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进展情况
一、研究计划总体执行情况及各子课题进展情况
自2104年7月以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课题组召开叁次讨论会,讨论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以及需要进一步推进的工作,课题研究计划总体进展顺利。自2014年7月到现在,课题组在《求是》《哲学研究》《光明日报》等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阶段性成果23篇,完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方法与实践》叁大卷约110万字的文献整理,组织了“变化世界中的价值观”国际学术研讨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研讨会”国内学术会议。
各子课题进展情况:
1、子课题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前提和方法自觉”
子课题负责人为晏辉教授、李祥俊教授,成员主要有兰久富教授、罗松涛副教授。该子课题主要任务是探索核心价值观的生成与演化规律,分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语境、历史形态及其“生态”资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前提和方法论进行理论自觉。现在完成了初稿23万余字。课题负责人晏辉教授和李祥俊教授分别发表论文《转型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儒家家庭伦理的核心精神与现代重构》,《列国余习与秦汉新风——秦汉时期新旧价值观念的冲突与融合》《&濒迟;近思录&驳迟;与中国传统哲学的体系结构》等论文。
2、子课题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与逻辑”
子课题负责人为吴向东教授和张曙光教授,成员包括胡敏中教授、郑伟副教授、张永芝博士后等。该子课题主要任务是依据价值观的基本理论,在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结合与张力中,阐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内涵,揭示其内在逻辑。目前该课题已取得多项阶段性成果,完成初稿30多万字。首席专家吴向东教授撰写并在《求是》《光明日报》《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了《为中国梦提供价值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重大问题》,《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中的价值维度》,《为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提供学理支撑》《中国传统文化必须实行创造性转换》等系列论文。子课题负责人张曙光教授对价值观基础理论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出版了专着《价值与秩序的重建》,发表了《价值理想与现实实践——中国社会主义的矛盾运动》等论文。
3、子课题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实践”
子课题负责人为王成兵教授,主要成员有鲁克俭教授、吴玉军副教授、徐克飞副教授。该子课题主要探讨在多元文化与世界历史背景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机制,并转化为制度实践与文化软实力,以揭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意义。已经完成《价值观认同》初稿15万字,并发表《舍勒先天价值秩序概念及其当代价值》等论文。
4、子课题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若干问题的实证研究“
子课题负责人为赵孟营教授和贾旭东教授,成员包括王葎副教授等。该子课题主要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提供现实依据。课题组依据网络调查,收集3500多分样本,初步完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解与认同实证研究》。发表了《从新契约到新秩序:社会治理的现代逻辑》等论文,建立了一个价值观调查数据库。
二、调查研究及学术交流情况:
1、项目组成员进行调研情况
课题组在以往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国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资料进行了补充,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了筛选、分类和整理,形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方法和实践》(叁卷本),共110万字,将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
2、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情况
2015年6月5 - 7日,以课题组为核心,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和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组织召开了“变化世界中的价值观”国际学术会议,该会议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等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13个国家和地区(美国、俄罗斯、德国、芬兰、挪威、瑞典、意大利、加拿大、墨西哥、韩国、菲律宾、日本、中国香港)的一百多位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核心价值观的理论与实践、价值观与传统文化、价值认同与价值观教育、价值哲学与价值观对话等进行了充分研讨。首席专家吴向东教授、子课题负责人张曙光教授、李祥俊教授、晏辉教授等在会议上分别做了学术报告。
2016年4月9日,课题组组织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研讨会“,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全国著名学者5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者围绕”价值观基础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与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统文化“等议题进行了研讨。课题组首席专家吴向东教授主持会议,课题组成员张曙光、晏辉、兰久富、罗松涛、郑伟、王葎等参加会议,提交会议论文5篇,并在会议上做学术报告4篇。
叁、成果宣传推介情况
课题组组织的2015年6月“变化世界中的价值观”国际会议,《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教育报》、以及中国社会科学网、哲学中国网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并给以高度评价。《哲学动态》和《教学与研究》发表了会议综述。
课题组组织的2016年4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研讨会”,《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学术刊物进行了专题报道,发表了会议综述。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官方网页刊“学坛新论”2006年7月6日发了课题组首席专家发表在光明日报的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价值原则”。
