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於可训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现当代文学编年史》(批准号为05叠窜奥045),最终成果为专着《中国现代文学编年史》和《中国当代文学编年史》。课题组成员有:叶立文、李遇春。
该成果分两卷,一卷为中国现代文学编年史,一卷为中国当代文学编年史。现代文学编年史的时间上限起于1912年,下限止于1949年;当代文学编年史的时间上限起于1949年,下限止于2000年。对每一年度的文学史实的叙述,原则上以该项文学史实发生的月、日为先后次序,所录入的文学史实,包括文学思潮、理论批评、创作现象、社团流派、文学交往、文学会议、作家生平行止、作品发表出版和文学报刊的沿革变迁,以及与文学有关的重要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文化活动等背景材料。所录入的文学史实,涉及到事实经过部分,或综合各种材料进行简明扼要的叙述,或摘引某一完整的材料代替叙述者的综合,皆力求真实准确。涉及到对事实的评论部分,则征引原始文献,复现当时人的观点。涉及到对立或不同意见,则征引多家评论,以便比较。后人有对同一事实的评价,亦酌量录入,以为参证。所征引的文献,注重其典型性、代表性和权威性,并详明出处,以便检索。全部研究成果借助编年史的体例,以较为丰富翔实的史料,对中国现当代文学进行了一次历史的“还原”叙述,因而比较系统完整地展示了中国现当代文学真实客观的历史面貌,同时,也在这种“还原”历史的客观叙述中,显示了中国现当代文学发生发展的规律性。
编年体是中国古代史书最古老的一种着述体例,但现代中国文学史的编撰,大都未承此例,而是沿袭《史记》所开创之纪传体。这种纪传体的文学史,虽然也按照时间的先后,对文学史作历史的分期,依年代的次序叙事,但它的主体部分,却主要是由对作家的生平和创作的叙述、阐释和评价构成的。这种纪传体的文学史,有它的好处,是便于以文学史的基本元素——作家作品为中心,集中叙事,撮要评骘,也便于在阐释和评价作家作品的过程中,表达史家的观点和看法。它的不便之处,是史家往往因为将注意力集中于单个作家的创作,而疏于在作家与作家之间、作品与作品之间,和由作家的创作所构成的此一文学现象与彼一文学现象、此一文学潮流与彼一文学潮流之间建立整体的历史联系,因而难以形成清晰的历史线索,也不便于凸显由这些相互关联的文学史实所昭示的文学发生和发展的规律性。甚者干脆“以论带史”或“以论代史”,用对作家作品、文学现象和文学思潮的阐释与评价,代替对文学史实的梳理和叙述,或根据某种先在的理念,预设一个理论的框架,而后选择相关的文学史料填充之。这种“以论带史”或“以论代史”的方法论,无疑带有很重的先验成分。近十余年来的“重写文学史”,不在史料的钩辑发掘和述史的逻辑建构上下扎实功夫,多在作家作品、文学现象和文学思潮的阐释和评价上作“翻案文章”,不能说与这种重“论”轻“史”的文学史的观念和方法论无关。
中国现当代文学史研究,亟待改变这种“以论带史”或“以论代史”的重“论”轻“史”的局面。该成果采用编年史的体例编写中国现当代文学史,就是力图通过复活中国史学这种古老的着述体例,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学术重考据、重实证的“朴学”精神,以纠正中国现当代文学史研究的上述弊端,把中国现当代文学史研究推向一个新的更高的学术境界。编年史的体例虽然也有它自身的局限,但它的好处就在于迫使学者重新回到第一手资料中去,通过对文学史的原始资料的发掘、整理、钩沉、辑佚,占有尽可能详尽、完备同时又尽可能准确、翔实的文学史料,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这些文学史料的甄别和选择、比照和胪列,构造一个“用事实说话”的文学史的逻辑和秩序。这种文学史的逻辑和秩序,不是靠观点来“粘合”史料,而是靠史实之间的联系建立起来的,史家的观点和评价,就隐含在这些史实及其所建立的关系之中。
该成果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第一次运用编年史的体例编撰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二是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研究的观念和方法上,变“以论带史”或“以论代史”为“论从史出”,突出强调文学史学科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叁是在编年史的体例上,袭用《资治通鉴》的体例,又有所变通;四是在对史实的择取和叙述中,注意到为某种单一的文学史观和方法论所拘宥,难以进入史家视野的一些重要的文学活动、文学现象、文学思潮和作家作品,以及与之相关的文学报刊和文学机构等;五是在对史料的发掘、整理、钩沉、辑佚的过程中,有新的发现;六是以富有说服力的史实,改变了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的一些定论和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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