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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说文体发展史”中期检查报告

2014年02月20日10:24来源:

①研究计划总体执行情况及各子课题进展情况

“中国小说文体发展史”自立项以来,课题组先后召开了一次开题论证会、四次中期研讨会,广泛听取了各位专家学者的建议与意见,对项目的子课题设置、研究重点与范围、研究思路与方法等诸多方面做出了更为合理的调整与修正。立项伊始,首席专家谭帆教授就为项目的研究确立了两条基本原则:一是要有精品意识,二是要有团队精神。目前,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各子课题已完成基础性工作,并且有了不少阶段性成果,正按照预期的方向有序推进。

②调研及学术交流情况                                    

自立项以来,课题组成员积极参与调研,深入北京、上海、武汉、济南、南昌等地图书馆,通过拍照、抄录等方式,辑录了大量的文献资料,目前已经完成唐前小说、宋代至明代小说的编年工作,清代与近代的小说由于体量庞大且整理困难,编年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作为项目的附加产物,课题组还完成了小说文体史料汇编与小说图像资料汇编两项工作。2011年底在华东师范大学举办了一场规模不大但规格不低的开题论证会,邀请到了中国社科院、国家图书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单位的国内一流学者,为项目献计献策,提供智力支持。项目首席专家及课题组成员还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先后在北京、南京、广州、济南、杭州、武汉、曲阜等地参加相关学术研讨会。

③代表性成果介绍        

自立项以来,课题组成员已经陆续完成了若干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为止,已出版专着3部,发表论文10余篇,另有数篇论文正在等待发表。其中谭帆教授等人撰写的《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一书是迄今为止,学界第一部专门针对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进行考释的着作,选题本身极具开创意义。作者立足于中国古代小说发生发展的本土语境,借助于二十七个特定文体术语的生成与演变,“辨彰学术,考镜源流”,依靠扎实的史料基础与严密的论证过程,再现了中国小说的自身“谱系”,破除了传统中国小说史撰写过程中无处不在的西化迷思,真正做到了中国化与本土化。除了丰赡的文体史料与可信的逻辑论证,本书最大的特色还在于其将批评史、文体史与学术史融会贯通的研究视野与思路,以术语考证的方式见微知着,书写了一部独特的中国小说史。全书表述严谨,引证规范。每章结尾都有总结,且提供阅读篇目,全书还附录“20世纪以来中国古典小说文体术语研究论着总目”,既对前人研究成果表达了足够的尊重,也能为后来者提供延伸阅读与查询的便利。2012年,该书成功入选《国家社科成果文库》。现对该成果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基本内容与主要观点:

全书分“绪论”和“正文”两大部分。“绪论”部分以较大篇幅详细分析了中国古典小说文体术语和文法术语的基本情况和价值,包括《术语的解读:小说史研究的特殊理路》和《文法术语:小说叙事法则的独特呈现》两篇专论。“正文”部分由上下两卷构成,考释了27个在古代小说史上影响深远的小说术语,包括“小说”“志怪”“寓言”“稗官”“笔记”“传奇”“话本”“章回”“说部”“稗史”等15个小说文类、文体术语,“草蛇灰线”“羯鼓解秽”“狮子滚球”“白描”“章法”“绝妙好辞(词)”等12个小说文法术语。每篇考释之体例大致相同,考镜源流、梳理内涵、抉发意旨、评判价值,数据与考释并重;每篇大都提供相关阅读篇目,书末附有《中国古典小说文体术语研究论着总目》。现从叁个方面阐述其基本内容与主要观点:

1、术语与中国小说特性

近代以来,“小说史”之着述大都取西人之小说观,以“虚构之叙事散文”来概言中国小说之特性,并以此为鉴衡追溯中国小说之源流,由此确认了中国小说“神话传说―志怪志人―传奇―话本―章回”之发展线索和内在“谱系”。此一线索和“谱系”确为近人之一大发明,清晰又便利地勾画出了符合西人小说观念的“中国小说史”及其内在构成。然则此一线索和“谱系”并不全然符合中国小说之实际,其“抽绎”之线索和“限定”之范围是依循西方观念之产物,与中国小说之传统其实颇多“间隔”,“虚构之叙事散文”只是部分地界定了中国小说之特性,而非中国小说之本质属性。

