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从《汉书 艺文志》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历代目录著作都将之隶属于“杂家”。这说明《吕氏春秋》的思想,符合《汉书?艺文志》对杂家“兼儒、墨,合名、法”的界定。但近代以来,学术界有不少人并不认同这一传统看法,或认为《吕氏春秋》的思想同于所谓道家“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的思想特征,或认为“《吕氏春秋》之指导思想为阴阳家”。笔者认为,全面梳理《吕氏春秋》思想与先秦诸子之学的关系,对于准确把握其学派归属是十分必要的。
《吕氏春秋》与道家、阴阳家
《吕氏春秋》与道家思想有密切的联系。东汉高诱说“此书所尚,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正指出了这一点。《吕氏春秋》一书中大量引用老子、庄子、列子、子华子、詹何等人言论,以阐明其君道应“无得”、“无识”、“无事”,君人南面之术要在“至智去智,至仁忘仁,至德不得”等,皆是其例。故近代学者顾实以《吕氏春秋》之中《本生》《重己》《贵生》《情欲》《尽数》《先己》诸篇,为道家杨朱一派之遗说;而蒙文通则以《吕氏春秋》书中《知度》《慎势》《贵因》《察今》《顺说》《不广》皆有取于黄老学派中慎到一系学说。当然,据笔者研究,《吕氏春秋》吸收的道家思想,主要源自道家伊尹学派中的黄老思想,而对其中老、庄道家的玄虚之“道”,则朝向客观实在论进行了改造。
《吕氏春秋》对阴阳家思想也多有吸纳。余嘉锡、陈奇猷认为:《吕氏春秋》中的《十二纪》,不仅“夏令多言乐,秋令多言兵”,似乎有阴阳家之义,即使是春、冬二《纪》,亦有“春令言生,冬令方死耳”之义。“今观《吕氏春秋》书,《十二纪》每纪之首篇,《八览》首览首篇,《六论》首论首篇,以及《明理》《精通》《至忠》《见长》《应同》《首时》《召类》等篇,皆是阴阳家说,与《史》《汉》所指阴阳家之特点正合。其《十二纪》,每纪间以他文四篇,大抵春令言生,夏令言长,秋令言杀,冬令言死,盖配合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之义,正是司马谈所指阴阳家重四时大顺、天道大经之旨。其他各篇流露阴阳之说者,比比皆是。”当然,《吕氏春秋》也并不认同阴阳家一切听命于“天道”或“牵于禁忌,拘于小数,舍人事而任鬼神”,而是明确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人的“修德行”、“知义理”的重要性。
《吕氏春秋》与儒家、墨家
儒、墨二家是先秦诸子中的“显学”。《吕氏春秋》思想与先秦儒家的关系十分密切,以至于《四库总目提要》有所谓此书“大抵以儒为主”之说。《吕氏春秋》《夏令》《言乐》诸篇,发挥儒家《乐论》思想最为突出,故清人汪中乃疑其为刘向所得,“亦有采及诸子同于河间献王者。凡此诸篇,则六艺之遗文也”。其他各篇,如《先己》《尊师》《劝学》及《孝行览》等,亦与儒家《学记》《孝经》相表里。《吕氏春秋?恃君览》曰:“凡人之性,爪牙不足以自守卫,肌肤不足以扞寒暑,筋骨不足以从利辟害,勇敢不足以却猛禁悍,然犹且裁万物,制禽兽,服狡虫,寒暑燥湿弗能害,不唯先有其备而以群聚邪?”此正合《荀子?王制》《非相》“明分使群”之义,为儒家所特有之人类社会起源学说。尽管《吕氏春秋》并不认为儒家的仁义之术有更多现实可行性,甚至在许多地方还将儒家的孔子与道家的老子相提并论时,有意地扬老抑孔,以显示其对待儒、道两家时思想倾向。
