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西北地区,各地伊斯兰教经文学校既是地方文化中心,亦是当地民众了解社区事务的公共场所。近年来,新疆各类地下经文学校不仅没因政府查禁而减少,反而大规模扩散。地下经文教育的泛滥,已导致大量穆斯林公民意识严重缺失、国家认同低下。因此,需要重建伊斯兰教经堂教育与现代公民教育相互整合的地方教育体系,它能够从源头上有效消解、阻绝宗教极端主义的盛行。
一、 以训练极端穆斯林为主要目的之“地下经文教育”
中国伊斯兰教的经堂教育,以清真寺为依托,以学习伊斯兰经典为宗旨,是传扬伊斯兰文化为目的宗教教育体系,它是伊斯兰文化传承的主要基础。
然而,在各地政府主办的经堂教育偏少、无法满足广大穆斯林要求的情况下,不少地下经文学校(即指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开办的以传授伊斯兰教为主要目的讲经班(点))乘虚而入,形成如下严重影响:
1、以阿语教育建构宗教权威。对于非阿拉伯语系的穆斯林来说,诵习阿语经文,是其宗教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地下经文学校以其对伊斯兰教经典教义的阿语训讲方式,建构了他们在穆斯林中的地位与权威,进而把阿语建构为单一的宗教社会资本,唯此为神圣。而西北民族关系则在宗教之外再度形成以阿语为核心的族群标示,促成地方社会族群割裂。
2、不断强化“穆斯林——公民”之间的对立。以地下经文教育形式鼓励“反公民教育”,否定社会流动,固化、强化固有的族群界限,同时复制固有的族群意识与宗教身份,与主流社会距离越来越远,最后形成了难以纠正的阿拉伯化认同偏向。
3、强化族群认同,忽略公民认同。据调查,新疆等地查处的地下讲经点,学经者多为未成年人,大多为父母强迫前来学经;而教经者文化水平很低,多为当地的农民,甚至文盲;非法学经时间多在寒暑假或校外业余时间,学经地点多偏僻乡镇或城乡结合部。
在此过程中,青少年不断被其单一的穆斯林宗教身份,隔绝其应有的社会交往;而深受这些地下经堂教育的青少年,缺乏其他知识信息与公共交往,一旦这些地下阿訇鼓动他们去从事违法活动,他们却会认为自己由此就能上升天堂。
二、公民教育明显缺失与严重低下的国家认同
基于我们对全国精神文化生活的问卷调研,其调研数据反映出教育问题、贫富分化及其与穆斯林国家认同低下的严重问题。
在不同宗教之中,穆斯林对“经济高度发达,贫富差距大”的社会现象最不认同,最为宽容的是基督宗教和佛教。
在关注社会变革方面,穆斯林表现出对教育质量的强烈关注,对社会公正等方面的关注则比较弱,对政治民主的要求则是最低。基督宗教表现出较为强烈的从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全方位社会改造意愿,佛教、道教与民间信仰、信拜祖先者和无神论者对社会公正予以强烈关注。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现象,主要是因为我国穆斯林受教育程度总体上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穆斯林应受教育的人口1833.1159万人中,未受教育的人242.3919万人,占13.2%,比全国比重7.7%高出将近一倍。这就是穆斯林特别关注教育的缘故所在。
更严重的是,穆斯林之所以特别关注教育,这是因为穆斯林在接受公民教育与保持民族信仰的关系上、在教门知识与公民教育之间存在着严重矛盾。他们曾经失去母语,又担心因此而失去信仰。为了保持其穆斯林信仰,很多家庭不愿让孩子进入公立学校读书, 将其孩子转入地下经文学校。这就给地下经文教育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传统的经堂、经文教育,通常情况下只学阿拉伯语、波斯语、伊斯兰经典,不学汉语和其他文化科学知识;学生们也只考虑以后如何当阿訇,不考虑其他文化与社会影响,严重忽略了教育本该承当的公民教育与国家认同。
如今,在各类国立的大、中、小学校里面,缺乏讲授宗教知识的通识课程,使当地穆斯林学生既能学习公民文化,亦能掌握伊斯兰宗教礼仪知识。宗教与公民教育资源的双重短缺,使伊斯兰教知识的讲授被排斥在公民教育之外,或被地下经文学校中的假阿訇把国民教育与经堂教育加以严重对立,以至于出现国家认同严重低下的现象。