以“小说”和“说部”为例,我们即可明显地看出中国小说的丰富性和独特性。

首先,中国小说是一个整体,在其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无论“文白”,不拘“雅俗”,古人将其统归于“小说”(或“说部”)名下,即有其内在逻辑来维系,其丰富之性质远非“虚构之叙事散文”可以概言。

作为一个“通名”性质的术语,“小说”之名延续久远,其指称之对象颇为复杂。概而言之,主要有如下内涵:(1)“小说”是无对于政教的“小道”。此由《庄子?外物》发端,经班固《汉志》延伸,确立了“小说”的基本义界:即“小说”是无对于大道的琐屑之言;“小说”是源于民间、道听途说的“街谈巷语”。此“小说”是一个范围非常宽泛的概念,大致相对于正经着作而言,大凡不能归入正经着作的皆可称之为“小说”。后世“子部小说家”即承此而来,成为中国小说之一大宗。(2)“小说”是指有别于正史的野史和传说。这一观念的确立标志是南朝梁《殷芸小说》的出现,而唐刘知几《史通?杂述》说得更为明晰:“是知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偏记小说”与“正史”已两两相对,以后,司马光撰《资治通鉴》,明言“徧阅旧史,旁采小说”(《进书表》),亦将小说与正史对举。可见“小说”与“史部”关系密切,源远流长。(3)“小说”是一种由民间发展起来的“说话”伎艺。这一名称较早见于南朝宋裴松之注《叁国志》所引《魏略》中“诵俳优小说数千言讫”一语,“俳优小说”显然是指与后世颇为相近的说话伎艺。《唐会要》卷四言韦绶“好谐戏,兼通人间小说”,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续集卷四记当时之“市人小说”,均与此一脉相承。宋代说话艺术勃兴,“小说”一辞遂专指说话艺术的一个门类。以“小说”指称说话伎艺,与后世作为文体的“小说”有别,但却是后世通俗小说的近源。(4)“小说”是虚构的叙事散文。此与现代小说观念最为接近,而这一观念已是明代以来通俗小说发展繁盛之产物。“说部”亦然,作为小说史上另一个具有“通名”性质的术语,“说部”之名亦源远流长,其指称之对象亦复与“小说”相类。一般认为,“说部”之体肇始于刘向《说苑》和刘义庆《世说新语》,而“说部”之名称则较早见于明王世贞《弇州四部稿》,所谓“四部”者,即《赋部》《诗部》《文部》和《说部》。明人邹迪光撰《文府滑稽》,其中卷九至卷十二亦名为《说部》。至清宣统二年(1910),王文濡主编《古今说部丛书》十集六十册,乃蔚为大观。清人朱康寿《&濒迟;浇愁集&驳迟;叙》曾对“说部”指称之沿革作了历史清理,认为“说部”乃“史家别子”、“子部之余。”清人李光廷亦分“说部”为“子”“史”二类。近代以来,“说部”专指“通俗小说”,王韬《海上尘天影叙》云:“历来章回说部中,《石头记》以细腻胜,《水浒传》以粗豪胜,《镜花缘》以苛刻胜,《品花宝鉴》以含蓄胜,《野叟曝言》以夸大胜,《花月痕》以情致胜。是书兼而有之,可与以上说部家分争一席,其所以誉之者如此。”显然,“说部”指称之小说也远超我们对小说的认识范围。

由此可见,作为“通名”之“小说”、“说部”,均从学术分类入手,逐步延伸至通俗小说,由“子”而“史”再到“通俗小说”乃“小说”“说部”指称小说之共有脉络。其中最切合“虚构之叙事散文”这一观念的主要是通俗小说。故以“虚构”、 “叙事”等标尺来追寻中国小说之源流其实并不合理,乃简单化之做法,这种简单化的做法使我们对中国小说性质的认识无限地狭隘化,而中国小说“神话传说――志怪志人――传奇――话本――章回”之发展线索和内在“谱系”正是这种“狭隘化”认识的结果,“小说”之脉络固然清晰,但却是舍去了中国小说的丰富性和独特性。

