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委托、国家行政学院承担的重大课题“中国社会组织发展规划(2014—2020)研究成果研讨会”近日在京举行。与会者围绕社会组织的时代角色和发展环境、社会组织发展基本方向、社会组织的监管制度创新以及社会组织的深度改革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与会者指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必然要求。推动社会组织改革发展,要有时间表、路线图和优先顺序,解决好它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地位问题,解决好政社分开、事社分开、企社分开问题。社会组织的兴衰枯荣,取决于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客观条件和自身能力等。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应实行“叁轮驱动”模式:一是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叁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应通过营造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组织法规体系、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举措,激发社会组织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