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进展情况
(1)研究计划总体执行情况及各子课题进展情况
自2016年11月项目获得批准,课题组协同共进,依据预定计划推动,总体运行和各子项目运行良好,完全达到预期目标。具体来说,课题目前在资料收集整理、专题研究、学术交流、成果推广等方面取得显着进展,在中国近代经济史、中国财政史领域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四个子课题在总体规划下,子课题组负责人和成员充分发挥主动探究精神,对子课题的预定纲要进行了修改细化。同时,围绕核心议题展开专题研究,发表了数量丰富的原创成果。各子课题组之间都保持紧密合作与沟通,课题组成员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扩展学术影响。
(2)调查研究及学术交流情况
2017年3月,课题组邀请了中国经济史、财政史领域的多位知名专家举行开题会议。与会专家对课题架构及研究计划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课题组据此对原规划进行调整优化,同时建立了分工和合作机制。经过课题组全体成员的努力,取得了优异成果。兹分列如下:
第一、资料整理与出版。首席专家编辑出版了两种共31册民国税收史料集。其一是《近代中国之所得税遗产税论》(1册)(湖北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见附件)。该资料集主要是汇集中国近代对于所得税、遗产税这两种直接税主干税种的理论研究、政策讨论及法律文书。这两大税种是引自西方,但在中国本土实践则经过了很长的过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资料集精选近代税政官员、财税学者及报刊文论的代表论着,目的是反映出近代对所得税、遗产税的认知水平及实践过程,从中亦可得到对于所得税、遗产税的实践经验。其二是《民国时期税收史料汇编》(30册,18000页)(见附件)。本书收录了民国时期税收报告、税收统计、税收法规、税收着作、地方税政等方面资料。与已经出版的大量财政史料相比,更加专注于税政税务。新税史的推进需要长期持续的史料整理工作加以支持。新方法的运用、新问题的发现,仍以历史实证为根基。本辑是税收史料汇编第一辑,在后续编辑中将会继续扩大资料来源,既保持史料的相对完整性,又能将最有价值、最为急需的史料呈现出来。如财税期刊、地方财税档案,都值得继续整理出版。此后,还将与档案馆合作,编辑税收史档案。期待新出史料能够与原有常用史料互为补充,服务学界研究,促进民国财税史研究的进步。
第二、重视专题研究与学术交流的互促共进。通过个人发表、专栏组稿、学术讨论等方式,课题组成员发表论文30篇,另还有8篇文章已收到录用通知。完成税收史主题的博士论文1篇,硕士论文7篇。论文中有相当部分是发表在《近代史研究》、《史学月刊》、《中国经济史研究》等史学或经济史权威或重点核心期刊,其中还有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历史与社会文摘等全文转载。课题组主办财税史会议两次。第一次是在2017年12月举办的第一届财税史论坛暨清代及民国时期的税收变革与财政治理(华中师大),第二次是在2018年4月在华中师大举办的桂子山财税史奥翱搁碍厂贬翱笔:“近代化进程中的城市财政与城市税收”工作坊会议(见附件)。
第一届财税史论坛由本课题组联合武汉大学清代财政转型课题组、清华大学清代商税研究课题组发起,与中国经济史学会、《中国经济史研究》联合举办。第一届论坛由本课题组承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东京大学等高校及期刊界的60余名学者进行了跨学科、跨领域的交流与互动。本次论坛重视原生态史料的发掘与利用,主题集中,在财政和税收两个方面都有深入讨论,而且大多数研究试图突破单纯的时间节点,将明清与近代贯通而论,较为充分地反映出财税变迁的时间线索,体现出近年财税史研究的新进展。在研究方法方面,计量、历史及跨学科方法综合运用,使相关问题的讨论推向纵深。学者们在讨论中亦认为,财税史研究需将财税问题、经济变迁、社会转型与全球史观相结合,重视档案史料和基层财税史料的整理,加强对财与政关系、财政支出问题、政府与纳税人关系、公司税负问题、中外税制比较等问题的探究,亦可借鉴欧洲“新财政史”的视角,将财政问题、财政体系与社会体系结合起来,推动对财税转型与中国现代化进程内在关系的全面理解。
