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夏杰长研究员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研究”(批准号08&补尘辫;窜顿041)已于2012年5月结项。
一、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意义重大
加快服务业发展,不断提服务业比重、优化服务业布局、提升服务业层次、拓展服务业功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服务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措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服务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是,我国服务业增长速度仍落后于工业增长、服务业比重(包括占骋顿笔比重和劳动就业比重)徘徊不前、服务业发展地区差距显着、服务业结构不尽合理、服务业布局有待完善、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还较突出,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力度与水平尚需提高等等。本项目立足全球、立足全局、立足全程,从全球化的视角出发,从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出发,从服务业发展的路径与规律出发,深入探讨了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定位、重点领域、区域协调、发展模式、发展路径和发展战略等重要问题。这些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对现代服务业实践的指导和参考价值。
二、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律与趋势
服务发展与演变有其自身特点和规律。一般而言,工业化水平和城市化进程与服务业发展趋势息息相关。服务业发展基本可以分为叁个阶段:从属地位阶段、并驾齐驱阶段和主导地位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全球经济发展的一个明显趋势就是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服务业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导产业。其趋势具体表现为:全球经济服务化、制造业服务化、服务制造化、服务信息化、服务低碳化、服务外包化,等等。中国发展现代服务业要坚持走“高端化、集群化、差异化、外向化”道路,实现服务业的“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要致力建设“功能完善、业态丰富、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辐射较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叁、中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目标与任务
中国“十二五”时期,中国服务业发展要达到如下目标:
一是提高服务业占比。到2015年,服务业占骋顿笔的比重较2010年提高4个百分点,实现“叁二一”的产业结构。推动特大城市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二是提升服务业水平。拓展服务业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生产性服务业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撑作用明显提高,生活性服务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经济文化需求能力明显增强,服务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取得突破,实现共同发展。创新一批服务业新型业态,发展一批服务业新兴产业,建设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创建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着名品牌。
叁是促进区域服务业发展。逐步形成与区域经济发展定位相一致、与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适应的区域服务业发展新格局。培育一批主体功能突出的国家和区域服务业发展示范区,形成一批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强的国家和区域服务业园区,大力推进城市服务升级换代,构建和完善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体系。
四是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加快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能够市场化经营的社会事业领域,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增加市场供给。积极探索并研究制定适合新型服务业态发展的相关管理办法。到2015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6000亿美元。五是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和就业者素质。到2015年,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较2010年提高4个百分点,服务业成为吸纳就业人数最多的产业。服务业就业者素质明显提升,创新能力显着提高。
四、中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五大战略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其发达程度是衡量经济社会现代化水平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标志,也是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手段。我们正面临着服务业大发展的难得机遇,要充分发挥服务业在促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开创服务业大发展的新局面。推动中国现代服务业大发展,要有全新的战略思路:
一是创新发展战略。创新是服务业效率提升和质量提高的关键要素。服务业领域的创新主要包括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两个方面,抓住了这两个方面的创新,就把准了服务业发展的原动力。制度创新的着力点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服务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而价格机制又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所以,要理顺好服务业价格形成机制和定价机制,特别要善于运用价格机制支持和促进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的发展。尽快实行与工业用水、用电、用气、用地等方面平等的价格政策,为现代服务业发展争取一个平等的制度环境。加强对服务价格的管理,加快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市场化改革要求的服务业价格分类管理制度。技术创新是服务业现代化和提升服务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动力,要以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为切入点,推进服务业现代化、培育新业态,全面提升服务业效率、质量和知识含量,进而增强我国现代服务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话语权。
二是融合发展战略。产业间融合已成为现代产业发展一个重要特征。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发展表现出两种趋势:“制造公司服务化”和“服务型制造”。我国正在致力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致力于摆脱处于价值链低端格局,出路就在于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并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与互动发展,这是我们产业政策的一个新的着力点,是要长期坚持的一个战略选择。现代农业发展也离不开服务业支撑,单纯的种植业是无法造就现代农业,也难以让农民较快地增加收入。事实证明,凡是农业发达、农民收入较高的地区都是把传统农业与现代服务业有机结合起来的地方。我们要在农业与服务业融合中带动现代农业发展,也借此拓宽服务业发展领域与视野。
叁是集聚发展战略。集聚发展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特点和趋势,我们必须顺势而为。服务业空间上的集聚是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必然选择。但是,集聚发展切忌陷入“为集聚而集聚”的道路上去。集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一定要避免“形聚而神不聚”。走集聚发展道路,既要尊重公司的自主选择,不要拉郎配;也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比如加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规划引导、充分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集聚区标准与考核评价体系等。
