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研究计划总体执行情况及各子课题进展情况
本课题组严格按照项目投标书研究计划和时间安排进行,5个子课题进展顺利。课题组于2012年6月30日召开开题报告会和专题理论研讨会。
②调研及学术交流情况
2012年7月-2013年8月,课题组设计了调查问卷(40题)、个案访谈问卷提纲(6个方面)和实地调研提纲(5各方面,12个题目),先后在北京、四川成都、广东深圳、上海和安徽阜阳等五个城市进行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共发放调查问卷3989份,完成个案访谈385份。通过全国省市自治区文化厅,向31个省市自治区征集典型案例,收到16个省、40个地级市提供的材料约20万字。召开了3次小型学术研讨会,进行学术交流。完成了调查问卷的整理、编码、录入、统计和个案访谈问卷的初步整理工作。
③代表性成果介绍
目前刚刚完成问卷统计和个案访谈整理工作,阶段性成果相对较少。据不完全统计与该项目有关联的成果有专着3本,论文及研究报告10余篇。代表性成果是:《大力推进农民工以家庭为单元的流动》(作者:刘奇,刊发《中国发展观察》,2012年4月)《积极搭建农民工城市融入的文化平台》(作者:邢军,刊发《当代安徽》2013年第3期)、《积极培育农民工文化 促进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作者:邢军,刊发《江淮论坛》2013年第5期)。
刘奇的《大力推进农民工以家庭为单元的流动》文章认为,大力推进以家庭为单元的人口流动,促进农民工举家进城、安居乐业,使个人回归本质,使家庭得以修复,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长远之计、治本之策,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和必由之路。提出应将推进以家庭为流动单元作为首要目标,切实加强制度创新,着力打破二元结构的束缚和制约,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政策调整力度,消除歧视农民工的制度根源,给他们以同等的国民待遇,实现从“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向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工人的转变。其次,各级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应切实转变观念,从管制型转向服务型,把农民工作为生产要素、生活主体与消费主体来对待,将其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在编制城市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农民工的需求,增加面向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开支。第叁,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功能和舆论的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关注、支持农民工的生存与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怀农民工的浓厚氛围。同时,积极引导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家庭归属感与责任感,从“潇洒走一回”进城转向“拖家带口”进城。当前,应着力从住房、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为农民工以家庭为流动单元创造条件。
刘奇的专着《中国叁农问策(卷叁)—土地﹒农民》重点讨论了农民及农民工问题,刊登了农民变市民该不该交出土地、五千万失地农民的叹息、中国农民的迷茫与困顿、应筹建中国国农民工纪念馆、农民工群体状态解构、激活农民创业冲动、观察中国农民的十个视角等18篇论文。尤其是在《应筹建中国国农民工纪念馆》一文中,阐释了修建中国农民工纪念馆的现实和历史意义,从现实的视角、历史地视角、人文的视角分析了修建纪念馆恰逢其时,并从纪念馆的定位、规划选址、展示内容进行了深入思考。
邢军研究成果的基本内容是农民工文化建设研究综述、加强农民工文化建设的社会价值、农民工精神文化建设的基本状况、加强农民工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主要观点是农民工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社会价值,农民工文化建设事关农民工文化权益、事关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事关城市文化合理发育、事关社会的公平正义、事关社会的安定和谐。农民工精神文化整体呈现“孤岛化”特征,农民工文化生活单调、缺失主要是经济收入、文化冲突、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缺位、市场供给不足、公司缺乏责任等因素造成。解决农民工文化生活可以从营造农民工文化建设的社会环境、构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农民工文化建设试点、开发满足农民工需求的文化产物、培育农民工文化志愿者队伍、推动农民工文化建设立法等保障措施。
具体来说就要:1.坚持高度的文化自觉,明确农民工文化工作的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应有保障农民工的文化权益的觉悟与觉醒,认识到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问题,不仅是一个文化问题,而是要从制度上彻底解决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定位问题。加强和改善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权责清晰责任到位、保障基本尊重特性、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工作原则,必须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以城市社区、用工公司为重点,以社会力量为补充,加大政府对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公司共建、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推动农民工文化工作的特色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构建和谐的农民工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关系,提高农民工对城市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
2.发挥政府主体作用,构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常住地政府是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满足农民工文化需求的责任主体。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规划、经费保障和资源配置要充分考虑辖区内农民工的文化需求,切实提高面向农民工的文化服务能力,使农民工能够享受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服务。要从体制上实现突破,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带来的公共文化供给制度,给农民工以市民待遇,消除他们在身份认同上的困惑,改变他们的“二等公民”待遇。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的骨干作用,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农民工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将农民工文化服务纳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评估考核体系;推进重大农民工文化工程建设,以实施重大农民工文化工程为抓手,提高对农民工群体的覆盖程度和服务能力。继续大力推进“两看一上”(看报纸、看电视、有条件的能上网)工程,着力解决农民工基本文化需求。针对农民工的特殊文化需求,建立农民工文化专项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重点保障农民工专项公共文化服务、特定文化产物购买和专门政策引导等方面的支出。加大相关部门农民工文化活动经费的统筹整合力度,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实施农民工“文化低保”工程,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文化娱乐设施,发放文化消费券,提高农民工文化消费水平。
