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化实践是人类改造世界过程中创造文化产物和形成精神成果的对象化活动,它在实践的自主性、创新性和超越性方面都表现出与其它社会实践形式不同的特质;社会和文化发展的现实促使我们日益关注文化实践形态的重要作用,正确看待文化实践在社会总体实践中的地位;处理好文化实践中观念形态与实践形态、多样性与主导性、民族性与世界性、传统性与现代性的关系,有利于我们增强文化建设中的自觉性、自主性和自信心。
【关键词】文化实践;文化观念;社会总体实践;矛盾关系
实践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用以观察一切问题的主要观点。经济实践、政治实践、文化实践是社会实践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们共同构成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动力系统。随着文化软实力在一国综合竞争力中的地位不断凸显,对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以及表现形态的研究成为重要课题。英国后现代主义理论家齐格蒙特·鲍曼在《作为实践的文化》一书中把文化划分为叁种基本类型:作为概念的文化、作为结构的文化以及作为实践的文化。他通过研究表明,“文化就是将知识和旨趣融为一体的一种人类实践的方式”。(鲍曼,第285页)他认为文化的实践形态激发了文化的内在矛盾,因而对文化发展以及人类社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但通常人们对文化研究的关注点更多地集中在其观念活动或观念形态上,往往轻视甚至忽略了文化的实践形态。实践的丰富性以及文化的多样性为我们在当代反思文化的实践形态提供了重要启发。直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和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现实,阐明文化实践的内涵、特质、在社会总体实践中的地位,把握好文化实践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关系,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和全面的把握文化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从而增强文化建设的自觉性。
一、文化实践的内涵与特质
文化自产生以来就是与实践密不可分的,是始于实践、依存于实践并以实践为其重要表现形态的。在西方语境中,英语和法语中的文化(肠耻濒迟耻谤别)一词均来源于拉丁语的农业词“肠耻濒迟耻谤补”,最初的意义为土壤的培育、耕作及加工成果,后来逐渐被引申到人类精神生活领域,用来指称对人性情的陶冶和品德的培养。在中国的语言文化系统中,文化最初是分开使用的,“文”意为纹理,“化”意为教化,后在西汉时期合用为文治教化之意,刘向提出“凡武之兴,谓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说苑校证》,第380页)文化在中西方的发展和演进一直都是与实践密不可分的。文化实践不但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表现形态,而且是文化观念得以产生的基础,是文化反作用于经济、政治进而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因素。文化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精神性力量离不开对其实践形态的研究和认知。哈贝马斯认为,“不但‘文化’为‘自我和他人互动’提供了‘文化知识传递’的资源,而且‘个人’也通过‘自我和他人互动’实现了‘文化知识的再生产与创造’,由此文化传统得以形成。”(贬补产别谤尘补蝉,第253页)在哈贝马斯那里,文化实践与文化交往是理解社会结构及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
文化实践是人类改造世界过程中创造文化产物和形成精神成果的对象化活动。它是文化生产的参与者凭借一定的社会关系,创造出反映或体现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内容的文化产物的过程。葛兰西特别强调无产阶级的“文化领导权”,他指出,文化实践作为一种“绝对创造性活动”是与文化以及人的现实的历史活动联系在一起的。(葛兰西,第28页)文化实践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与人的现实的历史活动,与文化的生产、交往、消费密不可分。当今世界文化产业的兴起、文化消费的兴盛以及文化交往的日益频繁都与文化实践息息相关。文化实践建立在经济实践和政治实践的基础之上,并受其制约;同时,文化实践与经济实践、政治实践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交融,并以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形式得以积淀和传承。
我们可以从文化实践与文化活动、精神生产以及其它社会实践形式的关系中进一步理解其内涵。首先,文化实践是人的文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实践属于人类文化活动的一种,但并非所有的文化活动都表现为文化实践。文化活动既表现为实践的活动,又表现为观念的活动,二者通过文化的中介系统共同组成文化活动的总体。其次,文化实践与人的精神生产紧密相连。文化实践与文化观念相对应,而精神生产则与物质生产相对应。精神生产以社会心理和以往的精神生产活动成果为源泉,把自己的活动在物质载体中呈现出来,成为可以感知和传播的精神产物以及转化为现实的技术或制度。文化实践是精神生产的形式之一,它不同于其它精神生产之处在于,文化实践把文化观念以艺术作品、教育活动、道德践履、文化产业等形式呈现出来,从而塑造着人类的文化内涵,使人成为特定时代特定的“文化人”。再次,文化实践与经济实践、政治实践息息相关。在社会总体实践中,一定社会的文化实践建立在经济实践、政治实践基础之上并受二者发展水平的制约,同时,文化实践作用于经济实践和政治实践,进而成为改造世界的现实性力量。任何社会的发展都是在经济实践、政治实践和文化实践的共同推动下实现的。
