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翻阅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一串串亮眼的数字,凝结着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砥砺奋进、攻坚克难的巨大努力和重大进展。如何更好认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奋力前行?光明智库特邀多位专家学者,针对《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些具体工作建言献策。
发展海洋经济、海洋科研是推动强国战略的重要方面。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大力发展蓝色经济,保护海洋环境,建设海洋强国”。我国蓝色经济发展既与世界范围内的蓝色经济潮流相呼应,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站在新的历史阶段,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不断开拓我国蓝色经济发展的新思路,为我国海洋强国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蓝色动力。
新时代赋予蓝色经济新内涵
蓝色经济最初是指将现代科学技术引入海洋经济,提高生产效率,利用好海洋和内陆水域资源。因此,蓝色经济的本质是海洋经济,主要着眼于海洋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同时,蓝色经济的内涵与外延又处于不断发展过程中。特别是随着全球范围内对海洋环境保护关注度的上升,可持续发展理念被注入蓝色经济之中。如今,蓝色经济已超越了单纯的海洋经济范畴,增加了海洋环境保护与海洋经济发展协调并重的新内涵,其外延也囊括了海洋经济概况、区域经济等海洋发展战略与规划,以及海洋工业、渔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生态产业等多个具体产业领域。
中国是一个海洋大国,但还不是海洋强国。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这既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海洋事业的高度重视,也对我国海洋开发、保护和管控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一战略思想的引领下,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叁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拓展蓝色经济空间”的新命题,将海洋经济产业、海洋生态保护和海上权益维护并列为建设海洋强国的叁个关键领域。至此,我国蓝色经济由原本经济领域和实践维度的单一概念,逐步扩展为新时代海洋强国战略框架下多领域相结合、多维度相统一的综合性发展理念。
新形势下蓝色经济发展态势
海洋经济稳步增长,产业转型升级需求迫切。海洋经济是蓝色经济的核心要素。过去几十年,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总体呈现平稳态势,海洋生产总值由2006年约2万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7年的7.76万亿元人民币,连续6年平均增速7.5%,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根据预测,到2025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将达到13万亿元。我国海洋产业体系也日趋完善,结构优化调整成效显着,海洋叁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5.1∶47.8∶47.1调整为2017年的4.6∶38.8∶56.6。海洋新兴产业已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新热点。但同时,我国海洋经济总体上开发利用层次不高,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始终徘徊于9.3%,而发达经济体占比一般在20%以上。海洋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存在,传统海洋产业仍占据主导地位,新兴产业基础薄弱、占比不高,对深海、极地资源的研究和开发能力尚存不足。
海洋科技研发成果突出,核心技术自给率仍有待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海洋强国必须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要搞好海洋科技创新总体规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在深水、绿色、安全的海洋高技术领域取得突破”。近年来,我国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蛟龙”探海、“雪龙”探极、“蓝鲸1号”南海试采可燃冰、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兆瓦级潮流能发电机组稳定并网发电等,一批涉海关键技术和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突破,对海洋强国建设的支撑能力大幅提升,拓展了我国开发利用海洋的空间。但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我国还面临着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升,海洋基础研究较为薄弱,海洋科技核心技术与关键共性技术自给率低,创新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诸多亟待突破的发展困境。
海洋环保力度加大,但海洋生态风险仍然突出。最近几年,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力度明显加大。国家和地方先后出台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编制,将全国近30%的近岸海域和37%的大陆岸线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同时,有关部门发布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南海重点海域生态保护规划,加快推进“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海洋生态保护取得扎实成效。但我国也面临着海洋资源环境约束加剧,滨海湿地减少,海洋垃圾污染问题逐步显现等新问题。特别是我国陆源入海污染压力仍然较大,近岸局部海域污染较重。数据显示,我国沿海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44个大中型海湾中,每年有近一半全年四季均出现劣四类海水水质。这将对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水养殖业、近海渔业发展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陆海统筹迈入新阶段,互联互通需要进一步加强。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当前我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已高达60%,对外贸易运输量的90%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世界航运市场19%的大宗货物运往我国,22%的出口集装箱来自中国。我国经济已是高度依赖海洋的开放型经济。但是从内部条件来看,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方兴未艾,区域、流域、海域功能布局初见成效,陆海内外统筹仍待加强,需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配置协调,使蓝色经济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升;从外部环境来看,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全球经济深度调整,地缘政治关系复杂,海洋权益争端胶着。我国蓝色经济如何借助“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乘风出海需要正视诸多不确定因素和实际困难。
发展蓝色经济期待新思路
创新发展。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发展海洋科学技术,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为未来中国中长期海洋科技发展指明了方向。应当将创新发展作为蓝色经济的核心动力,把推动传统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和壮大新兴海洋产业作为我国蓝色经济发展的双引擎。一方面,传统海洋产业仍将是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需要通过技术革新和机制创新等方式,为海洋交通运输、装备制造和资源开发等传统产业注入新活力。另一方面,需要壮大海洋新兴产业,瞄准海洋生物制药、海水淡化等前沿领域,完善涉海金融和仓储物流等配套服务业,强化海洋核心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能力,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输出新动能,提升蓝色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
生态优先。生态保护应成为推动蓝色经济前进的新风帆,要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蓝色经济的总体范畴,催化生态环保产业与海洋经济之间新的化学反应,为蓝色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能。一方面,要以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指导海洋开发,尊重海洋、顺应海洋、保护海洋,坚持海洋生态保护优先。唯有如此,海洋渔业、旅游业等各类海洋产业才能具备发展和壮大的基石。另一方面,要扎牢制度的笼子,构建并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明确海洋生态红线,严格执行休渔制度,加大对破坏海洋环境行为的惩处力度,真正形成依法治海、生态管海的治理机制,实现“青山绿水,碧海蓝天”的治理目标。
区域互联。2018年12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访问葡萄牙前夕发表的署名文章提出,中葡要积极发展“蓝色伙伴关系”,鼓励双方加强海洋科研、海洋开发和保护、港口物流建设等方面合作,发展“蓝色经济”,让浩瀚海洋造福子孙后代。这为我国实现陆海统筹、建设海洋强国提供了新思路。一方面,我国沿海地区应当坚持由陆向海,借助“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东风,以海为径,向海发展,为我国蓝色经济发展拓宽渠道、拓展空间,为我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广泛建立“蓝色伙伴关系”,加强国际海洋合作,实现由海登陆,强化双边和多边海洋科研、开发、保护合作,推动区域海洋经济发展由国内协同联动迈向国际互联互通,由近岸海域向深海远洋极地延伸,共同构建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推动世界各国在更宽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加强海上合作、共享海洋发展机遇。
(作者:傅梦孜,系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陈子楠,系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海洋安全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