其次,中国小说由“子”而“史”再到“通俗小说”,而在这一“谱系”中,“子”“史”二部是中国小说之渊薮,也是中国小说之本源。

从班固《汉书?艺文志》始,历代史志如《隋书?经籍志》、新旧《唐书》及《四库全书总目》等大都隶“小说家”于“子部”,“子部”之书本为“言说”,“小说家”亦然,故《隋书?经籍志》著录之“小说家”大都为“讲说”之书(余者为“博识类”),《旧唐书?经籍志》因之。史志“子部小说家”之著录至《新唐书?艺文志》而一变,除承续《隋志》外,一些本隶于“史部?杂家”类之著述及少数唐代传奇集(唐人视为偏于“史”之“传记”)被阑入“子部小说家”;至此,“小说家”实际已糅合“子”“史”,后世之公私目录著录之“小说家”大抵如此。而其中之转捩乃魏晋以来史部之发展及其分流,“杂史”“杂传”之繁盛引发了史学界之反思,刘勰《文心雕龙?史传》、《隋书?经籍志》、刘知几《史通》等均对此予以挞伐,于是一部分本属“史部”之“杂史”“杂传”类著述改隶“子部小说家”。宋元以来,中国小说之“通俗”一系更是讨源“正史”,旁采“小说”,所谓“正史之补”的“史余”观念在通俗小说发展中绵延不绝。故 “子”“史”二部实乃中国小说之大宗。而“子”“史”二部与叙事之关系亦不可不辩,案“说”之本义有记事以明理之内涵,晋陆机《文赋》曰:“奏平彻以闲雅,说炜晔而谲狂。”李善注曰:“说以感动为先,故炜晔谲诳”。方廷珪注曰:“说者,即一物而说明其故,忌鄙俗,故须炜晔。炜晔,明显也。动人之听,忌直致,故须谲诳。谲诳,恢谐也。”故中国小说有“因言记事”者,有“因事记言”者,有“通俗演义”者。“因言记事”重在明理,即“子之末流”之小说;“因事记言”重在记录,乃“史之流裔”;而“通俗演义”方为“演事”,为“正史之补”,后更推而广之,将一切历史和现实故事作通俗化叙述者统名之曰“演义”。

第叁,中国小说糅合“子”“史”,又衍为“通俗”一系,其中维系之逻辑不在于“虚构”,也非全然在“叙事”,而在于中国小说贯穿始终的“非正统性”和“非主流性”。

无论是“子部小说家”、“史部”之“偏记小说”还是后世之通俗小说,其“非正统”和“非主流”乃一以贯之。小说是“小道”,相对于“经国”之“大道”,是“子之末流”;小说是“野史”,与“正史”相对,是“史家别子”。此类言论不绝如缕。兹举清人二例申述之,纪昀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子部小说家类二”有“案语”曰:“纪录杂事之书,小说与杂史最易相淆,诸家著录,亦往往牵混。今以述朝政军国者入杂史;其参以里巷闲谈,词章细故者,则均隶此门。《世说新语》古俱著录于小说,其明例矣。”“杂史”之属本在史部不入流品,而“小说”更等而下之。 在《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小说家”类的评论中,纪昀更是明辨了所谓“小说之体”:(《朝野佥载》)“其书记唐代轶事,多琐屑猥杂,然古来小说之体,大抵如此。”(《大唐新语》)“《唐志》列诸杂史中,然其中谐谑一门,殊为猥杂,其义例亦全为小说,非史体也。”(《菽园杂记》)“其杂以诙嘲鄙事,盖小说之体。”其中对小说“非主流”“非正统”之认识已然明晰。在中国古代,“小说”出入“子”“史”,又别为通俗小说一系,虽文类庞杂,洋洋大观,但“非正统”“非主流”依然如故。小说之功能在中国古代便在于它的“辅助性”,“正统”“主流”著述之辅助乃小说之“正格”。故“资考证”“示劝惩”“补正史”“广异闻”“助谈笑”是中国小说最为普遍之价值功能,从“资”“示”“补”“广”“助”等语词中我们不难看出小说的这种“辅助”作用。

综上,将中国小说之特性定位于“虚构之叙事散文”,并以此作为研究中国小说之逻辑起点实不足以概言中国小说之全体;以“神话传说――志怪志人――传奇――话本――章回”作为中国小说之“谱系”亦非中国小说之“本然状态”,脱离“子”“史”二部来谈论中国小说之“谱系”实际失却了中国小说赖以生存的宏廓背景和复杂内涵;而小说“非正统”“非主流”之特性更是显示了小说在中国古代的存在价值和生存状态。