文化实践既有同其他社会实践的共同性,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特点。一是从实践的自主性看,文化实践的主体更为多样化。经济实践和政治实践主体的利益分化,必然会引起文化实践主体的相应变化,即由过去单一性、模式化向多样性、自主性转变。文化实践往往是参与主体的自觉自愿的活动,文化消费也表现为消费者独立自主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文化产物,因而符合参与主体的兴趣和意向。正如马克思所说:“对象如何对他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从主体方面来看:只有音乐才能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说来,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5页)二是从实践的创造性看,文化实践具有非重复性和预见性。有别于经济实践、政治实践所表现出的创造性特征,文化实践的创造过程具有非重复性。形式上看似重复的文化实践过程,通过文化传统的传承以及自我和他人的互动实现了文化知识的再生产与创造。文化实践不但能够在继承人类优秀思想文化资源基础上创造出新的文化产物,而且能够对社会未来发展趋势做出预测。与物质产物的消费过程与消失过程所呈现出的一致性不同,文化消费是消费旧文化产物与创造新文化产物的统一。通过参与主体的文化实践,文化产物转化为消费者主体的内在精神活动,从而实现了文化的再创造。叁是从实践的超越性看,文化实践的目标趋向自由。文化实践通过对实践否定性本质的反映、积淀、蒸馏和内化,实现了人对现实世界的否定和扬弃,并通过各种否定提升人的主体地位,并最终把超越性的目标定位于“真”、“善”、“美”的自由境界。“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56页)换言之,在马克思那里,文化实践的领域在一定程度上乃是实践以其超越性趋向自由的典范。
由以上文化实践的特质我们可以看出,文化实践与文化的生产、交往以及消费密不可分,我们可以把文化生产、文化交往和文化消费看作是表征文化实践的三种基本样态。文化生产通过由内容、符号和媒介组成的完整结构成为文化实践的基础和前提,文化生产所产出的文化产物也是进行文化交往和文化消费的必要条件。文化交往则通过一个文化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以及不同文化系统之间的交往实践,实现彼此的沟通、解释和共识,从而为不同文化主体提供共同认可的行为规范或者合法自在的发展路向。文化消费通过主体对文化产物的消费实践,使之转化为消费主体的精神传播活动,从而开启新的文化实践过程。文化消费本质上是文化实践的再创造过程。正像伊格尔顿指出的那样,“文化和社会生活再一次紧密结成联盟, 但这时则是表现为商品的美学形态、政治的壮观化、生活方式的消费主义、 形象的集中性, 以及最终将文化变成一般商品生产的综合。”(伊格尔顿,第33页)文化生产、文化交往和文化消费相互影响,共同表征着文化实践发生、发展的过程。对文化实践内涵、特质以及表现样态的界定和阐明是我们对其展开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才能合理定位文化实践在社会实践总体中的地位并把握其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关系。
二、文化实践在社会总体实践中的地位
文化发展水平在当今逐渐成为衡量一国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文化软实力对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影响也在逐渐凸显,但文化软实力的实现离不开文化实践的推动。根据相关资料显示,美国的文化产业占世界文化市场的份额已经达到41%左右。美国通过文化产业化的实践已经造就了其文化强国和文化大国的地位,好莱坞、麦当劳、迪士尼等国际知名文化品牌在全球不断开花结果。韩剧、网游、动漫在全世界的风行不但促进了韩日文化产业的发展,而且使它们的综合国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孔子学院已经在全球建立了300余所,它作为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实践形式,与其他文化实践形式一道,正在促使中华文化的影响力在世界范围内逐步提升。全球化背景下文化实践发生和发展的现实提示我们,不仅要看到文化实践在推动社会发展中的现实作用,而且要注重从哲学层面认识文化实践在社会总体实践中的地位,进而把文化实践理解为社会总体实践的重要形式之一。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的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构成了社会关系的发源地以及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提出:“人的社会活动,不限于生产实践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他的形式,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的人所参加的。”(《毛泽东选集》第1卷,283页)可以看出,毛泽东是把“科学和艺术的活动”作为人的社会实践的基本形式之一的,究其实质来讲,这里的“科学和艺术的活动”指称的就是人类的“文化实践”活动。社会实践的形式多种多样,其地位并不是均等的。生产劳动实践相对于其它社会实践形式而言具有基础性,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文化实践都是建立在人类生产劳动实践基础之上的。一般来讲,要成为社会实践的基本形式应具备两个重要条件:首先是社会实践主体的绝大多数参与其中,其次是能够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产生十分全面的、深刻的、久远的影响。人们通常把社会实践的基本形式划分为生产劳动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验,但随着文化实践在社会总体实践中影响的不断凸显,我们认为有必要把文化实践也作为社会实践的基本形式。生产劳动实践和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无论是在参与主体的广泛性还是影响的全面性、深刻性上,都是同时满足这两个基本条件的。科学实验在社会实践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占据着重要地位,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产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影响。在由科学实验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过程中,具备专业技能的科技人员和普通民众共同参与其中,其参与主体也具有广泛性,因而科学实验是社会实践的基本形式。反观文化实践,它的参与主体涉及教育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新闻传媒工作者以及普通民众等等,其参与主体可谓非常广泛。文化实践与经济实践、政治实践相互渗透,进而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影响可谓极为深刻。事实上,要使科学实验的成果为社会大众所掌握进而转化为变革社会的物质性力量,同样离不开教育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们的教育和传播实践。文化实践和经济实践、政治实践、科学实验一样具备成为社会实践基本形式的重要条件,理应作为社会实践的基本形式。
