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经济学研究范式包括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两种。尽管近几十年实证经济学研究范式取得了长足进步并得到广泛应用,但并不意味着它可以完全取代规范经济学研究范式。事实上,这两种研究方法必须相互支持,不可偏废。当然,从更广泛的意义上看,经济学论文的研究范式还应该包括论文写作中其他一些应该必备的内容。
实证经济学
和规范经济学各有利弊
实证经济学研究主要借助于定义明确的变量、公式推导和对经验数据的统计分析,所以具有逻辑推理严密、描述准确的特点,且一般不会因为文字的模糊性而导致概念的无意变换,同时也能够满足处理一些变量较多或变量之间关系,比较复杂的研究需要化繁为简,表达清晰,不易造成理解上的歧义。配合对经验数据的统计分析,也比较容易得到量化的结论,常常可以用于对经济形势的定量判断。
但是,实证经济学研究最终还是根源于规范经济学的假设、猜想和推理。尽管实证经济学研究容易保持推理的逻辑一致性,但如果逻辑起点出现偏误,即使后面的数理推理或数据分析再严谨,也无法得到科学的结论。因此,实证经济学最重要的是应将其研究建立在恰当合理的理论逻辑之上。在实证研究工具特别是统计工具的选择上,也应注意所研究问题和数据本身的特点。此外,尽管实证经济学在研究中会明确进行变量定义,但在一些情况下,由于数据缺失,需要选择一些代理变量进行替代,结果也可能出现类似于偷换概念的情况。实证经济学论文另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在研究中往往不自觉地集中精力于对细节问题的关注,而忽略问题本身的理论或现实意义,结果陷入碎片化研究,满足于发现问题和现象。
规范经济学研究范式则相反。由于它主要依靠语言描述变量,在推理过程中可能难以保证前后概念的一致性,或不自觉地转换了概念,也容易在阅读理解时引起歧义;而在叙述一些逻辑关系比较复杂的变量时,使用文字表述也会比较繁琐,影响可读性。但是,与实证研究方法相比,规范研究的思路不会受到公式的严格限制,有利于提出新思想和新思路。不过,由于规范研究主要使用逻辑推理,因此这些新思想和新思路事实上常常只是一些猜想和假定,即使是以案例分析作为验证,相对统计分析来说,对解释变量的选取及判定标准也可能会比较主观,造成无法进行客观检验的情况,只能根据最终结果进行判断和取舍,不利于学术本身的完善。所以,规范研究也迫切需要实证研究的支持和验证。
两种研究范式的应用
应相互配合扬长避短
既然实证和规范两种研究范式各有优势和不足,那么,在论文研究的实际应用中就应该相互配合,扬长避短。从《世界经济》这几年的经验来看,在论文遴选过程中,我们明确反对单纯使用数学方法进行研究而忽略经济学的理论意义和逻辑,鼓励论文要有科学严谨的实证研究,也要有明确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我们重视对经验数据处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更要将分析的逻辑框架建立在经济学理论之上。从国际主要经济学刊物刊发的论文看,在基于经济学理论进行模型推导和设定的基础上展开实证或经验研究,正在成为日益明显的趋势。单纯使用实证经济学研究范式正在被国际学术界所摒弃。当然,这也对经济学论文作者和读者的学术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兼具两种研究范式优长的论文发表得越来越多,才代表了中国经济学研究学术水平的真正提高。
(作者为伊春园2023入口直达大象资助学术期刊《世界经济》编辑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