2、术语与中国小说文体

中国小说文体源远流长,概而言之,一是从语言和格调趣味等角度分小说为文白二体;二是在区分文白之基础上,再加细分,如按照篇幅、结构、语言、表达方式、流传方式等文体特征,分为笔记体、传奇体、话本体、章回体等四种文体。古人对“文白二体”在术语上各有表述,而四种文体在中国小说史上亦各有其“名实”,即均有相应之术语为之“冠名”,虽然其“冠名”或滞后,如“传奇”之确认在唐以后,“章回”之名实相应更为晚近;或“混称”,如“话本”“词话”“传奇”等均有混用之现象。然细加条列,仍可明其义例,分其畛域,故考索术语与中国小说文体之关系对理解中国小说之特性亦颇多裨益。兹仅就术语与中国小说文体关系紧密者,举两例作一讨论:

一是“演义”与中国小说文体之发展关系密切。在中国小说史上,白话小说(含章回与话本)之兴起乃中国小说发展之一大转捩,如何界定其文体性质是小说家们迫切关注的问题,“演义”这一术语的出现即顺应着小说发展之需要,实则是旨在强化白话小说在中国小说史上的“文体自觉”。

“演义”作为白话小说之专称始于《三国志通俗演义》,本指对史书的通俗化,渐演化为专指白话小说之一体。这一“文体自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明其特性”,“演义”一辞非始于白话小说,章太炎序《洪秀全演义》谓:“演义之萌芽,盖远起于战国,今观晚周诸子说上世故事,多根本经典,而以己意饰增,或言或事,率多数倍。”并将“演义”分成“演言”与“演事”两个系统,所谓“演言”是指对义理之阐释,而“演事”则是对史事的推演。明代以来,白话小说繁盛,“演义” 便由《三国志通俗演义》等历史小说逐步演化为指称一切白话小说,而其特性即在于“通俗”。雉衡山人《东西晋演义序》云:“一代肇兴,必有一代之史,而有信史有野史。好事者藂取而演之,以通俗谕人,名曰演义,盖自罗贯中《水浒传》《三国传》始也。”故“通俗”是“演义”区别于其它小说的首要特性。其次是“辨其源流”,“演义”既以通俗为归,则其源流亦应有别。绿天馆主人《古今小说叙》谓:“若通俗演义,不知何昉。按南宋供奉局,有说话人,如今说书之流。其文必通俗,其作者莫可考。泥马倦勤,以太上享天下之养。仁寿清暇,喜阅话本,命内珰日进一帙,当意,则以金钱厚酬。于是内珰辈广求先代奇迹及闾里新闻,倩人敷演进御,以怡天颜。然一览辄置,卒多浮沉内庭,其传布民间者,什不一二耳。然如《玩江楼》《双鱼坠记》等类,又皆鄙俚浅薄,齿牙弗馨焉。暨施、罗两公,鼓吹胡元,而《三国志》、《水浒》、《平妖》诸传,遂成巨观。”以“通俗”为特性,以说话为源头,以“教化”“娱乐”为功能是“演义”的基本性质,这一“文体自觉”对白话小说的发展无疑是有积极作用的。可见,“文白二体”是中国小说最显明之文体划分,古人从“特性”“源流”“功能”角度辨别了“演义”(白话小说)之性质,其义例、畛域均十分清晰。

