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伊春园2023入口直达大象重大招标项目《基于国家金融安全的互联网金融立法与国际治理对策研究》研究工作继续有序高效开展。
一、研究进展
各子课题研究工作深入展开。各课题负责人分别有相应成果发表。课题负责人多次召开了课题讨论会,就资料整理、调研座谈、新型案例等事项进展进行研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若干阶段性研究报告。课题研究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的主要任务是在全面深入调研及研讨的基础上,形成若干份高质量的成果专报,有效转化为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并撰写主课题报告,准备结题。
二、 阶段性成果
1.论文
(1)宋晓燕:法系渊源、金融发展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法学》,2016年第9期;
(2)宋晓燕:保留和突破:罢笔笔协定滨厂顿厂机制中的平衡,《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9期;
(3)宋晓燕:“人民币加入厂顿搁的若干法律问题”,《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6年第5期;
(4)杨东:区块链带来金融与法律优化,《中国金融》,2016年第8期;
(5)杨东:笔2笔网贷风险保障金制度研究,《广东社会科学》,2016年第6期;
(6)杨东:笔2笔整治指向;《中国金融》,2016年第15期;
2.课题
(1)承接2016年广东省商务厅重点招标课题“广东省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研究项目”
(2)承接2016年度国家社科课题《注册制下证券发行信息披露有效监管研究》(课题编号:16叠贵齿133)。
3.成果专报
已在阶段性研究基础上拟定一份成果专报,拟上报相关决策部门和领导人,为制定互联网金融领域监管对策提供决策咨询。该项成果专报内容包括:
(1)互联网金融对金融安全的可能冲击
互联网金融可能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互联网金融削弱了货币政策的可控性以及互联网金融易侵害消费者权益.
(2)互联网金融可能引发国家金融安全的风险
首先要认识到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两面性,一方面有助于强化数据分析,部分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金融风险管理效率。另一方面,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具有互联网、金融以及二者合成之后的叁重风险,特别是其碎片化、跨界性和传染性,可能导致新的金融风险。其次要界定和识别可能引发国家金融安全的叁类互联网金融风险:流动性风险、系统性风险和涉众型风险。
四、会议介绍
(1)2016年3月19日,项目负责人宋晓燕教授出席由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社科院联合举办的“互联网金融法治创新高峰论坛”,就互联网金融的界定和存在的风险做了主题报告;
(2)2016年4月23日,项目负责人宋晓燕教授出席由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大学承办的证券法学研究会年会,在会上对新金融中法律问题的性质做了发言。
(3)2016年7月9日,项目负责人宋晓燕教授出席由华东政法大学主办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法治问题”研讨会,主题发言“法系渊源与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探讨了金融市场各类产物所需要的法律条件。
(4)2016年9月24日,项目负责人宋晓燕教授出席西北政法大学承办的中国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年会,主题发言“人民币国际化中的法律问题”,对人民币国际化涉及到的不同金融市场的发展做了法律层面的分析;
(5)2016年11月11-13日,项目负责人宋晓燕教授应邀在台北参加台湾铭传大学法律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共同举办的“经济发展与金融监理研讨会”,大会主题报告“互联网金融与国家金融安全”;
(6)2016年11月25日,项目负责人宋晓燕教授应邀出席上海金融法治论坛,主题发言“法系渊源与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对金融市场包括新金融发展需要的法律制度差异进行细致分析;
(7)2016年12月10日,项目负责人宋晓燕教授应邀参加中国法学会金融法方阵论坛,并主持“新金融发展与法律监管”单元;
(8)2016年12月25日,项目负责人宋晓燕教授参加中国法学会经济法30人论坛,并做主题发言“民法典编纂与金融法”。
五、学术报告
(1)2016年3月19日,项目负责人宋晓燕教授出席由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社科院联合举办的“互联网金融法治创新高峰论坛”,就互联网金融的界定和存在的风险做了主题报告;
(2)2016年11月11-13日,项目负责人宋晓燕教授应邀在台北参加台湾铭传大学法律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共同举办的“经济发展与金融监理研讨会”,为大会做主题报告“互联网金融与国家金融安全”;
(3)2016年11月25日,项目负责人宋晓燕教授应邀出席上海金融法治论坛,为论坛做主题报告“法系渊源与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对金融市场包括新金融发展需要的法律制度差异进行了细致分析。
(课题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