《吕氏春秋》一书墨家思想的成分也十分突出,故清人卢文弨有此书“大约宗墨氏之学,而缘饰以儒术”之说。《吕氏春秋》一书中的《重己》《重生》《节丧》《安死》《尊师》《下贤》诸篇,发扬墨子思想中“节用”、“节葬”、“尚贤”诸义,固为《吕氏春秋》吸收墨学之显例。其他,如《当染》继承《墨子》的“所染”思想,《去私》赞扬墨者钜子的“忍所私以行大义”,《高义》称颂子墨子的义不受越王之封,《上德》肯认墨子之徒死阳城君之义等等,皆可见《吕氏春秋》一书确实与墨家思想有很深的渊源关系。尽管我们并不能否认,在《吕氏春秋》的有些地方,如在《振乱》《禁塞》《大乐》等篇中,曾对墨家“非攻”、“偃兵”及“非乐”等观点有过明确的批驳,认为对待“攻”、“守”皆应明辨是非,以“义”为评价标准;而“凡音乐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非乐”者乃不知音乐“所由出”。
《吕氏春秋》与名、法、纵横、小说诸家
对于先秦名家,《吕氏春秋》主要吸收了其名实相副、形名耦合的“正名”思想,批评了“辩者”无用的“淫说”。如《吕氏春秋?正名》篇在批评“可不可而然不然,是不是而非不非”的同时,为“东方之辩士”尹文等辩护,称其与齐湣王之论为“见刑名异充而声实异谓也。”《去尤》《去宥》二篇发挥名家中宋鈃、尹文一派“接万物以别宥为始”的观点,主张以客观、公平和全面的立场认识事物等等。对于先秦法家,《吕氏春秋》虽也强调“法”的重要性,认为执法应该“信赏必罚”,但更重视法家的“术论”和“势论”,主要摄取了法家的“术”、“势”思想。如《吕氏春秋》之《任数》《贵因》《知度》等篇,强调“因”术,说:“叁代所宝莫如因,因则无敌。”《慎势》《分职》等篇则完全汲取法家慎到的“势论”学说,认为应通过“督名审实”之“术”,来加强君主的“威势”,使君主实现“无为而治”。但《吕氏春秋》并不赞成法家商鞅一系的严刑峻法或毫无仁爱的“徒法”。故《吕氏春秋?无义》一篇中将商鞅作为“无义”的典型加以贬斥。
对于农家、纵横家、小说家等学派的思想,《吕氏春秋》也有所汲取和继承。《吕氏春秋》中有《上农》《任地》《辨士》《审时》四篇,专门记载农家学说,保存了大量先秦农业科学的成果;但它对农家思想中“神农之教”一系“君臣并耕而食”的思想,则和《韩非子》一样,是坚决反对的,因为它认为这样会严重破坏社会的等级制度。《吕氏春秋?振乱》《禁塞》等篇批评弱国站在墨家“非攻”立场上的“救守”行为,而为强国的“攻伐之事”辩护,认为“攻无道而伐不义”,“则福莫大焉,黔首利莫厚焉”;《报更》篇把纵横家张仪作为“以德报人”的典型加以宣扬,更可见其对纵横家的立场和态度。《吕氏春秋?本味》篇采用商汤与伊尹的故事,以说明“成己”与“成天子”、“具至味”的关系,历来注家多以为出于“小说家伊尹学派”,则又可见其亦是有取于先秦小说家的。
《吕氏春秋》成书于战国后期中国社会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前夜,当时中国的学术思想也在寻求一种由分而合的方式和途径。儒家、道家、法家都希望以自己的思想统一天下学术,儒家的《荀子》、道家的《管子》和法家的《韩非子》,就是这叁家思想的代表。《吕氏春秋》想在此之外另辟蹊径,对先秦诸子百家的思想进行整合。因此,它并不属于儒、道、墨、名、法、农、阴阳、纵横、小说诸家中的任何一家,而只能归入先秦诸子中的杂家。
(作者为伊春园2023入口直达大象重大项目“先秦诸子综合研究”首席专家、暨南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