二是“笔记”为中国小说之一大体式,是文言小说之“正脉”,但“笔记”一体尚隐晦不彰,究明“笔记”之名实可以考知“笔记体小说”之源流义例。

“笔记”一体之隐晦乃事出有因,一者,“笔记”在传统目录学中并未作为一个“部类”名称加以使用,一般将此类著作归入“子部?杂家”“子部?小说家”,或“史部?杂史”“史部?杂传记”等,也即“笔记”乃“隐”于“子”“史”二部之中,其“名实”并不相应。二者,“笔记”之内涵古今凡“三变”,其实际指称亦复多变不定。“笔记”一辞源出魏晋南北朝,梁王僧孺《太常敬子任府君传》云“辞赋极其清深,笔记尤尽典实。”梁刘协《文心雕龙》亦云“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故笔记或泛指执笔记叙之“书记”,或泛指与韵文相对之散文,而非特指某种著述形式。至宋代,“笔记”始为书名而成为一种著述体例,宋祁《笔记》肇其端,宋以降蔚然成风,此类著作大都以随笔札记之形式,议论杂说、考据辨证,记述见闻、叙述杂事。相类之名称还有“随笔”“笔谈”“笔录”“漫录”“丛说”“杂志”“札记”等。宋以来,对“笔记”之界定亦时有之,洪迈《容斋随笔》卷一释“随笔”就涉及了此类著述之体例:“予老去习懒,读书不多,意之所之,随即纪录,因其后先,无复诠次,故目之曰随笔。”《四库全书总目》将“笔记”作为指称议论杂说、考据辨证类杂着的别称:“杂说之源,出于《论衡》。其说或抒己意,或订俗讹,或述近闻,或综古义,后人沿波,笔记作焉。大抵随意录载,不限卷帙之多寡,不分次第之先后。兴之所至,即可成编。”20世纪初以来,“笔记小说”连用,成为一个相对固定的文类或文体概念。1912年,王文濡主编《笔记小说大观》,收书二百多种,以“子部小说家”为主体,扩展到与之相近的“杂史”“杂传”“杂家”类著作。“笔记小说”由此被界定为一个庞杂的文类概念。1930年,郑振铎撰 《中国小说的分类及其演化的趋势》一文,将“小说”划分为短篇小说(笔记、传奇、评话)、中篇小说、长篇小说,其中,“笔记小说”被界定为与“传奇小说”相对应的文言小说文体类型:“第一类是所谓‘笔记小说’。这个笔记小说的名称,系指《搜神记》(干宝)、《续齐谐记》(吴均)、《博异志》(谷神子)以至《阅微草堂笔记》(纪昀)一模拟较具有多量的琐杂的或神异的‘故事’总集而言。”至此,“笔记小说”乃作为一个文体概念流行开来。

“笔记”从“泛称”到“着述形式”再到“文类文体概念”,其内涵和指称对像是多变的,而“笔记”在目录学中又非单独之“部类”,这一境况致使“笔记”一体隐晦不彰。然则“笔记”作为“小说”文体类别还是有迹可循的,其作为“小说”文体概念也有其理据。而其关捩或在于辨其“名实”,“名实”清则笔记一体之源流义例随之豁然。而笔记一体之“名实之辨”实为“体用之辨”,以“小说”为“体”(内容价值),以“笔记”为用(形式趣味)。

所谓以“小说”为“体”是指从内容价值角度可以为“笔记体小说”划分范围。这在唐代刘知几《史通》中就有明确表述,在《杂述》一篇中,刘知几划分“偏记小说”为十类,其中“逸事”“琐言”“杂记”叁类即为“笔记体小说”。明代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将“小说家”分为六类,其中“志怪”相当于刘知几所言之“杂记”,“杂录”相当于刘知几所言之“逸事”、“琐言”,再加上“丛谈”中兼述杂事神怪的笔记杂着均可看作“笔记体小说”;《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小说家序”谓:“迹其流别,凡有叁派,其一叙述杂事;其一记录异闻,其一缀辑琐语也。”叁派都可归入“笔记体小说”。而笔记之价值亦有说焉,曾慥《类说序》:“小道可观,圣人之训也。……可以资治体,助名教,供谈笑,广见闻,如嗜常珍,不废异馔,下筋之处,水陆具陈矣。”《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小说家序”称:“中间诬谩失真,妖妄荧听者,固为不少,然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者,亦错出其中。”所谓以“笔记”为“体”是指从形式趣味角度为“笔记体小说”界定其特性。《史通?杂述》谓“言皆琐碎,事必丛残。固难以接光尘于《五传》,并辉烈于《叁史》。古人以比玉屑满箧,良有旨哉。”纪昀《姑妄听之自序》谓“陶渊明、刘敬叔、刘义庆,简淡数言,自然妙远。”均表达了笔记的形式旨趣。

概而言之,“笔记体小说”的主要特性可概括为:以记载鬼神怪异之事和历史人物轶闻琐事为主的题材类型,“资考证、广见闻、寓劝戒”的价值定位,“据见闻实录”的写作姿态,以及随笔杂记,简古雅瞻的篇章体制。

从术语角度观照中国小说文体,可以清晰地梳理出中国小说之文体构成和文体发展,且从价值层面言之,术语也显示了小说文体在中国古代的存在态势,那就是“重文轻白”、“重笔记轻传奇”,这一态势一直延续到晚清。

