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作为传统农业文化的生成之所,依然是道德秩序、乡土礼俗、故风旧习等传统的发生和维持场域。随着乡村被卷裹到全球化的现代浪潮中,乡村的传统社会秩序受到冲击,乡村社会记忆也面临消褪。记忆是对植根于现实世界的经验证据进行的反思性知识实践,也是对“想象的共同体”的构建行动。记忆不仅可以维系共同体纽带关系、创设集体身份认同,同时面对传统消褪症候时,刺激个人和共同体迸发出对过去的意识。
乡村社会记忆,首先是生活在乡村中个体自身的社会经历反思,通过记忆的方式重构过往的个人生活经历,是个人生活史的重新赋意;其次是一场针对过往乡村生活的集体性追忆或者公共性实践,是集体记忆的鲜活建构;最后是某一特定的地域、社区在国家制度建塑中的社会记忆,构成社会转型和时代发展的生命档案。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提出“留住田园乡愁”,恰恰也是珍视乡村社会记忆在理解乡村社会之于中国发展的价值。
作为社会史意义上的研究对象,乡村社会记忆可以用来阐释嵌套在社会系统中的乡村是如何生动运行和顺时变迁的。社会宏观记忆往往随着时代变迁更易于呈现,我们也一直不缺乏这种宏观话语阐释。相较而言,对于乡村社会的集体记忆和个体记忆的呈现则相对缺乏。
工商业文明浸入农业文明,使得原有的地方性风俗变得松弛。在此过程中,人口和资源流动加剧了城乡间的张力。流动一方面释放了乡土对人口、生产力以及欲望的管控,但另一方面也对原有地方性传统构成消解。流动引发了地方性习俗与现代文明间的冲突,影响到地方性的道德秩序,并在很大程度上鼓励个体切断与过去的联系,舍弃集体性身份而选择个人性成就。流动诱生了选择的自由,个体容易在个人成就和记忆与传统间发生摇摆。乡村地方性的秩序在这样不断的冲突与消解中重建与维持。秩序重建表现为传统与现代互相着力过程中的形变、削弱和再适应,并不发生文化形态的断裂。现代文明本身的多元性和多变性将传统与现代这一抽象二元间的牵扯推拉演绎得更为复杂。即使是城镇化运动演进到如此迅猛的今天,传统乡村的乡土性并没有崩溃,反而因为乡民与村落的重新多元融合而形成应对现代性力量的新的乡土性。
乡村作为人类族群聚居的基本物理和文化单元,在历史长河中留有丰富的痕迹。通过对特定乡村社区的文化遗迹遗产、集体的社会生活经历进行整理,可重新审视过去的社会生活。每一个村落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当地乡村社区的集体记忆心灵史。假若乡村的社会记忆能够得以唤醒,围绕在乡村生活主线上的当地乡村文化志就可以建立起来。而当地乡村文化志,以其地方深刻性映射整体的中国传统农业文化,以及背后千千万万乡民家庭和普通人的生命历程和生命抉择。
普通个体在社会转型历程中富有生命感的历史细节,并未获得足够的文字着色。社会转型研究中的个人被抽象化,被剥离日常具体的生命体验,化约为历史切片,而不是采用多样的生活史来呈现或者描述现实的生活图景。总之,乡村中个体的生命体验与心灵世界还未成为重要的书写对象。近年来出现的短视频、返乡体、影视记录片等形式,开启了技术下沉与全民记录结媒的时代,正好反映了当代人对加速的现代性的不同“写作”方式。
皮埃尔·诺拉所说的“历史的加速”,不仅仅是一个比喻。与地方性乡村文化在不断消解和重建中相伴而生的,是地方性历史的不断消失。对个体来讲,记忆强调过去的历史事实与当下的关联,以及这种关联呈现出的意义。记忆内嵌于富有生命意义的日常生活大背景中,个体与集体的行动或交互行为附着于历史性的生活世界之中。个体的行动是在其所属集体或者社群特定的文化秩序支配之下进行的,这种秩序也反映了历史变迁的轨迹。记忆是人类的本能,个体会在自我的生命历程中形成独特的形象,这些形象本身充满了阐释意义和自我意识。每一个生活在其间的个体,用他/她深刻的生命体验和丰富的心灵世界,保存社会转型和历史变迁的印记。
乡村人文遗产、文物古迹、民间叙事等构成历史语境中的“记忆之场”,它们成为呈现记忆消失的印记以及社会对过去或者失去的记忆重建的物质和精神依托。作为生活在共同体中的成员,个体的记忆也随着社会变迁与道德伦理价值的变化,与过去的不同部分重新获得相关性。这些“记忆之场”正是勾连永远逝去的过去和当下这两个时空极值,成为重新阐释它们的媒介,其间,每一个体在这些“场”中赋予自己生活以意义与情感。
总之,社会文化意义上的记忆,生成于现实社会并内嵌于社会框架之中,其本质是对过去的当下重构,在回忆与忘却的辩证关系中持续存在并达到富有生命感的情感意义。记忆产生于社会又缔造了社会(或社群),个体记忆是在社会记忆中形成的。同时,记忆具有重建性并通过依附一个社会“意义框架”被保存下来。乡村生活世界的记忆成为生活在其间或曾经生活在其间的人们的一种遗产性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紧密地关联着传统、风俗、故土、人情,真实地表现在日常的生活生产实践中。
(本文系伊春园2023入口直达大象“十叁五”规划2016年度教育学青年课题“个体变迁和村落转型中的教育生成功能研究”(颁础础16016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