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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曲体文学乐体的内在规律

——《中国古代曲体文学格律研究》成果介绍

2011年05月15日16:44

  南京大学文学院俞为民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古代曲体文学格律研究》(项目批准号为07叠窜奥030),最终成果为同名专着。

  曲体文学(包括散曲与剧曲)是继词兴起的一种韵文文体和音乐文体,以其特有的艺术形式,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是我国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韵文文体和音乐文体,曲与诗、词一样,也有声韵、平仄、句式、节奏等特定的格律,因此,对曲体文学格律的研究,是曲体文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有关曲体文学格律的研究,在明清时期就已经出现了一些论着,但古代文学家们由于受到思维方式与研究方法的局限,多是罗列具体的曲牌体式,就像明代汤显祖批评沉璟那样,只是在曲谱中罗列“又一体”、“又一体”,没有对曲调的各个构成因素加以归纳与分析,指出其内在的构建规律。进入现代以来,由于曲体文学的一支即散曲的音乐因素与文体因素逐渐脱离,成为案头文体;而曲体文学的另一支即剧曲也趋于衰落,因此,曲体文学的格律也逐渐不为人们所熟悉,同时,由于对曲体文学的格律加以研究,需要有乐律学、音韵学等方面的知识,故学术界在对曲体文学加以研究时,偏重于对曲体文学的文学因素如散曲或剧曲的发展史、作家与作品等的研究。目前,学术界出现了一些与曲体文学的格律有关的论着,如唐圭璋先生的《元曲小令格律》、王守泰先生主编的《南北曲曲牌及联套述例》等,这些研究虽在古代文学理论家们论述的基础上有了提高与深入,但仍以罗列具体曲牌体式为主,对构成曲调的内在规律加以研究的甚少。又如王力先生在《古代汉语》中对曲体文学的格律虽也有专章加以论述,但只作了一般的介绍,即只是说明了“这样”,没有说明为什么是“这样”;而且只论及了文人的律曲,对于曲的另一支即民间非律曲没有论及。因此,有必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这项成果共十章,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对曲调的渊源和流变的研究。在这一部分里,通过对其他音乐文学的长短句体曲调的产生与曲体文学的曲调的产生过程进行考察,总结了长短句体曲调产生的共同规律以及曲体文学曲调产生的特殊规律,同时,通过对曲调与大曲、唱赚、诸宫调、词及民间俗曲的关系探讨与曲调的流传形式的考察,总结曲体文学格律的演进过程和变异的规律。

  二是曲调乐体诸构成因素研究。在这一部分里,主要阐明构成曲调乐体的内在规律,分别对曲体文学格律的诸构成因素如宫调、字声、句式、曲韵等加以解析,寻绎其构成特定曲调的内在规律。

  叁是曲调组合研究。曲体文学中的曲组和套曲是由若干只曲(小令)组合而成的,而只曲与只曲之间的组合,有着一定的规律。在这一部分里,对不同种类的曲调作了解析,寻绎出各类曲调不同的性质和特征,并通过对曲体文学中不同的组合形式的归类与考察,探寻由只曲组合成曲组和套曲的规律及同一曲组和套曲中的不同曲调之间的内在联系。

  四是衬字研究。衬字是曲体文学的一个重要的文体特征。在这一部分中,通过对各类衬字的考察,总结了衬字产生的原因,认为衬字的产生既与演唱者有关,用以丰富曲调的腔格或保持唱腔的顺畅,又与作曲填词者有关,用以增强语气、描写景物、使文意通顺和增强曲文的通俗性;揭示了衬字的使用的规律,提出衬字在南曲与北曲、剧曲与散曲、乐府北曲与俚歌北曲中有着不同的规律,其词性,也因所处的位置不同而异。又衬字在曲调的传唱过程中,或因约定俗成,或因演唱方式的变化,也可转变为正字。

  五是犯调研究。犯调是曲体文学中的一种特殊曲体形式,但前人只是在曲谱中罗列了一些犯调的具体句式,没有对犯调的产生及其内在的规律加以论述。在这一部分中,总结了不同曲调相犯组合的规律,按犯调所犯的主体及其形式对犯调作了分类,并对犯调的命名方式作了研究。

  六是曲调格律谱研究。曲调格律谱是曲体文学的格律的具体体现,在元明清叁代,共产生了几十种曲谱。在这一部分里,分别论述曲谱产生及其沿革,对一些主要的曲谱加以分析与评述,指出各自的特点、得失以及其间的沿袭关系。

  在研究方法上,成果的着眼点是在宏观总结,不是罗列具体的曲调格律,在考察曲调乐体的外在形式的同时,更重视探讨其内在规律。

  成果的创新之处有叁:首先在理论深度上超越了前人的研究,不仅指出曲体文学格律的“这样”,而且指出了为什么是“这样”。在考察曲体的外在形式的同时,更重视探讨其内在规律,通过对曲的诸构成因素的解析,寻绎其构成曲调以及曲组、套曲的内在规律。其次,研究的范围不局限于文人的律曲,从总体上来说,曲包括民间曲与文人曲两大类,但由于民间曲不仅资料少,而且由于民间曲的文体与乐体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曲调的构成也没有像文人的律曲那样有序,故在前人的曲体文学的格律研究中,所研究的对象几乎全为文人律曲。课题在重视对文人律曲格律研究的同时,也不偏废对民间曲构成规律的研究。第叁,在探寻曲调内在构建规律时,注意到格律的阶段性与变异性。曲体文学的格律不是一成不变的,或因不同种类的曲相互之间的交流,如南曲与北曲的交流,或是由于作家、演唱者的改革,都会对曲的格律产生影响,引起变异,因此,课题用动态的视角来审视和考察曲体文学的格律的沿革与流变,通过对曲体文学的发展流变过程的考察,寻绎出其中的规律。

  这项成果的理论与实际意义有叁:1、通过对曲调构成规律的研究,有助于曲体文学研究的深入。2、由于曲体文学与诗词有着渊源关系,故通过对曲体文学格律的诸构成因素的解析,可以为探讨诗、词等其他韵文文体的构成规律提供借鉴。3、通过对曲体文学格律的构成及其演变规律的探讨,也可为对尚在流传的曲牌体戏曲如昆曲的研究提供借鉴。
(责编:陈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