伴随着网络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物质生产实践在社会总体实践中的影响相对减少,而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实践的比重则逐渐上升,地位不断显现。但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往往从观念形态把文化理解为对经济和政治产生反作用的精神性因素,而对文化的实践形态在文化自身发展和社会总体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要么视而不见,要么认识不足。不仅如此,文化建设自身也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文化的观念形态在各个领域以各式各样的形式得到强调,人们对科学技术、道德观念、艺术理念,价值观念、文化创意等等的价值有了不同程度的重视,但对由文化实践推动和实现的科学技术的应用,道德观念向人们道德实践的转化,艺术理念向现实艺术创作的转化,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向受教育者内在素质的转化以及由文化创意向文化创意产业转化的实践缺乏足够的认识。
在全球化的浪潮下,一方面,由文化实践确证和带动的文化软实力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和衡量一国综合竞争力的主要因素。西方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经开始制定各国的文化发展战略,并通过文化产业化之路造就了他们文化强国的地位。以美国为例,其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目前已达30%左右。中国也在21世纪之初正式把文化发展战略纳入国家发展主题,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目标。另一方面,文化实践已经日渐与经济实践、政治实践融为一体,共同推动着一国或者是一个民族的发展进步。在当代,人们已经难以清晰地把经济实践、政治实践和文化实践区分开来,它们往往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对社会发展水平发生着影响。作为文化实践的重要形式之一,文化产业的形成即是通过文化实践实现文化向经济领域的渗透,从而达到文化对经济的价值导向和提升作用的结果。以中国为例,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并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目标成为当前中国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选择。事实证明,文化实践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在社会总体实践中占有重要地位,理应成为社会总体实践的重要形式。
叁、文化实践中的若干矛盾关系
我们不但要阐明文化实践在人类社会总体实践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要把握好文化实践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关系。文化的观念形态和实践形态的关系,文化实践中多样性与主导性的关系,文化实践中世界性与民族性的关系以及文化实践中传统性与现代性的关系是我们把握文化实践规律性的主要切入点。对这些矛盾关系的把握,有利于我们增强在文化建设中的自觉性、自主性和自信心。
文化实践中观念形态和实践形态的关系。文化实践的进程与社会历史发展的总体趋势是一致的,但在现实生活中,文化发展的观念形态与实践形态之间却存在着诸多具体的差异。在社会发展的有机体中,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发展之间存在事实上的不平衡性。经济实践和政治实践由于与人们的现实利益关系更为直接,往往受到人们的重视,而文化的观念形态和理论表达往往滞后于人民群众对文化实践的现实需求,文化观念形态向实践形态的转化以及两者之间的互动往往为人们所忽视。这其中既有文化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和表现方式的影响,又有人们对文化研究的偏差于其中。事实上,由文化的观念形态向文化的实践形态的转化以及二者的互动一直以来都是普遍存在的,而且对文化发展和社会整体发展至关重要。文化要发挥其影响现实生活的实际力量,必须通过文化实践由一定的物质实践活动表现出来。如果缺失了文化实践的推动,脱离了一定的物质载体、物质形式和物质实践活动,文化观念就难以对社会生活发生实际性的影响(参见郝立新),难以把观念形态的文化资源真正转化为一个国家或者是社会发展的“文化软实力”。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构建的关键在于,通过文化的实践形态将观念形态的文化资源真正转化为与国家“硬实力”相辅相成的“软实力”。
文化实践中主导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使得任何一个国家构建精神家园的愿望比以往表现的更为强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文化实践中正确处理主导性和多样性的关系。文化实践中必然要面对和处理的主导性与多样性不是对立的,更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有机统一于文化实践的过程之中。首先,文化实践需要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一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代表着经济上占主导地位阶级的利益,往往成为文化实践中的主导性因素。如果背离了主导性的要求或者放弃主导性,文化实践就会因为缺失正确的价值导向而迷失方向。在当代中国,就是用马克思主义来指导我们的文化实践,坚持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文化发展的主导地位。其次,任何文化实践都离不开多样化文化资源以及文化发展的多样性现实。