“近代化进程中的城市财政与城市税收”工作坊主要从城市的角度来讨论近代财政和税收问题。工作坊邀请了清华大学倪玉平教授、江汉大学方秋梅教授等与本课题组成员与谈,中国社科院赫治清教授、北京大学徐凯教授、武汉大学陈锋教授评议。提交主题包括《清代北京的城市税收》、《近代城市财政与城市管理体制》、《晚清民国武汉房契税征管与地方财政》、《近代汉口商会与城市税收》、《抗战时期云南省直接税的实施与社会反响》、《战后汉口货物税征管制度研究》。会议就城市财政与城市税收的概念、资料及研究方法进行了热烈讨论,同时也就城市财政的税收税类展开探析。城市财政与城市税收是以工商税收为主,这一主题的拓展不仅对于城市史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对于税收史、地方治理都有新的启发。
课题组成员还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首席专家在2017年参加的学术会议有中国财政学会财政史分会第九届年会(2017年8月,西南交通大学)“全球化与近代以来中国传统经济的转型”学术研讨会(2017年10月,武汉)、第三届“经济与历史”学术研讨会(2017年10月,中国人民大学)、“全球视野下中国与亚太商业和贸易”国际学术研讨会(2017年12月,武汉)。 课题组其他成员参加学术会议也十分频繁,子课题负责人马陵合参加了“第四届中国金融史国际学术会议”(2017年9月,河北师大)等。
第三、课题组重视将课题研究与人才培养结合。指导硕士、博士从事财税史研究,完成硕士及博士论文多篇,发表论文多篇 。部分学生获得国家或校级奖学金,多位硕士同学考上博士。由于深度参与课题资料整理及专题研究,学生的视野和专业能力都得到极大提升。通过学术交流,也获得了很好的锻炼。对于学生的资料查阅和学术交流,课题都给予了经费和平台支持。目前,首席专家已经指导完成以税收史为主题的硕士论文6篇,博士论文1篇(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税务行政研究),在进行中的硕士论文4篇,博士论文2篇(国民政府时期的财政支出研究、近代天津城市财政与城市税收研究)。首席专家获得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科研园丁奖(见附件)。多位学生在2017年入选各类研究生研习营,2018年又有3位同学被量化历史研习营录取,2位同学赴台湾交流访问。马陵、张侃、焦建华等也指导完成财税史硕士及博士论文多篇。
第四、国际交流与合作。课题组重视扩展海外学术交流,发掘海外税收史料,加强国际合作。国际着名经济史家滨下武志教授受聘本所,课题组与他就海关及地方财政问题进行交流。2018年3月-4月,魏文享赴剑桥大学历史系访学,同时查阅近代英商在华公司史料。(见附件)2018年6-8月,前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进行访问交流,同时收集对于孔祥熙、宋子文、陈锦涛、甘末尔、马寅初、潘序伦等近代财税官员及会计、财经学者的资料。(见附件)2018年7月,拟参加在国际经济史大会,提交的论文是“近代天津的城市摊派与城市财政”。课题组还与韩国、法国学者正在联系,拟就近代广东省的财政与税收问题组织讨论组,参加亚洲学会年会。
(3)成果宣传推介情况
课题组重视运用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及学术期刊进行学术推介与成果宣传。成果推介既可以扩大研究成果的学术及社会影响,同时也是促进学术交流、加强学术合作的重要方式。课题组主要宣传推进情况如下:
第一、将研究成果积极向文摘类社科期刊推荐,提高转引率。在一年半时间内,有7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及历史与社会文摘全文转载9篇次。