四、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研究心得、意见建议
在前期的课题研究中,课题组大都专注于课题本身的研究,以及召开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介绍本课题和相应成果,没有专门的成果发布会,报送《工作简报》不够及时。因此,在随后的课题研究中,课题组积极鼓励课题组成员完成课题研究,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介绍成果的同时,将召开专门的成果发布会宣传最后的研究成果。同时,课题组将及时提交《工作简报》。
二、研究成果情况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重大问题》(吴向东,《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
文章共四个部分,分别讨论和回答了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及其内在逻辑,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关系,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等四个重大问题。
文章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我理解与自我建构,引领和构建着当代中国社会价值秩序,是中国文化软实力的核心。这一核心价值观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对当代中国发展问题在价值层面上所做出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解答,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具有世界历史意义,不仅是当代中国的文化标识,也是当代中国对人类文明的独特贡献,有着独特的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有表述包含着国家、社会和个人叁个层面价值取向的统一,实际上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核心价值观的根本性质就体现在这些价值的具体内涵,以及它们所蕴涵的价值基础、价值立场之中,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所蕴涵的价值基础是集体主义。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观自由、平等、人权等,其价值基础是个人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还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都是基于个人与社会的辩证统一,强调它们互为前提、互相促进,和谐共生;肯定个人的利益、自由与独立人格,并“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只有在集体主义基础之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基本价值及其之间的关联才能得到有效支持和阐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重要的是将核心价值观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一方面,制度总是内涵着价值观,乃至决定着价值观性质与变革。另一方面,价值观又评价、辩护着制度,引导着制度的变迁和创新。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提供了价值理念和价值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提供了最可靠的路径依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要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同时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的超越,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的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文化保守主义,否认对传统文化进行超越,与坚持文化激进主义,否认传统文化的价值,二者分享的是同一种思维方式,犯的是同样的错误。
文章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我理解和自我建构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性质的阐释和论证,充分凸显了核心价值观的社会主义之意蕴,不仅推动了核心价值观基础理论研究的深化,也有力地回答了人们在这个重要问题上疑惑。对核心价值观与治理体系现代化,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关系的论述,不仅真正开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方向,而且推进了对自近代以来存在的文化中西古今之争的深入思考。
该文发表在《北京师范大学学报》,在中国知网被下载579次。
2、《论价值评价的多维标准》,(吴向东,《教学与研究》2014年第9期新华文摘 2015年第2期)
文章包括叁个部分,一、个体标准与社会标准;二、历史标准与道德标准;叁、动机标准与效果标准。
文章认为,如何进行科学评价,始终是实践中的重大课题,也是价值哲学中的理论难题。价值的本质决定了人的需要是最根本的价值评价标准,多维的需要之间可能存在着矛盾和冲突。要进行科学评价,就要正确地把握评价的多维标准,处理好多维评价标准中的矛盾,特别是个体标准与社会标准的关系、历史标准与道德标准的关系、动机标准与效果标准的关系。文章围绕这叁重关系,基于思想史的把握,着力分析了社会整体主义和个体原子主义、道德主义与历史事功主义、功利论与道义论之争,并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和辩证法,强调(1)既要承认个人需要的独特性与它作为个体标准的不可取代性,当判断某客体对某个人的价值时,其标准只能是某个人的需要,凡是符合这个人需要的就是对他有价值的,反之,就是无价值的。同时又要把握评价客体社会价值的社会标准,评价客体的社会价值的尺度不是个人的需要,也不是某个群体的需要,而是社会的需要。只有符合社会需要的事物,才是具有社会价值的事物。也只有从社会需要出发,才能正确地评价其社会价值。(2)坚持历史标准优先的同时,把握道德标准的独立价值和不可替代性。问题的实质是站在何种道德立场上,以何种道德标准进行道德评价,形成与历史评价的矛盾。站在代表过去的旧道德立场上,对事物和社会现实进行评价揭示其中的价值缺陷所表现出来的高度,不仅没有超越历史的水平,甚至没有达到历史水平。只有站在代表未来的新道德的立场上,对事物和社会现象进行道德评价,揭示其中的缺陷,才具有积极的意义,才能为社会历史发展指明可能的方向。(3)反对单纯的动机论和效果论,坚持联系动机看效果,透过效果看动机的实践论。动机是隐藏着的,看不见的,它只有通过活动才能发挥和表现出来;也正因为动机和效果之间可能并不一致,因此,动机在价值评价中就不能被忽视。在动机与效果统一的前提下,马克思主义更侧重于效果,强调以效果为核心。
该文基于对思想史梳理和分析,着力探讨了评价标准中最重要的叁对关系,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方法,进行叁对关系进行了独立思考,提出了创新意义的结论,深化了对评价标准问题认识。论文发表在《教学与研究》上,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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