每个民族和国家的文化都有自身的特性,从而形成了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多样性表征着人类社会实践本身的异质性特征,丰富和发展着文化实践中主导性的内容和表现形式。脱离了多样性的文化实践会因为逐渐丧失吸引力和感召力而走向形式主义。我们不能无视当代文化实践中内容、风格、形式和体裁多样性的现实,也不能偏离文化实践中的主旋律,而应该坚持主导性前提下的多样性,发展多样性基础上的主导性,在主导性和多样性的辩证统一中促进本民族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文化实践中民族性与世界性的关系。一国文化往往是世界文化和民族文化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产物。伴随着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的推进,文化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文化民族性和文化世界性的关联越来越密切。文化实践中缺失了民族特色,不但不能够扎根本土,更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文化之林。同时,具有不同民族特色的文化体系也在自身文化实践和文化交往中彼此融合、相互借鉴,最终达到相互共存和共同发展。如果削弱了文化实践中的世界性,就难以吸收人类文化的思想资源,更难以使民族文化真正走向世界。正确把握文化实践中民族性和世界性的关系,站在民族文化的立场上展开与其它文化系统的沟通、交流与对话是文化发展和文化实践中的应有选择。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的圆满成功是中国民族文化实践的重大事件。这不仅诠释了中国社会发展的深厚民族文化基础,而且标示着具有民族文化魅力的中华文化正在形式多样的文化实践和交往中以全新的自信走向世界文化舞台,得到世界上更多国家和民族的接受和认同,中华文化在“走出去”的文化实践中吸引力和感召力不断增强。完全放任自由的文化全球主义和漠视文化实践世界性的文化民族主义都是我们在全球性影响日益扩大的今天应该避免的不良倾向。繁荣本民族文化的同时努力认清人类文化发展的整体趋势,在民族性和世界性融合的过程中实现自身发展是任何一个民族和国家在文化实践中应有的明智选择。
文化实践中传统性与现代性的关系。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发展都是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之上融合传统性和现代性的过程,任何文化实践过程也都同时蕴含着传统性和现代性的特征。我们在全球化的浪潮中既不可能抛却之前文化实践所积累的传统文化资源,也不可能无视当代文化实践的最新发展而止步不前。事实上,每一时代的文化实践所产生的积极成果,都作为文化传统的神圣链条中的一环保存下来,成为新的文化实践的历史起点。伴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文化实践中的传统性和现代性因素相互交融,使现代文化体系得以不断的生成和发展。通过文化实践实现的文化不断由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并不是一个自发的演进过程,而是一个在文化实践过程中对文化传统不断选择以及对世界文化的发展趋向的合理预测的双向互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扬弃传统文化中那些消极的、保守的和落后的因素,另一方面也要继承那些传统文化中积极的、开放的和契合文化实践时代特征的因素,激发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内在生机和活力,使其向着现代性的方向转化。对中国而言,我们要按照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价值诉求,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规律,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对文化实践过程中的传统性和现代性进行全面认识和积极扬弃,在传统性和现代性的互动和双向转化中增强中国文化软实力。在这一过程中必须避免两者不良倾向:一种是忽略文化实践中传统性与现代性之间的差异而夸大传统文化的现代适用性的文化保守主义;一种是对传统文化中具有恒久价值的因素视而不见,忽略文化实践的传统性中积极因素而夸大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差异的文化虚无主义。
结语
在全球化加速推进和信息化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需要全面把握文化实践的内涵、特质,正确认识文化实践在社会总体实践中的地位以及把握文化实践中的各种矛盾关系,重视由文化实践带动的文化竞争力在国家核心竞争力中的重要地位,领会文化实践的“软实力”中所蕴含的“硬道理”,用正确的理念指导解决文化实践过程中的各种重大问题。我们要不断突破妨碍先进文化发展的旧的思想观念,突破文化建设中只重观念建设而忽视实践建设的片面性,促成文化观念向文化实践的转化。要改变过去那种文化实践只是由文化工作者来引领和践行的偏颇观念,充分激发蕴藏于人民群众之中的文化创造活力,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文化实践的“剧作者”和“剧中人”。我们相信,对文化自身发展规律以及文化实践研究的不断深入,有助于提升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和自信心,有助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参考文献:
鲍曼,2009年:《作为实践的文化》,郑莉 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说苑校证》,1987年,向宗鲁 校证,中华书局。
Habermas,J.,1998,On the Pragmatics of Commun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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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立新,2012-02-26:《文化软实力的特点与提升路径》,载《人民日报》。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来源:《哲学研究》201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