篇目包括:魏文享:《华洋如何同税:近代所得税开征中的外侨纳税问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近代史》2017年第12期);魏文享、陈春兰:《革命与印刷:中共领导下中央印刷厂的运营(1931—1945)》(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现代史》2018年第5期,《历史与社会文摘》2018年第2期,《新华文摘》2018年第13期论点摘编);魏文享:《抗诉与协征之间:近代天津商人团体与所得税稽征》(《历史与社会文摘》2017年第4期);柯伟明:《引进与调适:近代中国营业税之课税标准及其争议》(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经济史》转载);马陵合:《路权与税权的博弈—清末铁路货捐制度的形成及有限变动》(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经济史》转载);郭淇斌:《自治抑或协防:上海工部局治理绑架犯罪的困境(1927-1931)》(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现代史》2018年第4期)。转引率高,影响力大。
第二、联合学术刊物开设“财税史”研究专栏,系统发表研究成果。为更好系统发表研究成果,扩大学术影响,课题组与《华中师大学报》、《近代史学刊》、《光明日报》等联合组织专栏。目前,已经刊出的有在《华中师大学报》2018年第2期发表的马陵合、梁勇的文章,其中马陵合的路权与税权一文被人大中国经济史转载。
第叁、充分运用报刊和网络新媒体,扩大学术活动及学术成果的影响力。传统报刊和网络新媒体之受众有别,但是信息相互流动快。在发表研究成果和举办学术活动时,课题组注重多种宣传渠道并进。课题组专门开设的微信公众号“税史通鉴”,不定期推送课题组活动、财税史最新着作和学术活动,受到经济史和财政史学者广泛关注。在报道第一届财税史论坛开幕消息时,税史通鉴推送消息被转发近2000次。同时,还在学校网页、中国经济史研究群、中国财政史研究群上推送。在会议结束后,所撰综述在《近代史学刊》、《光明日报》发表。在魏文享主编的《民国时期税收史料汇编》出版后,国家图书馆公众号、税史通鉴公众号即时推送,受到学界和税务学者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
第四、重视跨学科合作。课题组注重财政理论与税收历史的结合,课题组成员重视与财政学、税收学及经济史领域学者开展广泛交流。
第五、重视海外推介与合作。课题组重视支持成员赴海外学习交流。魏文享先后前往剑桥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交流,焦建华到台湾访学交流,也都介绍了课题组的工作和研究成果。《近代史研究》英文刊邀约撰写对于《民国时期税收史料汇编》的英文推介,目前正在进行中。
(4)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研究心得、意见建议
课题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在逐步寻求突破,但是仍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在资料方面,目前已经与国家图书馆出版社联合编辑了民国税收史料汇编,并拟继续推进编辑第二辑。档案资料已经在分工进行,但现在因为各档案馆收紧政策,查阅不便,极大影响到效率。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的国民政府财政部档案,多年一直在进行数位化,但至今仅开部赋税司、盐务署等少量机构资料,大部分资料仍处于封闭状态,无法利用。财政部资料是核心主体资料,这对课题推进有直接影响。地方档案馆的资料目前已经对天津、湖北、广东、云南、重庆、上海等地展开收集,成效显着,但还需继续扩大范围。
课题时间跨度较大,涉及范围广,税收各类多,地区情况不一,如何在全面展示近代工商税收的演进脉络的同时,能够对税种税类、地区省别的情况有准确归纳,是难点之一。同时,制度与实践、征纳关系、税收信用等问题,还需要立足于税收征稽过程来中以细化和具化研究。
在问题方面,最为核心的是统计与计量分析问题。民国时期的工商税收仍缺乏连续全面的统计,这对准确评估工商税收的数量、效应都是不利的。而在地方层面,杂税杂捐层出不穷。如将税收与财政收入、货币发行、公司税负等问题结合起来,都需要有统计作为基础。
课题组针对这些问题,采取是分工协作、重点推进的办法。按专人分工,就地区、税类系统收集数据,再进行综合分析。在课题组织方面,运用工作坊、研究群等方式,联合国内外相关领域学者展开专题讨论,可以更为深入。也和武汉大学、清华大学等联合举办财税史论坛,推进财税史研究。专题研究方面,课题组成员先围绕分工任务,结合初拟大纲,进行自由探索,突破其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也为最终课题成果的撰写奠定基础。同时,运用专栏方式和网络新媒体推动成果的发表与宣传,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研究成果情况
