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伊春园2023入口直达大象重大招标项目“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及公共治理机制研究——以中国东海为例”开题报告会在宁波大学召开。
浙江省社科联副主席陈先春、宁波大学校长沉满洪、宁波大学副校长徐铁峰分别在开题报告会开幕式上致辞。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院长郑少华,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法稳,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教授叶属峰,嘉兴学院原科研处处长虞锡君,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宁波大学商学院院长范柏乃出席会议等担任开题报告会专家。来自宁波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的20余位项目组成员参加本次开题报告会。
会议由专家组组长郑少华教授主持,项目首席专家沉满洪教授进行开题汇报,其从“为何研究”-“研究什么”-“如何研究”-“有何突破”-“成果如何”-“谁来研究”-“如何保障”的逻辑思路分别就项目的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科学问题与研究框架、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重点难点与可能创新、预期目标与可能成果、研究团队及平台支撑、以及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论述。其中对总课题和子课题的各部分研究内容进行了重点阐述。
各位专家听取了项目汇报,并围绕着东海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及公共治理进行询问与讨论,从不同角度发表了意见观点。
虞锡君教授充分肯定了本课题的研究意义和研究思想。他指出国家海洋局组织实施的908专项曾经对我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本课题将研究海洋生态损害的补偿制度和治理体制,因此建议本课题在研究过程中与之前的重大研究专项结果有所呼应。虞教授强调,只有研究问题细化,创新才能有所突出,海洋的生态保护问题要深入细化。于法稳教授指出海洋损害与经济发展是双向的关系,目前的研究是针对经济发展对于海洋的生态损害单向研究,可以在此基础上尝试研究海洋损害对经济的发展影响。此外,于教授还提议可尝试建立海洋生态经济指数或海洋生态损害指数等反映不同经济发展下的海洋生态影响情况。叶属峰教授从海洋的海水流动性特征说明海洋生态环境的范围难以界定,从海洋的被动影响特点说明海洋是污染流向的末端,因此在研究海洋生态保护过程中一定要把握陆海统筹的重要性。叶教授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公共治理、海洋生态系统管理叁方面核心理论背景,指出本课题研究重点以及案例的选择重要性。范柏乃教授重点从公共治理角度指出本课题需要研究的两大问题,即“为什么需要治理”和“如何开展治理”。基于治理主体的多元性特征,范教授指出需要从激励机制、惩罚机制、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几方面开展海洋生态损害的公共治理机制研究。最后,郑少华教授做总结,他肯定了课题的内容和意义,认同前面四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经与各位专家的认真审议,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该项目的开题并形成主要评审意见如下:
专家们高度认可该项目以东海为案例研究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及公共治理机制的重要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认为项目的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框架严密,研究方法科学,研究重点突出,经费预算合理,依托单位重视。与此同时,专家组希望项目组在加强理论研究的同时更加注重基于案例的政策研究,切实服务于海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沉满洪教授代表项目组感谢专家组提出的宝贵意见。项目组一定会按照专家组提出的建议继续完善课题研究内容,高标准完成课题的研究任务。
(课题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