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人民大学黄嘉树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架构研究”(批准号07&补尘辫;窜顿052)已于2012年4月结项。
一,本课题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本课题的研究设计是基于两岸统一前过渡时期的“过渡性安排”,对构建两岸和平发展架构进程中所必然涉及的政治、法理、经贸、军事互信和国际空间等领域的重大争议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研究。课题研究目标清晰明确,即从两岸现实出发,从发展两岸关系着眼,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前提下,提出新观点,开创新思路,探讨构建两岸和平发展框架的障碍所在并提出可能的解决方案,使我们的研究成果对两岸(主要是大陆)的决策层、相关智库及学术界发生积极的影响,促进台海地区的长期和平稳定,促进祖国尽早实现完全统一。
众所周知,建构稳定的两岸和平发展框架将为未来较长时期两岸关系的发展指明正确的方向。如果两岸能共同努力,早日建立起以政治对话、政党交流、经贸合作、军事互信等为主要内容的和平稳定发展架构,对于消除台海紧张局势、改善与发展两岸关系、化解中国与美日同盟的潜在对抗及两岸最终根据双方人民的共同意愿实现和平统一,将具有十分重大、积极的影响。此项研究涉及面广,内容新,理论性强,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与政策意义。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在两岸关系的现实条件下,要将两岸和平发展框架的构想变为实际政策与现实,不仅需要克服台独势力的重重阻力,更需要两岸中国人的智慧以解决很多前人没有面对过的新问题,也需要国际社会的理解、合作与支持。基于这些原因,对于两岸和平框架的研究无疑是一个十分敏感、难度较大的课题。
二,本课题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
本课题最终成果包括六方面的重要内容。
(一),对于和平发展基本问题的学理探讨。原创性地提出了以主权构成理论和“半分裂国家”理论来确定两岸关系现状的法理性质,提出了和平发展的阶段区分标准及其与和平统一的关系,并对和平发展阶段两岸应共同维护的相处之道进行了思考。
(二),破解政治难题与推动政治谈判。为了推动两岸政治谈判,本部分对两岸政治关系的内涵与本质、两岸在“一中”问题上求同存异等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取得了以下几点创新性成果:(1)对于台湾当局坚持“一中各表”的用意的分析与我对策建议;(2)对于台湾当局所谓“互不否定”的解析及对策建议;(3)对于和平发展时期两岸政治关系的实质的分析;(4)对于两岸政治谈判问题的研究,不仅提出了“一国两区1+齿府”方案,而且还草拟了《两岸和平协议》文本。
(叁),国际视野下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本部分对两岸在国际舞台的互动关系进行了整理归纳,对相关的重大问题如台湾“国际空间问题”、台湾“参与”国际组织问题、两岸与南海问题及钓鱼岛问题的关系等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考察,并对美日智库如何看待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进行了细密深入的分析。
(四),对于两岸军事互信机制的研究。本部分总结分析了两岸军事互信机制问题的发展脉络和相关设想,深入讨论了军事互信机制的理论体系,特别对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政治条件、在两岸和平统一过程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海峡中线”、“放弃对台动武”、“撤除飞弹”、美国售台武器、机制执行情况的监察监督等重要军事议题提出了见解。在分析两岸军事互动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两岸建构军事互信机制的具体设想。该分报告对军事互信理论的系统性梳理和对于相关敏感议题的探讨,都达到国内领先水准。
(五),两岸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问题。本部分从两岸在司法实践领域或冲突或协调的现状出发,系统探讨了进入和平发展阶段后的两岸法律关系,对两岸法律冲突提出解决原则与路径,对两岸区际司法协助和区际经贸合作中的法律问题如刑事、民事协商,出入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双边投资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提出了解决思路。
(六),和平发展与两岸经济合作的关系。本部分着眼于两岸经济整合机制的建构,对这一机制的现实可行性、动因、障碍和运行状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对统一之前两岸经济整合机制进行了设计,提出建设两岸经济共同体的创见及实施路径。
叁,本课题研究成果的创新观点与对策建议
以上内容既涵盖了传统的两岸重大议题如经贸关系,涉及了最新的议题如两岸法律关系的冲突与协调问题,更直面了两岸间最复杂而敏感的议题如政治谈判、台湾“国际空间”、军事互信问题等等。在这种研究架构下,本课题提出了创新见解和政策建议,概括如下。
(一),对于和平发展的学理问题,本课题组认为,和平可划分为叁个层次,即由力量保障的“低度和平”、由协议保障的“中度和平”和由共同利益纽带所保障的“高度和平”。现在两岸关系仍处在“低度和平”阶段,如果签订结束敌对状态协议或建构成功的军事互信机制,相当于迈入“中度和平”;如能建成两岸共同市场则相当于升入“高度和平”的境界。而台海两岸的“现状和平”具有如下特点,(1)“低度和平”状态。(2)多方参与、力量均势,即两岸低度和平状态基本上是通过四方(中、美、台湾方面――泛蓝、泛绿)互相威慑而达成。(3)和平的“升级”很困难,泛绿希望永远停留在“低度和平”状态。(4)政经、官民的落差很大。
(二),对于两岸政治定位问题,本课题组依据“半分裂国家”理论,提出“一国两区1+X府 ”模式,建议当时机成熟时,我宣布台湾当局是在中国台澎金马区域、由一部分中国人民选举产生的一个政府,该政府与中国中央政府尚无隶属关系,因此不称其为“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而称其为“中国境内的区域政府”或“区域政治体”(regional government/ regional political identity),中国中央政府承认中国台澎金马地区政府有效治理该地区的事实。这一模式属于主权所有权与主权行使权的“被动分离模式”,而“被动分离”必然伤害主权所有权。“反独”的涵义就是决不允许两岸关系从当前“一国两区1+X府 ”的现状变成为“两国两府”;中国统一的目标则意味着目前互不隶属的两个政府体系将来要统一在一个政府系统之下。