(1)魏文享主编:《民国时期税收史料汇编》(30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8年6月
《民国时期税收史料汇编》主要内容列举如下:第一类税类概要及统计报告。收录的是财政部及税务部门的工作报告、组织机构、税收统计、税类概况等资料。较为宏观者以直接税为主,包括财政部直接税部门和各省区分局的情况总结。依税类而分,包括有关税、营业税、货物税、统税、烟酒税、印花税、所得税,均由相关征稽部门产生。第二类税收法规及章则。收录的是财政及税务机构的工作规章、各税类法令及征收政策,尤其以直接税最为集中。直接税法令包括所得税、遗产税、印花税、利得税等类。第叁类地区税务资料。此类资料极为丰富,按省份归属,各有侧重,反映的是地区层面的税务工作推行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地方税则条例、组织机构概况、税局工作报告、地方税目调查、财政收支结构等。第四类为税务报刊。民国时期财税类报刊极多,有些是财政部及赋税部门所编,有些是地方财税机构所编,也有大学、学校及学会编辑的税刊。此类专业性的税务报刊主要刊载税政要闻、研究文论、税收法令、政策讨论等内容,是研究税收史的重要基础史料。第五类为税务学校史料。本辑收录的是北平税务专门学校的资料。近代税务人才培养逐步走向专业化道路,税务专门学校的出现即是重要表现。第六类为税收着作。民国时期的税收研究论着极为宏富,按作者身份,以税务官员和财经学者最为主要。此外,亦有报社或出版机构组织编辑的着作。官员所论,重在制度及政策实践;学者所论,多重学理及得失评估。按主题而论,基本上不同税类都有涉及,本辑重点辑录所得税、遗产税相关着作,亦有关税、土地税、盐税及租税制度的宏观研究着作。
本资料汇编推出后,受到经济史、财政史学界关注。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公众号、税史通鉴公众号进行了推送,中国经济史、中国财政史研究群都大量转发。《近代史研究》英文刊正在编辑英文介绍,拟向海外推介。
(2)魏文享主编:《近代中国之所得税遗产税论》,湖北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本资料依据主题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会计师之发展及综论,主要是职业会计师对于职业社会价值及发展史的总结;第二部分,会计师职业制度及执业活动,主要是会计师在会计师法规方面的建议、会计师在执业中应注意之事项等;第叁部分是会计师之专业观念及职业伦理,主要是会计师在职业属性、伦理观念、行业规范方面的认识和观念;第四部分是会计师之查账及审计,主要是会计师对于查账方法、注意问题方面的讨论;第五部分是海外之会计师事业,主要是当时会计期刊上引介的译文及中国会计师的观察介绍,显示会计师的国际职业观;第六部分是会计师小传,主要是当时会计期刊上刊载的一些着名会计师的求学及职业经历介绍;第七部分是职业制度与法规,主要是收集自北京政府到南京政府时期颁布的会计师法规,可以从制度层面了解职业规范的形成及其内容。
通过本资料集可以了解近代学界、政府及舆论对所得税、遗产税的认识与讨论,也认识制度与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我们认识现在的税制改革。
(3)魏文享:《抗诉与协征之间:近代天津商人团体与所得税稽征》《中国经济史研究》2017年第4期,《历史与社会文摘》2017年第4期
所得税为直接税之一种,自晚清创设税法,至北京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屡经修订,多次尝试开征,引发诸多争议。至1936年前后,国民政府面临国防压力,迅即完成立法及开征程序,终于实现全面开征。所得税涵括营利事业所得、薪酬所得及证券存款利息所得,与商界直接相关者为营利事业所得。天津作为华北重要的港口城市及经济中心,商人团体之组织系统健全。天津商会及各业同业公会作为工商界之团体代表,在所得税立法及征稽过程中作为行动先锋,全程参与。北京时期商界抗议政府征税之合法性,天津商会汇集本地意见,同时与上海、北京及各地团体声援,为领袖商会之一。至国民政府时期,天津商会和各业公会协同立场,以津市情形特殊,苛捐未除,表达暂缓诉求。抗议未成,所得税如期开征,津商会仍需承担协征之责。