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农业生产主体适度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充分利用大型农业机械和农业科学技术,使土地、劳动力、资金、设备、信息等生产要素得到最优组合,从而取得最佳农业效益和提高农民收入。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物供给,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步伐。
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普遍有较高资金需求
当前,我国各地农业规模经营取得比较突出的进展和成就。根据课题组在粮食生产大省河南省的调查,2015年其土地流转经营面积达到3393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5%,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达到33%,涌现出一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了若干规模经营的有效模式。但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远远高于普通农户。就粮食生产来说,大型规模经营户多数需要购买播种机、拖拉机、收割机等生产工具,有的还需要建设仓储厂房,投资多在30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几百万元。养殖业投入更大,例如肉牛养殖业,养殖量在20头以上的家庭农场,牛犊、养殖场、各种配套设施等总投资量一般在50万元以上。这样大的投资对多数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来说压力不小。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健康持续发展,必然需要农村金融作为后盾。然而,当前我国金融支持农业规模经营方面存在很多突出困难。例如,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不健全,信贷规模、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的长周期、季节性、小规模的特点不相适应。又如,虽然国家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但金融机构常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不宜评估、缺乏法律支持、风险过大等原因不愿贷。另外,一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等实力不够雄厚,治理结构不合理,监管规则和监管方式缺乏,风险管理薄弱,缺乏能办理揽储放贷业务的乡村基层网点,甚至不少农民办理取款存款业务都需跑到乡镇甚至县城里。据在河南省的调查,目前85%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不选择向金融机构贷款,而是主要利用民间借贷等方式筹措资金。当问及主要原因时,他们的回答多是金融机构贷款审批严、手续繁复、贷款利率高、隐性交易费用高等。
积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中心,农业发展也是如此。完善金融支持是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压力的有效手段和必然选择,当前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第一,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村镇银行,降低村镇银行准入门槛,拓宽金融服务,缓解村镇银行网点覆盖率低等问题;推动经营规范、主业服务“叁农”的小额贷款公司按照监管规定转制为村镇银行。大力发展农村互助金融,在各类农民合作社内部,通过专业合作权益链条推动资金互助合作,调剂社员资金余缺,提高为社员服务的能力。支持组建农业租赁金融公司。这类公司是为县域涉农经营主体提供设备租赁、土地信托、信贷服务的公司法人,是由租赁、担保、农机、保险等相关行业背景的法人机构、农业产业化龙头公司、政府出资公司等有实力的机构和自然人依法设立的公司制公司。
第二,探索完善农地承包经营权、大型农机具等抵押担保贷款机制和模式。借鉴黑龙江、安徽、成都、江苏等地经验,加快承包经营权的确权颁证,明确抵押登记、价值评估等机构,推广“联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有效模式。对资本密集度高、机械设备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业务,可采取“销售商或生产商保证担保+农机具抵押”的模式。另外,探索开展扩大担保物范围试点,将住房、专利权、商标权、股权、债权等纳入抵(质)押担保范围。根据农业生产的周期特点合理调整贷款期限、设置授信额度及确定贷款利率,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充分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额和中长期贷款需求。
第叁,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能够有效降低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弥补传统金融对农业发展支持的不足。改善农村互联网金融基础条件和支付环境,引导鼓励各金融机构开展农村支付基本建设及业务创新,推广笔翱厂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新型支付业务。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经营规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差异化资金需求,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方案和互联网金融创新产物。
第四,完善配套的财政支持政策。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总量供给,实施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和财务政策,减轻金融机构涉农业务成本。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测土配方施肥、良繁基地建设、科技入户工程等涉农财政支持项目,对育秧设施、晾晒烘干设备、仓储物流、农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也进行适当财政补助。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对承包面积大、承包周期长的大户种粮区域优先投资建设,鼓励纳入高标准粮田规划的土地向种粮大户流转。
(本文系伊春园2023入口直达大象一般项目“粮食主产区农地流转模式比较和机制创新研究”(14叠闯驰10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