正是公民教育与经堂教育之巨大矛盾,比较不同宗教对国家的认同次序,认同度最低的,就是伊斯兰教穆斯林。其中,认同最高的是拜祖宗的、其次是基督宗教、再次是道教与民间信仰、无宗教信仰、佛教。最后,就是伊斯兰教。
为此,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是:西北地区的穆斯林群体大都会呈现出一种“国家观念淡漠,民族宗教意识越来越强”的特征,这是非常值得深刻反思的。
叁、突出“身份证”的国籍身份,强化其国家认同
一般而言,“中华民族”是一个政治观念,“中华”是超越了具体族群的政治共同体概念,“民族”则是一种高度抽象了各民族特性的比喻性概念。但由于“苍补迟颈辞苍”这一个名词可解释作“国家”或者“民族”,因而会有穆斯林民众会认为,民族就具有某种“独立”的感觉。
尤其是对民族宗教过度强调行政化管理,其所形成的强制性世俗化要求,既未能消解其民族宗教的神圣性,反而激化了穆斯林民众保持其宗教神圣性的民族性,而这种民族性又很容易被宗教极端主义所占领、所利用。因此,我们建议:
1、身份证上仅表明公民的出生地与国籍,不填写民族身份,尽可能淡化民族身份的标示。而通过国籍的不断书写,以强化其宪法认定的公民身份及其国家认同。因为,民族(狈补迟颈辞苍)与种族或族裔(谤补肠别)不同,出生地即能包括族裔与种族的关系。
2、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规范原则和合法化来源,应奠基于法治基础上的 “中华文明新体系”,既包涵儒、释、道,同时也能包涵其他宗教与族群文化,以建构和重构国家、公民和民族宗教之间的“叠合认同”。
如果中国文化被认定为儒家传统为主要代表,那么,丰富的多民族与多宗教文化则被粗俗剪裁,汉族之外的55个族群的文化智慧和宗教传统就会完全漠视。
四、重建公民教育与经堂教育彼此适应的地方教育体系
反思伊斯兰教经堂教育的地位与功能,我们发现,伊斯兰教之所以能够被建构为全民信教方式,其教育举足轻重。所以,穆斯林高度重视教育,经堂教育一旦出现问题,整个伊斯兰教随之也会出现问题,严重性与之成正比。假设我国的公民教育能够与伊斯兰教经堂教育有机整合,建立具有伊斯兰教社会本土化的地方教育体系, 转其地下经堂教育为社会公民教育,去其极端穆斯林信仰特征。
1、重建社会化、公民化的经堂教育体系刻不容缓。近年来,为防止伊斯兰教宗教影响的扩大,地方行政管理经常使用“社会生活世俗化”的标准,同时也把普及国民教育与现代科技文化视为“社会世俗化”的过程,这就难免把公民教育与经文教育对立起来,把民间自发的经文教育推向了宗教极端主义阵营。
最好的方法是,有机整合伊斯兰教知识与国民教育文化两大体系,在国民教育处境化与本土化的基础上,以公共教育与社会伦理淡化其中的有神与无神之间对立。
2、大力提倡“公民穆斯林”。一般而言,西北社会把穆斯林分为世俗穆斯林、文化穆斯林、保守穆斯林、极端穆斯林四类。而宗教极端主义似乎就是出自于第四类。至于地下经文教育的基本特征,即是它组织的秘密教育与宗教神圣区隔、极端穆斯林身份的强调。而经由国民教育所培育的公民素质,则是抵制极端保守宗教观念的最好方法。为此,应该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大力提倡公共教育,培育每一位穆斯林的“公民穆斯林”意识,尽可能借助于法治社会基础,尽可能地缩小汉语与阿语之间的族群距离、淡化“穆斯林—公民”之间的对立关系。
3、不能使用行政权力推行其“宗教世俗化”。目前,信仰伊斯兰教的十个西北少数民族已经很明显地呈现出一种转向宗教强调宗教神圣性的强大倾向,这是针对当下经济发展及其带来的世俗化倾向的一种对应方法。他们既要满足穆斯林的民生要求,同时也要保证经济生活中的道德原则不受扭曲。这种对伊斯兰教神圣性的强调,当然也会给西北地区的地下经文学校提供了活力与资源。
但是,把国民教育体系视为使伊斯兰教世俗化的一贯做法,只能使伊斯兰教对神圣性的强调走到一个狭隘、极端的道路上去,最后也会使地下经文教育大行其道,持久不衰。
宗教的世俗化并非行政权力所能强制推行。其宗教的世俗化与社会化、穆斯林及其身份的公民化的最好建构方式,即是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无神论教育与有神论教育、汉语与阿语之间的良性互动与相互补充,而非简单激进的行政推进。
(课题组供稿)&苍产蝉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