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防大学王朝田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武装力量运用研究”(批准号08&补尘辫;窜顿012)已于2012年4月结项。
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武装力量运用,是指在应对各类事关国家安全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中,党和国家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的运用。具有事关全局、战略性强,涉及面广、联合性强,依法行动、政策性强,举世瞩目、关注度高等突出特点。加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武装力量运用问题研究,是确保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安全、发展的需要,是武装力量履行新的历史使命的需要,也是丰富和完善武装力量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理论的需要,对科学、高效运用武装力量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进一步提高武装力量的应急行动能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本课题在全面分析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武装力量运用的战略背景与现实需求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前沿性、敏感性、结构性、深层次问题,重点研究了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武装力量运用的时机、方式、力量投送、力量部署、组织指挥、应急保障等重大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军地联动机制、法律法规、军地联合训练和国际合作等问题,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武装力量运用中组织实施境外行动、安保警戒、反恐怖、平息暴骚乱、抢险救灾等行动的经验与启示,初步形成了本咨询报告,以期为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相关战略决策提供参考。
一、针对当前我国所面临的安全威胁,分析在我国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也面临诸多风险与挑战。其中,传统安全威胁主要来自:美国战略重心重返亚洲、中印领土争端、朝鲜半岛局势动荡、钓鱼岛及南沙群岛主权争端、台独势力仍然活跃等。非传统安全威胁主要来自:“东突”、“藏独”恐怖分裂活动,西方反华势力与境内外敌对势力联合对我渗透、分裂、颠覆、破坏,社会转型期内各种矛盾问题可能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网络安全问题,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传染病疫情,我国能源合法权益受到侵占,海外利益、境外人员及战略通道安全问题,以及经济、文化、宗教领域的不安全因素。由上述因素所导致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如果应对不当,势必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执政地位,危害国家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危害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正常生活秩序。
二、根据使命拓展的要求,系统论述了武装力量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主要任务
新世纪新阶段,着眼于应对多种安全威胁、保障国家利益拓展、承担国际责任和维护世界和平、确保完成党的叁大历史任务,胡主席明确提出了武装力量“叁个提供、一个发挥”的历史使命,其核心是武装力量职能使命实现四个“拓展”,即:由维护国家生存利益向维护国家发展利益拓展,由应对传统安全威胁向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拓展,由维护国家疆域边界安全向维护国家利益边界安全拓展,由担负抵御侵略的防御任务向担负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拓展。
研究认为,在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时,武装力量所担负的任务要根据上述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武装力量特长,主要在应对以下5类突发事件中担负多样化军事任务:一是参与应对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参与应对洪水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台风灾害、森林大火、草原牧区火灾和重大旱灾等7种自然灾害。二是参与应对重大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参与处置重大民用航空、公路交通、铁路交通、海(水)上运输等重大交通事故,矿山、建筑物倒塌、化学品泄露及爆炸等重大生产事故,以及重大群体性事故。叁是参与应对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等2种公共卫生事件。四是参与应对群体性事件、暴(骚)乱事件、恐怖破坏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等4种公共安全突发事件。五是应对军事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应对陆域边境,沿海海域、岛礁,空域,信息网络遭袭等4种突发事件。
叁、根据现实需要,论证了武装力量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需求和构成要素