未己,津市沦陷于日本铁蹄之下,市政大权为治安维持会掌控。伪政府并未放弃这一重要税源,对税法稍加修正即恢复取利。经历整顿改组的天津商会和同业公会无力抗衡伪政府,但为维持经营,仍成立各业同业公会请求停征所得税后援会,支持商会与政府展开交涉,争取暂停征税。虽获部分减免,难以逃脱代征及摊派任务。抗战光复后,国民政府因内战需切,财政支绌,合并征收所利得税。至1948年,甚至加重以六倍预征。津商会一直表达反对意见,政府决心不改,商人团体仍要协助税务部门进行税额统计、核查、宣传及征收事宜。然津市处围城之中,通胀严重,物资短缺,政府虽强制征稽,各业停业现象严重,又加之以慰军筹款、城防摊派,税源近于枯竭。在不同时期的所得税征稽中,政府迫于财政需要,始终保持高压,商会与同业公会借助舆论及呈请表达税权,力求减税,履行着纳税人团体的角色,努力维系地方税收环境。协征为被迫,而抗诉为主动。在不同阶段,商人团体的话语空间其实有异。及至经济枯竭,商家歇业,竭泽而渔式的税收政策亦难以为继。
(4)魏文享:《华洋如何同税:近代所得税开征中的外侨纳税问题》《近代史研究》2017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近代史》2017年第12期
自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各国在华侨民不断增加。在军事、外交和传教人员之外,还有大量侨民通过设厂投资、商业服务、自由职业等方式谋生获利,形成了颇具规模的在华侨民就业群体。西方各国在本国对外侨的经营及职业所得均征收所得税,然在中国却拒绝纳税。在华外侨藉治外法权及租界管理权的保护,对中国政府所开印花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竭力逃避,导致中国税务行政长期难及于外侨。关税自主运动的重点在于税权自主及税率调整,并未同步解决外国公司及侨民在华纳税问题。到 1936 年,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开征筹议已久的所得税,再次引发对中外税收平权问题的集中讨论。华洋是否同税,既涉及税收主权与税源利益,还与国内的税收公平问题相关联。中国政府、民间社会及西方各国间围绕租税主权、税负公平、条约体系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与外交交涉。国民政府虽经努力,但问题仍难以在税务行政范畴内解决,根本出路还在于中国与西方条约国家外交政治关系的重构。
本文对在华外侨和外国公司纳税问题的讨论是学界较少论及的,这一问题对于认识近代中外公司的税负问题和税收主权问题有重要价值。
(5)魏文享:《贪污惩治、税政革新与派系权争-抗战胜利前后高秉坊贪污案解析》,《史学月刊》2017年第7期
抗战胜利前夕,重庆又发惊天要案。财政部直接税署署长高秉坊以贪污罪被起诉,初审被处死刑,复审改为无期。高为直接税之创办人,有功于战时财政,但又为孔祥熙之亲信,夹身于颁颁系、军统及孔派之间,案件审理也扑朔迷离。高案起诉后,法院指其随意提拨所得税“一丙保证金”,谋取私利,依贪污惩罚条例,应予重治。章士钊担任辩护律师,指其虽有挪用事实,但并未贪污,且高为税政革新之功臣,应予轻处。高案发生,实祸起于派系夹缝下的税政革新。颁颁系将高视为防止孔祥熙东山再起的打击点,高在推行直接税的过程中,坚持独立训练税务人员,排斥颁颁系人马,撤换营业税局中的军统及中统势力,开罪了陈果夫及间谍王戴笠。中统遂乘反贪之机,拿下高秉坊。案外公众舆论,亦将此视为国民政府反贪政绩。但案情审判之中诸多疑点,高作为税务干才,并不同于一般贪污案犯。同情高秉坊的力量包括私谊交往、署内同仁及居正等非蒋派高层人士。他们认为高虽有挪用事实,但主要用于员工福利与税务公用,判处死刑量型过重。在复审之中,同情力量发挥作用。回溯高案,可发现税政革新受制于派系人事困境。高虽为税政革新派,但要借助于孔祥熙的力量才能推行税政。税政革新,亦需要进行人事更替以整顿税风。同样,孔、高借助税政人事考训制度来防止外在干预,培养己方人马,并由此加剧了派系利益冲突。本文在讨论近代税收变革中派系、人事问题方面具有创新意义。
(6)柯伟明:《引进与调适:近代中国营业税之课税标准及其争议》,《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人大复印资料《经济史》2018年第6期全文转载