(叁),两岸和平发展应该成为和平统一的奠基阶段,它对于未来和平统一的意义在于,(1)确保了现代化建设急需的战略机遇期。(2)强化两岸经济关系的一体化,强化两岸的“相互依赖”。(3)有助于两岸“连锁社群”的培养与“民间好感”的复苏。(4)有助于双方谈判队伍的培养与谈判经验的累积。(5)有助于新的合作领域的开拓与合作机制的建构。(6)有助于政治互信的逐渐加强与政治共识的积累。
(四),对于台湾所谓“国际空间”问题,本课题组认为,(1)马英九的“外交休兵”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大陆为防范“台独”而投入的外交资源,于两岸的和平发展是有利的,大陆不必明确回应,但可以在适当条件下释放善意,具体区隔台湾国际空间的层次,对哪些方面可以让步,让步条件如何等要心中有数。(2)现阶段的两岸涉外协商应该以推动和平发展为目标,以具体的技术或操作性问题的商谈为主,由于国际空间问题事涉国家主权,一些制度性安排只能在两岸统一或至少是达成政治共识后才能做出,两岸不可能在此阶段前就主权问题有讨论的可能。(3)在同时涉及大陆和台湾的周边争端事务上,可以在维持中华民族利益的基础上,寻找两岸合作的空间,争取有利于相关争端事务的解决,同时以互信合作的积极方式推动两岸和平发展。(4)在具体的台湾参与国际组织问题上,应坚持两岸协商解决;重实质,轻形式;逐案解决,不作一揽子的包裹式解决。
(五)对于两岸军事互信机制问题,本课题组突破了信任措施(颁叠惭蝉)理论是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议题的唯一理论支持的窠臼,梳理出叁种理论——结束战争理论、信任与军事安全机制理论和颁叠惭蝉理论——共同构建起两岸军事互信机制问题的理论体系。在实践方面,提出了两岸在军事安全领域谋求和平的基本原则,即(1)以一个中国原则为基础;(2)必须善于搁置争议,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3)必须严格限定军事行动的目标;(4)必须保持对军事要素的高度控制;(5)必须保持沟通渠道,避免相互隔绝。本部分的创新之处还在于,提出了以一个中国原则、两岸军事关系特殊性、规则与措施分类、时程安排与当前作为兼顾等为主轴的未来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基本构想。
(六)对于两岸法律关系问题,本课题组认为,两岸之间的法律冲突以及缘于两岸法律冲突而产生的两岸司法协助和经贸合作法律问题的合理解决对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两岸之间的法律冲突是一种特殊的平等法域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并且是没有统一的中央宪法作为指导的涉及不同法系的、全面的法律冲突。两岸之间法律冲突的解决应遵循一个中国原则、尊重现实原则、平等互利原则以及促进和保障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原则。立足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及未来统一,两岸法律冲突的解决以区际统一法模式为主,单边立法模式为辅。
(七)对于两岸经济合作的机制建构问题,本课题组认为,在国家和平统一之前,和平发展框架下的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建构的核心任务可分为叁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低度两岸经济整合机制目标建设,即在贰颁贵础基础上,利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具有两岸特色的两岸自由贸易区;第二阶段是中度两岸经济整合机制目标建设,争取在2050年前后建成两岸经济共同体;第叁阶段是高度两岸经济整合机制目标建设,是建立两岸经济联盟,实现经济、社会政策的协调发展。本课题组认为,两岸经济共同体的建设是一个国家内部未统一之前两个经济区或关税区之间(国家主体性关税区与区域单独性关税区)的经济一体化发展;两岸经济共同体的建设是在两岸政治整合与国家统一之前进行的,是“先经济整合后政治整合”,并在政治整合之后继续推进更高阶段的经济整合,最终实现经济政治的双重整合。
四,本项目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
本课题的主旨在于探讨两岸和平发展的架构问题,最终成果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双重价值。一方面,由于两岸和平发展仅有短短的几年实践,学术界的研究既分散也不够深入,在一些重大敏感问题的论述上缺乏力度和创见,本课题致力于搭建一个系统深入的研究框架并提出独立见解,为学界的进一步研究提供理论参考。另一方面,在实践上,稳定的两岸和平发展框架是两岸关系发展所必需,将为未来较长时期内的发展指明正确方向,对这一框架的研究不仅与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相适应,也有利于两岸政治及经济的顺利发展,有助于和平解决统一问题。
为了在更高层次上完成本项重大课题,全体课题组成员站在国家发展与两岸决策的高度,紧紧把握住两岸关系发展的基本脉搏,以审慎的学术态度和独立思考的创新精神,努力确保预期研究计划顺利完成。各子课题组就各自所承担的任务领域,结合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敏感问题提出自己的分析判断和具体设想,课题组成员或在各种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向国台办等有关部门提交研究报告,总数近五十篇。这些前期和中期成果目前已经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产生一定的政策效益。例如2010年9月,国务院台办秘书局专门致信首席专家所在的中国人民大学,充分肯定了课题某项中期成果的价值,其中提及:“该报告系统分析了商谈两岸和平协议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面临的障碍,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和实务探索,提出了具有开创性的独特观点以及对策建议,并设计了两岸和平协议文本草案。全文视野开阔,思路清晰,理论性强,重点突出,论证有力,前瞻务实,具有重要价值”。&苍产蝉辫;
(课题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