研究认为,武装力量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应基于核心军事能力和已具备的应急能力,统筹“应急”、“应战”需求,兼顾应对不同战略方向、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需求,主要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能力:一是快速反应能力,主要包括快速预警、判断、决策、集结、投送、展开行动等能力。二是战略投送能力,主要包括国防交通动员、军队自身载运和指挥管理控制、环境适应、交通运输保障等能力。叁是联合行动能力,主要包括联合指挥、处置、保障等能力。四是专业保障能力,主要包括保障指挥、协调,实施快速动员,战场适应等能力。五是多手段处置能力,主要包括政策理解、形势分析、战法执行、随机应变、战法手段创新等能力。
四、比较世界主要国家应急管理模式,提出了完善我国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武装力量运用机制的主要措施
当前,世界各国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武装力量运用方面已经初步形成了体系化、法治化、科学化的应急管理体制,大致可归为美国、日本和俄罗斯等模式,具备“法律体系较为完备、组织体系较为顺畅、运行机制较为有效、保障体系较为全面、军地协调机制较为完善”等特征。与此相比,我国在此方面存在着“预警滞后、专业力量不足、应急法律体系不健全、科技装备较少、联训联演效益偏低、军地协调机制不够顺畅”等突出问题。对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是完善信息预警体系。通过加强整合、节点移植和新建等方式,建立和完善联合情报网络、情报共享机制、预警防范体系和指挥信息系统。二是完善军地联合指挥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联动”的要求,依托国家和军队现行应急体制,通过“嵌入”、“替代”、“混合”等方式,建立灵活高效的联合指挥体制;采取召开联席会议、互派联络员、建立专向职能协调机构等方式,优化联合指挥机制。叁是构建专业力量体系。通过专业化组队、模块化编组、实战化运用、合理编配部署,构建军民一体的模块化、专业化、多能化力量体系。四是形成联合保障体制。运用军队与地方两种资源、预置预储与快速征集两种方式,实现预先储备、快速保障,多法并举、持续保障。五是健全国防动员体制。通过健全完善国防动员应急预案体系、国防动员应急领导管理体系、国防动员运行机制,建立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和国家重大突发事件“一体化”的国防动员体制。六是健全军地联合训练训练体系,并突出“紧急出动”、“快速机动”、“支援行动”等重要课题的演练。七是健全军地联动机制。包括:军地应急联席会议、军地信息共享、军地联合指挥、军地联合应急值守、军地联合会商、军地联合行动、军地联合保障、军地应急演练等制度措施;军队与政府各部门、大专院校、志愿者组织等所建立的广泛联系;各级政府与军队联合组建的军地协调办公室等。
五、分析用兵时机的制约因素,提出了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武装力量运用的时机以及把握时机的基本原则
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武装力量运用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敏感性、强制性和时效性,正确把握武装力量运用时机具有重要的意义。研究认为,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处置要求,武装力量的运用时机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在第一时间及时运用。即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最短时间内,动用武装力量进行处置。主要针对重大的自然灾害、恐怖事件、暴(骚)乱事件和涉外事件。二是选择有利时机适时运用。即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在最有利的时间内动用武装力量迅速应对。主要针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
鉴于运用武装力量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常常受到决策程序、投送和通信能力、使用程度、国际因素、事件性质、法律规范、舆论媒体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在把握用兵时机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准确判断情况,果断决策;二是着眼控制局势,及时动用;叁是根据事件危害,适时动用;四是作为最终手段,用则必胜。
六、分析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武装力量运用方式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运用的对策措施
研究认为,从近年来的实践看,运用武装力量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在方式上存在着“调动程序复杂、应急响应迟缓、科学使用不够”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法律规范缺失、调用程序不明、运用权限过严、缺乏科学评估等。对此提出改进意见:一是明确武装力量应急调动的规范,主要包括国家相关部门和武装力量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和运行机制;二是明确紧急调动武装力量的方式,科学规范请求调动、命令调动、预案调动、法案调动等运用方式的使用时机、程序和方法。叁是明确应急使用的方法,主要是规范就近使用、足量使用、逐次使用、专业使用和综合使用的时机、程序和方法。四是明确武装力量运用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应急响应、力量投送、行动实施、相关保障的程序等。