近代西方各国营业税制度并非单一固定模式,其课税标准有不同类型,亦有许多变化.中国引进西方营业税制度以后,中央和地方设定的课税标准以营业额为主,辅之以资本额或收益额,并随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而改变和调适.在营业税立法和征收过程中,各界对采用何种课税标准以及营业税与所得税关系问题存在诸多争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的制度选择及营业税的性质.近代中国营业税具有明显的间接税性质,但因极少数行业采用了收益额课税标准,故又有一些直接税的色彩,并非照搬西方国家的某种模式,而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有所创革,力图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寻求某种利益的均衡。本文反映出营业税课税标准中的本土因素。
(7)郭淇斌:《自治抑或协防:上海工部局治理绑架犯罪的困境(1927-1931)》《史林》2017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现代史》2018年第4期全文转载
近代上海“五方杂处”,“华洋混居”。城市犯罪在多种政治势力的交织中滋生,绑架犯罪颇为猖獗。上海工部局在治理绑架犯罪时,积极推进警政改革和捕房纪律整顿,以市政自治维护租界秩序,亦尝试与租界华人团体和上海市政府合作,加强秩序协防,但由于各自的动机、目标和理念的差异,各方互相猜忌和指责,使治理绑架犯罪的效率和效益始终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面对上海公共租界绑架犯罪日盛,华人居民安全感降低,工部局指责华界社会“不合作”,华人抨击工部局“无能”,华界政府的协防也因不符合租界市政自治被工部局摈弃,“合作”消逝而转为“冲突”。上海工部局陷于自治抑或协防的困境之中。
(8)马陵合:《路权与税权的博弈——清末铁路货捐制度的形成及有限变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大复印资料《经济史》2018年第6期全文转载
铁路货捐是清末出现的一种类似厘金的税收种类,其征收对象是铁路运输货物。因为征税权力的不确定性,作为铁路货捐征收主体的地方政府,既要面对中央政府削弱地方对路权 控制和裁撤厘金的双重压力,也有因对子口税制度冲击而招致的外交上压力,更有来自铁路公司 要求减轻税负的呼吁。相关各方出于不同的目标,竭力维护自身的利益,形成以路权与税权矛盾 为核心的多方博弈。路权与税权的矛盾,源于中央与地方之间征税权和铁路管理权的管理边界不明确。本文反映出行业性的税收与地方财政的复杂关系。
叁、下一步研究计划
(1)继续与国家图书出版社合作,编辑《民国税收史料汇编》第二辑、第叁辑。鉴于第一辑出版之后颇受好评,已经与国家图书馆出版社达成协议,拟继续编辑第二辑、第叁辑。这两辑内容将会继续扩大对于税收实务方面的史料,尤其是税务调查和税务统计。在地方税收史料方面也会加以侧重,财政和税务期刊将会纳入其中。
(2)拟与武汉市、苏州市等地档案馆合作整理地方财政与税收史料。在地方档案馆中,收藏有丰富的财政和税收史的专门案卷,但较少进行系统整理。在各地的县级档案馆里,也有很多基层税务资料。课题组正在与武汉、苏州及湖北省的县级档案馆联系,拟合作进行资料整理与出版。
(3)分工赴各地查阅档案馆史料及收集民间税收文献。目前的资料收集主要还是在核心城市,在地区覆盖面上尚不广泛。在此后工作中,将会对中西部省份扩大收集力度,力争更加全面了解近代工商税收演变的地方路径。
(4)继续与武汉大学、清华大学合办第二届财税史论坛。第一届财税史论坛获得极大成功,已经确定2018年底在清华大学合作举办第二届,2019年合作举办第叁届,将财税史论坛建设成为领域研究的重要平台。
(5)在2018年下半年组织一次桂子山财税史奥翱搁碍厂贬翱笔第二期活动,主题是讨论地方税收问题。2018年上半年就城市税收与城市财政问题进行了讨论,在2018年下半年将组织第二期,主题是近代县级税收与县级财政。
(6)与海内外学术机构加强联系,扩大资料来源,增进学术交流。课题组已经与中国经济史学会、中国财政史学会建立了合作关系,在此后将进一步举办学术活动。同时,通过与剑桥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的联系,补充海外税收史资料,重视中西税收史的比较研究。同时,还需赴台湾查阅相关资料。
(课题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