交流存在巨大差距,叁是信息消费存在巨大差距。
四、当代信息分化的解释模型 通过对当代社会信息分化进行技术、经济、社会的多角度考察,研究认为,“信息化发展的非均衡性”、“信息分配中的不平等性”和“信息主体条件的差异性”叁个方面是造成当代社会信息分化的重要原因,由此确立了一个当代社会信息分化的叁因素解释模型,以对当代社会的信息分化进行必要的解释。
按照非均衡发展理论的基本思路,可以建立一种非均衡信息化发展理论,这种非均衡信息化发展理论就成为我们所要建立的信息分化理论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非均衡信息化发展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当代社会有如工业化时期的非均衡发展一样,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也是非均衡的,而这种非均衡的信息化发展,便直接导致了世界不同国家之间和一国之内不同地区之间这种区域层面的信息分化,并在一定的程度上对群体层面的信息分化产生某种现实的而不是可能的严重影响。
按照学术界对社会分配中平等/不平等现象的理解,尤其是对社会分配中不平等现象的理解,可以建立一种信息不平等理论,这种信息不平等理论也就成为我们所要建立的信息分化理论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信息不平等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在当代社会中,信息的分配是不平等的,由于信息分配不平等现象的存在,不同信息主体之间的信息分化便不可避免。
按照人类社会实践活动条件差异理论的基本思路,可以建立一种信息主体条件差异理论,这种信息主体条件差异理论就成为我们所要建立的信息分化理论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信息主体条件差异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当代社会的不同信息主体之间,由于主观和客观上的原因,总存在着某些信息活动条件的差异,而这些信息活动条件的差异,便直接导致了不同信息活动主体之间的信息分化,这种由信息主体条件差异所导出的信息分化,不仅包括群体层面的信息分化,也包括区域层面的信息分化。
五、中国信息分化的社会调控 探讨社会信息化发展过程中信息分化问题的社会调控对策,为政府和社会管理机构开展信息分化问题的社会调控提供咨询是本研究的重要目标之一。笔者从叁大方面探讨了中国信息分化的社会调控问题,即:信息分化的社会调控取向、信息分化的社会调控原则、信息分化的社会调控策略。
通过确立了影响信息分化社会调控取向的两个因素,即信息拥有量和信息公平度,该成果划分出了信息分化社会调控取向的四种理想类型,即:信息贫乏/信息不公,信息富有/信息不公,信息贫乏/信息公平,信息富有/信息公平。在对信息分化社会调控取向的四种理想类型进行充分比较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要求,研究认为,当代中国信息分化社会调控行为的主导取向应该是“信息富有/信息公平”,具体一点说,也就是信息富有状态下的信息公平。
当代中国信息分化的社会调控必须考虑到信息化的推进与信息分化的调控两者的关系问题。正确的思路应该是:信息分化必须有效加以控制,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则不可逆转,同时还特别要注意通过大力推进社会信息化来有效缩小社会的信息差距,减轻社会的信息分化。当代中国信息分化的社会调控原则主要是:发展优先原则、政府主导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社会公正原则、人文关怀原则、法律护驾原则。
对于当代中国信息分化社会调控的策略,该成果根据当今学术界流行的“社会—技术”范式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考虑。从技术层面上讲,社会信息化发展过程中的信息分化必须以社会的全面信息化来对抗。从社会层面上讲,社会信息化发展过程中的信息分化的解决办法则多种多样。综合起来看,当代中国信息分化社会调控的关键对策是:强化信息基础,推进发展进程;开展信息扶贫,减缓信息贫困;发展教育事业,缩小知能差距;重视利益调整,确保社会安全;消除信息特权,维护信息公平;学习国外经验,加强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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