七、针对当前应急投送能力偏低问题,提出加强“平战结合,军民兼容”式应急投送能力建设的具体建议
从实践看,应急投送能力不足是制约武装力量应对突发事件的显着“短板”,突出地表现在:海空投送力量明显不足,大型运载工具技术落后且数量较少,道路、机场、港口网络布局不均、综合配套设施能力较低,应急投送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对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是建立军民融合式的投送力量体系。应把武装力量投送纳入国家建设统一筹划,使国家规划计划与武装力量投送需求相衔接,提高民用运力军事适用性。二是组建航空、航海和地面运输预备役部队,加强国家战略投送后备力量建设。叁是建立高效顺畅的投送指挥体制,主要包括:建立权威高效的军地联合指挥机构,建立军地运力统一计划、归口管理机制,明确力量投送保障的指挥协调关系,加强指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向交通运输公司派驻军事代表的机制。四是加强部队投送装备建设,主要包括:扩大投送装备的数量规模,提高投送装备的技战术性能,加强投送装备的协调配套建设。五是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为力量投送提供外部支撑。六是健全立体投送网络,兼顾经济社会效益与军事效益,构建由腹地纵深直达边海防的铁路、公路、水路网和机场网络,逐步形成紧密衔接、纵贯南北、横跨东西、覆盖全域的立体式投送网络,确保力量投送的畅通。七是广泛深入地开展力量投送的训练演练。
八、总结武装力量平时部署的四种模式,提出在重点敏感地区加强武装力量部署的建议
研究认为,着眼于快速应急的需要,武装力量力量部署不能只靠临时性的应急部署,必须根据“应战”、“应急”的双重需要,在平时进行有针对性部署,主要包括任务性部署、预防性部署、应急性部署和威慑性部署。兼顾“应战”、“应急”需求,在突发事件频发区和敏感区加强应急力量部署。一是着眼不同突发事件威胁,统筹力量部署。要加强以首都为重点的政治敏感地区,以新疆、西藏为重点的西部边境地区,以沪、奥为重点的经济发达地区,以中朝边境、中缅边境为重点的边境复杂地区,以华东华南地区洪涝、西南地震多发地区、沿海多台风地区的力量部署。二是着眼及时应对危机,加强突发事件多发地区力量部署。要加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西藏屯垦部队等维稳力量的建设,加强边疆地区的重要大中城市处突维稳力量建设,加强重要交通枢纽、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警卫力量的调整与部署。叁是着眼“应急”、“应战”需求,统筹协调军地力量的兼容部署。组织开展资源调查,建立完善的数据库,跟踪掌握其分布、实力等情况,明确各应急力量的具体职责任务、处置程序及联合编组方案等。四是着眼适应不同战略方向任务的需要,完善基地体系建设。五是着眼发挥后备力量优势,完善民兵预备役应急力量体系建设。调整力量结构,优化建设布局,改进编建方式,提高专业素质。
九、研究了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武装力量组织指挥的程序、内容、方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近年来,国家和武装力量积极加强应急指挥建设,确立了联合指挥机构的组建程序及军地指挥关系,成立了实体性的应急指挥机构,规范了运用武装力量的程序,基本形成了各级、各阶段应对机制。但在实践中暴露出“指挥层次多且指挥关系较为复杂,指挥机制运行不够顺畅,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应急预案衔接不紧”等问题。对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是依托现行领导指挥体制,构建简捷高效的军地联合应急指挥机构,健全完善应急指挥机制;二是依托国家和武装力量现有的情报信息机构,建立军警民互联互通的应急情报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叁是依据高效、不间断指挥的需求,建立顺畅的军地联合指挥关系;四是着眼高效处置和有效控局,灵活运用指挥方式;五是完善现有指挥设施,为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提供快捷高效的应急指挥手段。
十、探讨了应急保障所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应急保障效能的对策建议
武装力量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对各种情报信息、通信、气象、水文、导航、运输、卫生、物资、器材、装备等保障的依赖很大。从近年来实践看,应急保障时刻面临“保障任务繁重、准备时间短、保障需求多元、保障协调难”等挑战,在组织实施应急保障时在指导思想、组织管理、保障能力等方面尚存在一定问题。对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是快速形成应急保障指挥体系、快速组建各级应急保障指挥机构、快速完善应急保障协同机制、快速形成应急保障指挥信息网络、及时对接应急保障关系、不断改进应急保障指挥方式,以提高应急保障指挥效能。二是准确掌握应急保障力量需求、及时抽调应急保障力量、科学运用应急保障力量,以提高各种应急保障力量运用的时效性。叁是根据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在不同样式、不同阶段应急保障需求,立足自我保障,加强区域保障,提供持续保障支援,进行超常保障,加强重点保障。四是加强与各方的相互协调,确保应急保障行动有序,特别要加强军兵种内部协调、多军兵种联合保障协调、军警民多方协调等。五是强化应急保障管理,突出“叁流”管理,促进多边协作管理,加强依法管理和监督管理,减少应急保障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十一、针对军地联动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健全完善措施
研究认为,当前军地联动机制主要在预案与准备、信息预警、快速决策处置、群众工作与舆论宣传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并对此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建议。
