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对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各种网络文化景观纷纷出现,其中网络亚文化的发展尤其值得我们关注。网络亚文化是网络空间不断出现的体现独特审美观和价值观的网络流行文化,可以形成一定的新兴网络社群或新潮生活方式,其行动主体又多以青年人为主,因而对青年群体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很大的影响。
互联网时代之前的亚文化主要是在特定地区或者群体内传播,而网络传播的即时性、共享性、交互性、广延性使得网络亚文化迅速蔓延,突破特定群体乃至时空的界限。网络亚文化的生产和传播过程具有多层次性、复杂性和易变性。这也就意味着通过互联网人人都可能生产和接受某种亚文化。网络亚文化具有两面性,它既可能产生积极作用,也可能产生消极作用。一方面,在“互联+”与“文化+”的驱动下,网络亚文化凭借其个性化和创造性在文化创新领域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层出不穷的网络亚文化事件也反映出其发展中渗入了一些不良思想的影响。比如,近年大为流行的直播、短视频、网红等网络亚文化,在产生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亦频频发生色情、欺诈、暴力、恶俗等问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我们必须时刻关注网络亚文化的发展动态,以主流意识形态积极引导其向健康方向发展。
第一,建立健全网络文化监管制度。网络亚文化是一个不断产生新事物的领域,对它的监管需要相应的制度体系,并随着网络文化状况不断完善和发展。一方面要在网络文化产业开发过程中形成成熟的产业伦理规则,另一方面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的相继出台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网络文化的总体发展,但与日渐庞大的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相比,相关的法律法规仍需加强针对性,更加精细化,以便更好地引导网络亚文化的发展。
第二,提升网络空间中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力。当前,我们应根据网络等新媒介的传播特点,不断创新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方式和话语方式,增强其引导力和影响力,不能用以往单一的舆论管制模式进行管理。在网络中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势必要考虑网络时代新的受众群体,了解他们的信息生产和接受方式。在深入研究网络亚文化的生产、传播和话语模式的基础上,我们应积极打造新的适合当下青年人的主流文化形象和文化产物,以贴近网民接受习惯的话语方式传播主流文化,从而真正吸引广大年轻人,巩固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力。
第叁,引导网络亚文化发挥正向审美作用。网络亚文化对丰富大众审美文化需求有一定的作用。从我国现阶段的文化发展状况来看,人民总体文化需求是旺盛的,但实际的文化产物供给却不尽如人意,集中体现为平庸的、重复性的产物多,创造性的、影响力大的产物少。在这方面,网络亚文化所体现的独特性和亲和力对当代文化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诸多新产物和新业态的出现均与网络亚文化发展密切相关。而在产业层面,全球性的网络亚文化产业联动效应初步形成,在产物供给和市场开拓方面也发挥了独特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要看到网络亚文化存在的语言庸俗化、审美情趣低俗化和过度商业化等倾向,不利于青年人形成正确的审美观,更不利于网络文化整体审美素养的提升。因此,我们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网络亚文化发展,使其充满正能量和积极健康的审美价值,从而有利于培养和提升青年的审美素养,这也是我们目前审美教育中不可忽视的一方面。
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在尊重青年合理的文化需求的基础上,我们应在坚持和弘扬主流文化的基础上,汲取网络青年亚文化中的有益成分,并将其融入主流文化建设中,坚持以主流文化影响和塑造网络亚文化,不断提升网络亚文化的内在价值含量和审美素质,为新时代网络文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本文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2批特别资助项目“文化消费视域下的网络亚文化生产研究”(2019罢12072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国文学文化研究中心青年创新人才培植课题“网络亚文化的意识形态传播机制研究”(18蚕狈颁齿0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国文学文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