3、术语与中国小说文法

在中国古典小说术语中还有大量独具特色的小说文法术语,如“草蛇灰线”、“羯 鼓解秽”、“狮子滚球”、“章法”、“白描”等,这类文法术语既是中国古代小说评点家所总结的小说叙事技法,同时又是小说评点家评判古代小说的一套独特的批评话语,最能体现中国传统小说批评之特色。近代以来,随着小说评点在小说论坛上的逐渐“消失”和西方小说理论的大量涌入,文法术语渐渐脱离了小说批评者的视线,人们解读中国古代小说已习惯于用西方引进的一套术语,如“性格”、“结构”、“典型”、“叙事视角”等,并以此分析中国古代小说,所谓“以西例律我国小说”,可以说,这一套术语及其思路通贯于百年中国小说研究史,对中国古代小说史之研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而中国传统小说批评的文法术语倒逐渐成了一个“历史的遗存”。其实,文法术语作为中国古代小说叙事法则的独特呈现,它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曾产生过重要的作用,也是中国古代小说批评中最具小说本体特性的批评内涵,古代小说文法术语源远流长,内涵丰富,也是中国古代小说批评的主流话语,对中国古代小说的创作和传播均产生了重要的作用。作为一个“历史的遗存”,小说文法术语当然有其明显的弊病,如浓重的“八股”习气、陈陈相因的格套、内涵的不确定性等,这也引起了后人之诟病。但无论如何,作为一个曾经在中国小说史上产生过重要影响的批评话语和思想系统,值得我们加以重视,尤其在“以西例律我国小说”的大背景下,更需要探究中国古代小说批评的思想传统和话语系统。

学术价值与社会影响:

该书是海内外学术界第一部全面、系统整理和研究小说文体术语的论着。该书的出版将对中国小说文体研究、中国小说史研究和小说理论批评史研究产生重要影响,也可为当今的文艺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借鉴。同时,20世纪以来的中国小说创作笼罩在浓重的西学背景之下,我们也希望通过对传统小说文体之清理为中国小说创作的未来发展提供合理的鉴戒。

该书的部分成果已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文学遗产》等权威刊物发表,并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人大复印资料)转载,还多次获得省部级优秀学术成果奖,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

此外,刘晓军撰写的《明代章回小说文体研究》以断代研究的方式,对章回小说这种文体的渊源与流变做了非常详尽的发掘与梳理,并选取了明代章回小说发展史上若干意义重大的文体现象做个案研究,综合宏观与微观两种视角,淋漓尽致地展示了章回小说文体在明代二百八十年时间里的发生与演变。

④成果宣传推介情况

自立项以来,课题组坚持每学期召开一次中期研讨会,课题组成员汇报各自的进展情况,分享研究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并就所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商讨对策,提出解决办法。每次会议的内容,都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写成《工作简报》,报送学校社科处与国家社科办,供有关部门与人士参考。

阶段性成果

序号

成果名称

作者

成果形式

刊物名或出版社、刊发或出版时间

字数

转载、引用、获奖等情况

 

1

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

谭帆等

专着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3年版

45万

国家社科成果文库

 

2

明代章回小说文体研究

刘晓军

专着

台湾花木兰文化出版社

2013年版

28万

 

 

3

中国古代小说文法论研究

杨志平

专着

齐鲁书社2012年版

23万

 

 

 

4

术语的解读:中国小说史研究的特殊理路

谭帆

论文

《文艺研究》2011年第11期

1.5万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2年3期摘录,《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2012年第3期转载

 

5

“小说”考

谭帆、王庆华

论文

《文学评论》2011年第6期

1.8万

 

 

6

中国古典小说文法术语考论

谭帆、杨志平

论文

《文学遗产》2011年第3期

1.6万

 

 

7

“寓言”考

王庆华

论文

 

《求是学刊》2011年第4期

1.1万

 

 

8

论“笔记体小说”之基本文体观念

王庆华

论文

 

《浙江学刊》2011年第3期

0.8万

 

 

9

刘晓军

论文

《文艺理论研究》2011年第4期

1.3万

 

 

10

刘晓军

论文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1.1万

 

 

11

李军均

论文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0.9万

 

 

12

李军均

论文

《文艺理论研究》2011年第5期

1.1万

 

 

13

杨志平

论文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

0.9

 

 

14

古代小说文法论之传播价值

杨志平、郭亮亮

论文

《文艺评论》2012年第2期

0.9万

 

 

15

论小说选本《幽怪诗谭》的独特价值

任明华

论文

《齐鲁学刊》2013年第1期

0.9万

 

 

16

古代书画理论对小说技法批评之影响

杨志平

论文

《学术论坛》2013年第2期

0.8万

 

(课题组供稿)

(责编:赵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