在应急预案建设方面,军地之间“相互独立、沟通不够”,应急准备的“针对性”与“适用性”不强。对此,要在应急预案制定与应急准备方面突出强调“联”,打破军地之间、行业之间的“联动壁垒”,增强应急准备的“实用性”。军地联合制定相关应急处突预案,要符合实际,要责权清晰,具有可操作性。要采取军地联动的方式实施应急准备,着重加强力量准备、保障准备和训练准备。
在联动预警与信息共享方面,军地“互联共享”、“会商预判”制度不完善,缺乏常态机制,使武装力量应急行动存在“盲目性”、“被动性”。对此,要从平时情报信息的监控与获取开始,突出强调“通”字,破除军地之间、行业之间的“信息烟囱”,提高情报预警的“时效性”。对此要着重加强军地情报交换、军地情报会商、军地信息发布等制度建设。
在联动处置决策与指挥方面,军地之间往往“临时沟通”,存在“法规欠缺”,使应急行动的“及时性”与“有效性”受到影响。对此,应完善军地联动处置决策与指挥机制,要从组建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地区市级联合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开始,就突出强调“合”,加强军地之间、行业之间应急行动的“密切协调”,提高军地联合决策与指挥的“有效性”。要在落实指挥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决策与指挥方式、指挥通信、指挥关系与相应法规制度的建设方面下功夫。一是依托军地现有指挥系统,重点构建好省、市层级联合应急指挥机构。二是按照“属地统一领导,军队集中指挥”的原则,规范军地联席决策制度,密切军地协调配合。叁是明确军地之间的指挥关系。四是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制度。
在联动群众工作与舆论宣传方面,军地之间缺乏“协调配合”,“法律政策宣传不力”,影响群众参与和配合的“积极性”以及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的“导向性”。对此,要建立和完善军地联动群众工作与舆论宣传机制,从应急行动开始,就突出强调“导”字,加强军地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间的沟通与联系,发挥舆论宣传的正确导向作用,积极营造处置的良好舆论环境。一是完善军地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间的沟通与联系机制。二是充分发挥军地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的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叁是注重网络等新型媒体的运用,形成军地共同引导舆论的新格局。
十二、借鉴国外相关立法模式和内容,提出完善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武装力量运用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措施
本报告研究了国外应急立法的英美、法国、德国、日本等模式及其主要内容,分析了我国相关法律规范在整体框架、法律层面、法规与规章层面、应急预案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对此提出:要从两个层面来完善武装力量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的规范体系。一是及时修订、整合现有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国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戒严法》、《刑法》、《宪法》、《立法法》以及《政治工作条例》、《叁战纲要》、《防暴条令》等相关内容。二是由中央军委会同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制定“武装力量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暂行条例”。以此确立动用武装力量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明确动用武装力量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条件、程序、指挥机制、决策方式、各级指挥员决策权限、各类部队所担负的任务等,健全军地情报共享、快速传送和综合保障等机制。
十叁、总结近年来军地联合训练、演习、培训模式,针对所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军地联合训练,是促进党政军指挥机制和军警民力量的整合和融合,提高军政军民联合应急等能力,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力量联训联用、行动联合高效、效果聚能增益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但在实践中,军地联合训练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单个人员和分队联合训练存在着“受训人员‘难’集中、训练经费‘难’筹集、组训力量‘难’保证、训练保障‘难’落实”等问题;二是在军地联合演习演练存在的“走过场、造声势、轻实效”问题;叁是军地联合培训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系统”问题。为了使军地联合训练向着“统一规范、集约高效,常态融合”的方向发展,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是建立军地联合训练学,深化军地联合训练理论研究。二是建立和完善各种有效机制,确保军地联训联演高效运行,包括:建立和完善统一高效的领导协调机制、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便利畅通的保障机制、覆盖全面的考核评估激励机制等。叁是采取科学有效的组训模式,确保军地联训联演得到真正落实。科学设置军地联训联演内容,合理确定军地联训联演对象,统一安排军地联训联演时间,系统规范联训联演方法,加强装备器材保障。四是加强中高级领导干部“联合应急”培训,着力提高其联合应急指挥能力。针对联合应急“跨界性”与领导干部背景“单一性”的矛盾、“高效处置、确保稳定”的政治要求与领导干部缺乏实战经验的矛盾、军地应急的联合性与军地之间缺乏了解的矛盾,应尽快形成党、政、军高级干部“联合应急培训”机制。在培训模式上,突出军地高层联合;培训对象上,突出军地高级领导干部;在培训任务上,突出军地衔接;在培训方式,突出多种方式灵活运用;在培训内容上,突出重点。
