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农村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年龄接近60或60岁以上的约有1500万,随着这些人逐渐步入“老年人”行列,其困难救助问题愈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为帮助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老人克服困难,使他们安享晚年,必须完善救助制度,加强救助措施。一是要完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兴办农村养老服务组织,发展农村老年服务产业,鼓励独生子女与其父母同住或就近居住。二是应优化社会救助管理体系,明确人口计生部门和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救助职能,建立长效救助机制,完善应急救助机制。叁是应加强和完善惠民政策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待制度,从原则上明确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先地位。四是应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争取扩大奖励扶助覆盖面,提高奖扶金额标准,简化奖扶对象确认程序。五是应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医疗保障制度,提高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新农合报销比例,加强对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的大病救助。六是需要人口计生与民政部门通力合作,真正落实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七是应调整和完善各种计划生育保险,重点抓好新型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和独生子女保险。八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应加强自我克服困难的能力,思想上从传统的“依赖养老”转变为现代的“独立养老”。
(作者为伊春园2023入口直达大象项目“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困难救助研究”负责人、山东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责编: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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