3.搭建社区文化活动平台,促进农民工从社区融入城市。城市社区要摒弃歧视、排斥农民工的思维和心态,积极利用城市社区作为农民工精神文化活动主要平台和载体的作用,提高城市社区面向农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城市社区要以常住人口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辖区内农民工的规模、特点和文化需求,规划建设和优化配置社区文化设施和服务,构建以社区文化设施为依托的农民工文化服务平台;要将农民工的文化生活管理纳入社区,全面开放社区文化资源,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文化活动,激发农民工的兴趣和参与热情,提高农民工文化活动参与能力,促进他们与城市居民的交往与融合,消除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心理隔阂,改变农民工文化交往的封闭性,促进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社区生活。
4.加强用工单位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积极鼓励和引导用工公司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督促用工公司加强农民工文化权益保障,引导公司将农民工文化生活纳入公司文化建设范畴,提升公司开展农民工文化工作的自觉性。公司要充分尊重和维护农民工在获得等价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积极改善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和工资待遇,实行人性化管理和服务,改变其精神状态长期压抑的现状,增强他们对工作的满意度和工作积极性。用工单位要提高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逐步增加各种文化设施,为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和业余时间的休闲娱乐场所,组织农民工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把提高农民工素质和改善其精神生活质量作为公司的一种人力资本投资。大型制造公司、工业园区、工矿区等农民工生产生活密集区参照本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固定文化设施,建筑工地等农民工临时性聚居区配置临时性文化设施或提供流动服务。用工公司要依靠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扶持本单位农民工自建农民工文艺团队,扶持用工单位自办农民工文艺表演团队,鼓励农民工自编自演、自娱自乐,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提高农民工文化活动的组织能力。
5.提高文化产物和服务水平,满足农民工特殊文化需求。积极整合全社会文化资源,探索农民工喜爱的文化活动形式,为农民工“量身定制”各类文化服务活动和项目,发展切合农民工文化、技能、心理和思想素质的文化产物和服务,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在潜移默化中全面提升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和水平。
要在保障农民工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文化、收入水平和精神生活需求,积极开发适合农民工需求、能消费得起的文化产物和服务。城市中除了发展商业性的高档公共文化设施以外,像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应免费开放,让农民工能享受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
6.加强农民工自身素质建设,提高融入城市文化生活能力。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维护和保障农民工权益关键在于农民工自身素质的提高。要大力引导农民工主动强化文化知识学习培训,积极帮助他们提升思想和心理素质。突出抓好对农民工的价值观念塑造以及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引导他们按照现代城市文明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耐挫能力和融入能力。该文章观点被国家级、省级多家网站转载。
范丽娟的研究成果认为,农民工文化水平取决于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要坚持统筹规划,加强公共文化人才的顶层设计。制定完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以文化专业技术人才、业余文化骨干、文化志愿者叁支队伍建设为重点,有效解决公共文化人才短缺、队伍规模偏小问题;制定出台加强公共文化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落实公共文化人员编制标准和比例,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划分为省级、县市级、乡镇级等叁个等次,建立分级的公共文化人才评估体系;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将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决策、协调和督促落实制度。二要坚持以用为本,完善公共文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一是选择部分省辖市进行公共文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将现有的公共文化人才由横向块状的行政管理转向纵向条形的专业管理,将乡镇、村、社区的文化人员管理从乡镇上收到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确保人才的职业化、专业化。二是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围绕文化人才素质和能力提升,建立基础教育、高校、职业学校、文化公司、公共文化机构、文化人才培训基地等多层次公共文化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重点实施全省基层文化队伍培训项目、文物博物馆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图书馆专业人才、乡土文化人才培训项目。建立文化人才行业组织,完善文化经纪人制度,发挥中介组织在公共文化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叁是突破人才体制壁垒,建立科学、合理、灵活的柔性人才引入机制,由人才引进为主转向人才引进与智力引进并重。叁要坚持高端引领,重点优化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结构。重点培养引进公共文化策划、组织、管理和“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实现文化人才培养由“人才数量”向“优化结构”转变。一是实施公共文化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对高端文化人才在政治上进行引导,在工作上压担子,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二是加强高层次公共文化管理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研究制定文化单位人才培养和管理意见,着力造就一批懂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叁是加强高层次文化业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坚持正确方向、深入反映生活、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文化工作者。四要坚持内外协调,加大对体制外公共文化人才培养力度。一是打破体制、身份界限,把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业余文化骨干、文化热心人、文化能人、文化志愿者等体制外人才纳入公共文化人才统计范畴,纳入业务培训规划,纳入人才工作服务对象,出台相关办法和制度,在职称评定、政府奖励、支持资助、表演展演、社会荣誉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二是为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和享受公共文化服务便利,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文化协理员,每个社区至少配备1名文化管理员,将农家书屋管理员、文化信息资源管理员、广播电视维护管理员等人员集中管理、集中服务。叁是进一步完善文化志愿者队伍招募、培训、服务、考核、奖励等制度,促进文化志愿服务制度化和日常化。
