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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研究”开题简报

2013年03月07日15:09来源:

2012年6月5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研究” (批准号:12&ZD008)开题论证会在华东师范大学理科大楼举行。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名誉院长陈秉公教授、东南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樊和平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哲学学院院长陈卫平教授、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顾长浩副主任、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朱贻庭教授等参加会议。课题首席专家、华东师范大学公民发展与现代德育研究中心主任余玉花教授和子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出席了会议。开题论证和专家点评由陈秉公教授主持。

首席专家余玉花教授向专家组汇报了课题计划,重点汇报了课题实施的指导思想和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思路方法、拟突破的重难点问题和主要创新点,以及如何解决研究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于余玉花教授的汇报,专家教授们先后点评,对课题的理论价值和社会意义,以及课题设计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专家们的精彩发言对于课题的顺利开展和精深研究有极大的智慧启迪。

樊和平教授指出,对于国家来说,课题立项的根本是要解决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但这是一项庞大的工程,单靠一个课题是做不过来的,需要寻找突破口,在方法和视角上聚焦,做有限的而又有效的研究。他建议:一是要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最好把当代中国的诚信状况出现出来,出一个报告或者数据库,将社会的诚信问题呈现出来,这很重要。二是要“大题小做”,解决探讨其中几个关键性的理论问题。总之,在调查研究上“开花”,在理论研究上“结果”。他还指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应当整合为一个系统来研究,即进行关联性的而不是碎片化的、外科医生式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逻辑来研究。

陈卫平教授对课题研究提出了四个建议:一是对于中西诚信文化比较研究,他认为不必花费太多精力,集中力量把研究的重点放在当前中国的诚信建设上。二是对于对策性研究,应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总体性对策,即提出宏观的诚信文化建设的对策;另一个是具体性对策,即对于推进诚信文化的诸领域,即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的对策。叁是要突出重点。由于本课题涉及范围很广,政务领域、商务领域、社会领域和司法领域都有诚信问题,不能平分力气、面面俱到。他建议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为立足点,以此来确定研究的重点。四是可以借鉴已有的诚信成果,降低研究成本,提高研究效率。

朱贻庭教授对本课题的研究提出了几点想法:一是对诚信状况的评判要以“风气”为依据,为“风气”是社会文化的重要表现。二是要以“诚信”的反面“虚假”来研究诚信问题。诚信与虚假是对立统一的,研究诚信就不能脱离虚假和不诚信。叁是要确定诚信的系统结构。诚信作为一种文化,它的内在系统是什么?诚信的内在价值与利益是什么关系?诚信与公正是什么关系?这是诚信研究必须解决的理论问题。四是对当前诚信危机的原因分析不能仅仅限于改革开放后30年,还要研究改革开放前的30年的文化因素,研究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只有把原因搞清楚了,才能有针对性的对策。

顾长浩副主任从法学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第一,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都是涉及公权力的,可以合在一起来研究,探讨诚信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关联性和互动逻辑。第二,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关键要找到一些数据。这些数据可以是直接调查的,也可以是二手的。以这些数据系统为基础,做出一个客观的分析和评价,并运用专业知识进行理论建树。第叁,政府诚信在整个社会诚信建设中占有主导的地位,起着引领的作用,要重点突破,同时也需要理论工作者提出长远性的对策。第四,要关注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对当前诚信危机的影响。第五,要重视政府诚信和社会诚信的相互影响。

陈秉公教授高度肯定了余玉花教授对本课题研究认识的高度性、准备的充分性、态度的严肃性,并对课题逻辑、结构和细节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和可行性表示赞赏,预期课题肯定会取得重大进展。指出,本课题难度较大,应当从叁个方面突破,即调研评估突破、理论突破和对策突破。

首席专家余玉花教授代表课题组感谢专家们的鼓励和点拨,表示要认真研究专家们的宝贵意见,进一步完善课题研究计划,以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投入课题研究,力争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课题组供稿)

(责编: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