十四、分析了我国在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武装力量运用方面开展国际合作的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随着全球化发展,国际合作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已成为超越国界的行动。近年来,我国主要在联合反恐、联合救援、医药卫生、疾病防控以及海外护航中的情报共享等方面深入开展国际合作。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诸如“信息交流渠道不畅通、合作机制不稳固、相关法规政策不健全、合作领域不广泛”等问题。对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是借助联合国的平台作用,发挥我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效能;二是完善法规政策与国际接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叁是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逐步实现信息透明;四是要积极拓宽对话渠道,达成多方国际共识;五是要不断完备应对体系,进一步扩大国际合作范围。
十五、研究了五类二十个经典案例,提出了组织实施各类应急行动的基本要求
近年来,国内外在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时运用武装力量实施了一系列境外行动、抢险救灾行动、平息暴骚乱行动、反恐怖行动和安保警戒行动等。本课题认真研究了其中20个经典案例,提出了组织实施各类应急行动的基本要求。
通过分析我军亚丁湾护航、利比亚人员撤离、苏丹维和以及美军定点清除拉登等行动的经验教训,提出组织实施境外行动的基本要求:一是境外行动关乎国家重大利益,必须超前谋划筹划,实施高效指挥,保持有机协调。二是境外行动涉及国内外多部门,必须明确动员程序,更新动员方法,拓展动员领域,实施全面动员。叁是境外行动样式多、要求高,必须建强精锐力量,注重实案演练,提高专业能力。四是境外行动依靠授权展开,必须加强立法研究,积极推动国家立法,健全法规体系。五是境外行动关乎国家和武装力量形象,必须提高舆论攻防能力和宣传水平。六是境外行动依赖综合保障,必须积极探索新型保障模式,建设海外补给基地,实施军民融合式保障,提高武装力量境外保障能力。
通过分析我国抗击南方雨雪冰冻灾害、汶川抗震救灾、玉树抗震救灾、舟曲抗击泥石流以及日本地震救援和福岛核事故处置等行动的经验教训,提出组织实施抢险救灾行动的基本要求:一是抢险救灾行动政治影响大,决策层次高,行动部署应着眼全局。二是抢险救灾行动力量多元,组织协调复杂,必须及时明确指挥关系、确定协同关系、主动协调各方关系,实施统一组织指挥。叁是抢险救灾行动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力量投送需立体多维,必须充分利用民间投送力量,科学配置投送资源,发挥军兵(警)种自身优势。四是抢险救灾行动呈常态化,地位作用明显,必须加强应急体制机制建设,突出救援专业力量建设,加强应急针对性训练,加强专业装备器材研发,提高部队专业救援能力。五是抢险救灾行动专业性强、倚重高技术手段、物资消耗大,必须优化保障机制,搞好保障规划,加强战场设施建设,发挥联勤保障体制和军民融合式保障优势。
通过分析我国处置“3?14”事件、“7?5”事件以及美英等国处置街头骚乱事件武装力量运用经验和教训,提出了组织实施平息暴骚乱行动的基本要求:要充分做好应对的各项准备,及时掌握情报信息,快速机动到位、展开部署,建立坚强统一的决策核心,采取灵活运用战术,果断处置力争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对媒体的监控和管制和法律保证。
通过分析2008年印度孟买恐怖反恐怖行动、2011年巴基斯坦海军航空兵基地反恐怖行动、斯里兰卡“灭虎行动”的经验教训,提出了组织实施反恐怖行动的基本要求:一是要健全联合协同机制,包括健全联合指挥体系,坚持联合指挥制度,定期组织协同演练。二是健全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包括健全情报协作体系,完善情报侦察体系,建立情报研判体系。叁是健全对策研究机制,加强预案制定、战法研究、重难点问题解决。四是突出针对性训练,包括强化心理训练、专业内容训练、实案化演练等。五是加强处置力量建设,包括反恐怖国家队伍,镇守省会、辐射全省的反恐大(中)队,加强驻守各市、辐射全以的反恐怖排以及立足目标、辐射周边的反恐小分队的建设。六是加强反恐防化保障,其准备要“早”,其行动要“快”,其力量要“合”。七是完善反恐怖资料数据库,搞好反恐怖资料数据库方案顶层设计,抓好反恐怖信息资料的分类搜集和整理,抓好反恐怖资料数据库的管理和使用。
通过分析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安保警戒行动的经验教训,提出了组织实施安保警戒行动的基本要求:一是认清安保形势,包括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把握任务繁重、持续时间长、勤务组织难度大的特点,积极面对备勤时间紧、安保任务多、勤训矛盾突出等问题。二是确立科学的指导原则,全面贯彻“全面防范、统筹兼顾、积极主动”的思想。叁是打牢官兵思想根基,用“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要求教育部队官兵,确保官兵政治可靠不变质、一言一行为人民、本领过硬打得赢。四是提高防范水平,要充分设想情况,周密制定各类行动预案;备足各类战备物资,保持装备器材的良好状态;紧贴任务实际,加强情报搜集和实战演练。五是强化素质训练,特别抓好基础训练、情况处置训练、专业处置训练和心理训练。六是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系统指挥机制、协同运作机制、政治保证机制。七是搞好综合保障,要建立健全后勤保障指挥机构,不断完善各类保障预案,在装备器材上要舍得投入,在文化生活上要用心投放,搞好卫勤保障。
(课题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