沉梅研究成果认为,目前我国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供给的制约因素主要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配套制度及资金短缺,管理体制不顺、主管部门职能不清,农民工文化需求表达机制与参与机会阙如等。农民工公共文化资源供给的路径有:一是加快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制度建设。对于很多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他们对于农村和土地的依附已大大减弱,在情感认同上,他们更认同也更渴望城市生活,对于这一群体的保障制度和文化服务,关系到他们的城市融入和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认同。城镇化将成为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最大内需,随着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农民工也将成为城镇化的最主要的力量。淡化户籍,解决居住、医保、教育等生存发展难题,让农民工享有城镇居民身份,从而有资格在福利分配方面享受更好的待遇,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全覆盖,城镇化才能顺利推进。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淡化户籍,为农民享受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前提和保障。二是厘清政府职责,理顺服务思路。发展公共文化服务需依靠政府财政资金支持,通过行政手段对现有文化机构进行整合,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为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创造条件。加大内部机制改革和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重点推进公益性单位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以转化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着力点,取得成效。三是推动公共文化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公共参与还包括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一定程度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的方针和原则,这是政府应尽的职责。但是,无论从投入资金还是精力来看,政府的资源毕竟是有限的,所以“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除发挥政府文化部门及传统的公办文化事业单位力量外,还应当通过创新公益文化活动运作机制,通过政府采购、委托承办、承包等形式,吸引社会办各类文化艺术机构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公共文化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参与不仅仅是公民个人的依法参与,更应该是公民通过组织民间社团、非营利性文化机构等社会组织形式,合法地、有组织地进入公共领域,形成公共文化服务的共同治理结构,实现公共公共文化服务中政府与公民社会的良性互动。四是改变服务模式,形成多方联动的供给模式。吸纳社会力量,自下而上而非自上而下 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模式和农民工需求的文化产物建立有利于社会力量参与的配套制度,增强社会资金融入的渠道和规模,鼓励公司、组织、个人的直接捐赠、税前赞助、及遗产奉献等多种文化事业捐助形式,这样既能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又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社会公信度和社会号召力。在人力资源保障建设——除了原有的人力资源 可以招募文化服务志愿者——知识、技能的帮扶培训、心理辅导、文艺演出。五是鼓励农民工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农民工不是被动的文化接受者,作为为社会做出极大贡献的独特群体,他们曾经历乡土中国的浸润,又感受到了城市文明的步履,在文化需求和文化表达上具有独特性,尤其是新一代农民工,他们对于城市的认同和对于自身表达的需要,都较他们的父辈明显而强烈。从社会融合角度看,公民参与性原则可以增强公民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培养现代公民意识,树立公民在公共文化生活中的主人翁意识、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从而更好地调动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积极性并激发其文化创造力。
宋玉军在《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在中国改革发展中的战略定位与思考》中认为,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是解决就业问题,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包括提高农民工素质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够帮助农民工顺利实现就业,提升就业质量;能够完善农民工救助体系,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在中国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有助于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农民工市民化。
④成果宣传推介情况
在2012年6月报送一次课题开题及专家理论研讨会的材料已报国家社科规划办,并被国家社科规划办网站刊发。
阶段性成果
序号 |
成果名称 |
作者 |
成果形式 |
刊物名或出版社、刊发或出版时间 |
字数 |
转载、引用、获奖等情况 |
1 |
大力推进农民工以家庭为单元的流动 |
刘奇 |
论文 |
《中国发展观察》2012.4 |
6000 |
国内10多家网站转载 |
2 |
中国叁农问策—土地﹒农民 |
刘奇 |
专着 |
安徽人民出版社 2013年2月 |
19万 |
|
3 |
积极搭建农民工城市融入的文化平台 |
邢军 |
论文 |
《当代安徽研究》2013.4 《江淮论坛》 2013.5 |
1.2万 |
入选全国性会议 多家媒体转载 安徽省领导批示 |
4 |
安徽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与路径依赖 |
邢军 |
论文 |
安徽省社科界第七届(2012)学会年会文集,2012.12 |
1.1万 |
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
5 |
民营文化公司发展的“文博园经验” |
邢军 |
调研报告 |
2012年5月 |
0.6万 |
安徽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唐承沛批示 |
6 |
安徽民俗
|
邢军 |
专着 |
安徽文艺出版社,2012年12月第1版 |
38万 |
被安徽文化网、文明风杂志转载 |
7 |
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供给的制约因素及路径探索 |
沉梅 |
论文 |
2013年6月,《安徽文化》 |
1.2万
|
|
8 |
安徽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
范丽娟 |
研究报告 |
2013年4月 |
1.8万 |
被中宣部采纳 |
9 |
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的问题与对策 |
范丽娟 |
论文 |
2013年6月3日 《安徽日报》 |
0.2万 |
被多家网站转载 |
10 |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重视绩效评价 |
焦德武 |
论文 |
《大湖名城 创新高地》论文集,2012.10 |
6500 |
合肥市学术年会二等奖 |
11 |
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在中国改革发展中的定位与思考 |
宋玉军 |
论文 |
《农业现代化研究》2012年第6期 |
8000 |
|
(课题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