四是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国服务业将走向集聚,区域差异很可能将日益加大。那么,如何在服务业集聚发展大背景下促进我国服务业区域平衡发展?我们认为,明确不同区域功能定位和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将是两大重点。要通过明确不同区域功能定位、健全区域服务业协调互动机制,形成东西共进的区域服务业发展格局。
五是双向开放战略。“双向开放”包含两层含义: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平等地对待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服务业“引进来”的重点应该是高端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着力引进金融、文化创意、工业设计、专业服务等高端、新兴服务业,既可以弥补我国这些领域的短板,也可以通过竞争和示范效应,促进国内国有服务业公司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注意对外开放的渐进性、灵活性。服务业对外开放是一个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循序渐进、梯度开放的过程。服务业“走出去”仍是我国服务业发展和开放的“短板”。要做好这项工作,既需要公司提高自身竞争力和对国际市场的适应能力,也需要政府通过签订税收协议、实行税收优惠、推进出口融资与保险服务,以及做好海外投资环境评估、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维权等工作,力推服务公司“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这种“引进来”、“走出去”的双向互动是加快我国新兴服务业发展和提升其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完整意义上的开放,还包括对内开放的问题。对内开放程度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有垄断和地区垄断,许多高利润服务公司不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服务业要素地区之间流动受到种种限制。对内开放的核心就是要打破“垄断”,切实贯彻“非禁即入”的政策,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取消对非国有资本或者非本地要素的不平等做法,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要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公司同等待遇。
五、促进中国现代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对策建议
为了促进我国现代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可采取以下对策建议:
一是实施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增加对现代服务业的公共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改变以前货物类采购畸重、服务类采购畸轻的状况,把服务业领域如公务消费、会展、会议、物业管理等纳入其中。对小微型服务业公司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其交纳公司所得税给予特殊课税规定,赋予小型公司选择不同的纳税方式,特别要鼓励这些中小型服务业公司的创新行为,比如其研发投入享受公司所得税扣除等优惠政策。继续深化服务业增值税的“扩围”改革,在上海市部分现代服务业领域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研究相关配套措施,积极稳妥地在更多地区和更广泛的服务业领域实施这一“税收新政”。
二是构建支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体系。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满足不同新兴服务业的融资需求。针对服务业特别是小微型服务公司抵押物较少、经营规模不大的特点,逐步建立起有利于服务业和小型微型公司发展的“草根金融”体系,比如探索发展服务业小型、微型公司的联保贷款业务等。
叁是优化服务业投资结构,调整服务业投资政策。扩大内需是我国的基本战略政策取向。但投资重点应该转向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在扩大服务业投资规模的同时,更要重视优化服务业投资结构问题,增加高技术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人力资源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节能环保服务业等领域的投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实现“以政府投资为主”向“以社会投资为主”的有序转换。
四是实施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土地管理政策。随着经济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和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与土地紧缺的矛盾日益凸显。这就需要创新一些新的土地管理政策,包括积极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厂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在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充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鼓励现代服务业项目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建立灵活的土地出让机制,发挥土地收储的调控性作用,对园区或集聚区内的重点项目及列入鼓励类的新兴服务业重大项目,在供地安排上,具有优先选择权,实现对服务业发展用地有效供给。
五是改善服务业发展的软环境。服务业具有无形性、多样性和信息不对称特点,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可能性更大,良好的信用环境是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只有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服务业信用管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定和实施服务业标准,才能降低服务产物和服务行为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实现现代服务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人才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关键,现代服务业最主要的“投入”就是人力资本。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方法,重点发展特色职业教育,支持各类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开展现代服务业复合型、技能型人才的学习与培训。
六是健全现代服务业统计体系。我国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服务业的功能和内涵也在不断变化,原有的产业分类和统计制度已经很难适应新的形势。建议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适时增加现代服务业的内容,增加反映现代服务业发展规模、结构、质量、速度、效益、开放的统计指标,界定其统计范围,并动态调整统计内容;完善现代服务业调查和核算制度,实施周期性经济普查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六、本项目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
本项目在《经济研究》、《经济学动态》、《中国工业经济》、《财贸经济》、《国外社会科学》等知名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3篇被《新华文摘》基本全文转载,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
本项目非常重视服务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已经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主办的《成果要报》发表三篇成果:2010年4月的《以服务业集群发展策动制造业集群升级的路径与对策》、2010年10月的《推动“服务下乡”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和2012年1月的《积极稳妥推进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几点建议》。还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2012年第32期发表了《完善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其中,《推动“服务下乡”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完善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
2012年2月29日本项目首席专家夏杰长研究员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了第二十六次专题讲座《推动我国服务业大发展的若干问题》,《人民日报》、中央人民政府网、全国人大网、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此次专题讲座均有较详细报道,产生了广泛和重要的影响。本讲稿集合了本项目核心的研究成果,并在全国人大常委机关刊物《中国人大》2012年第8期全文发表,也在全国人大网全文刊发。
(课题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