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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的“共同体”概念

胡平2019年10月15日08:35来源:

原标题:海德格尔的“共同体”概念

  随着经济与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市场化的不断深入,现代社会中人的主体性越来越强,人变得越来越独立。与此相应的是,“传统共同体”瓦解,人的意义感消失。“传统共同体”那种以亲密、团结为特征的德性社会被以疏远、分离为特征的市民社会所取代。宗教、习俗、氏族等“传统共同体”对个人的影响愈发微小,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开始疏远。于是,正如哈贝马斯所理解的那样,“私人利益侵入公共领域”。人越来越关注私人利益,而忽视公共领域问题。人们不再能理解他人、不再相信“共同体”的存在,从而使得每个人的生活陷入一种领域私人化、生活碎片化、价值虚无化的境地。以上这些都是“现代性”所造成的危机,而海德格尔的“共同体”思想就试图为这些危机提供一条救赎之路。

  在海德格尔看来,以往的“共同体”理论往往深陷“传统形而上学”泥潭,将“共同体”误认为是一种分享着“共同善”的整体。这样就将“共同体”问题导向了“共同性”问题。而“共同性”实际上就是“同一性”,它使得人自身所携带的“差异性”特征被消除。按照海德格尔的理解,当我们以传统形而上学的态度对待“共同体”时,就遗忘了“存在”与“存在者”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被称为“存在论差异”,而“存在论差异”本身是由“本有”(贰谤别颈驳苍颈蝉)的“差异化运作”所产生的。换句话说,按照海德格尔的观点,作为“同一性”的基础“本有”,在进行差异化的运作后才产生各种存在者,才能产生出差异性。“如果没有对‘差异’之本性的真切体察,‘同一’乃至‘自身性’问题就仍然只是一个空洞的无意义的问题”。

  只有在“差异”之中,“同一”自身才不会被表象为同一律(础=础),故而海德格尔在《同一与差异》中将“同一性”改造为“共属”。“共属”作为“差异”的“共属”,其中既包含了同一性,也包含了差异性。于是,海德格尔从其“后形而上学”立场出发,以“共属”的存在论境域理论为基础,批判传统形而上学的“同一性”表象思维。与此同时,正是在“共属”的存在论境域中,属于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层面的“共同体”思想才能被我们理解。他认为,我们只有在这个“存在论共同体”之中,才能让现时代的“无根之人”重返“意义生活”。

  当然,海德格尔理解的“意义生活”与传统哲学所论的“意义生活”是有区别的。在传统哲学视域下,古典哲学将“意义生活”理解为“德性生活”,现代哲学将其理解为“理性生活”。而海德格尔所谓的“意义生活”,则是一种“诗性生活”。他认为,人只有在诗意中才能真正倾听“存在”,回归“存在之家”。

  那么,具体来说,海德格尔的共同体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共同体?

  新加坡学者托尼·西伊(Tony See)给予了明确的回答。他在《无同一性的共同体:海德格尔的政治与本体论》一书中,把海德格尔的“共同体”思想描绘为一种“无同一性的政治共同体”理论,并根据海德格尔三个阶段的哲学思想,依次对“政治共同体”思想作出解读。

  第一,“在《存在与时间》中,共同体是一个对于此在本真的生存、与他人的本真关系的观念”;第二,“在中期的哲学写作中,共同体是一种由为知识共同斗争的方式被构想出来的,它是一个对于大学如何正确单独领导德国民族的‘本体论问题’”;第叁,“在海德格尔后期对古希腊的反思中,共同体再次被理解为一种为意义斗争。他把古希腊视为共同体必须遭遇的他者”。

  传统共同体理论属于社群主义思想,强调共同体先于个人,个人必须为共同体牺牲自己的个性,总是企图用群体的“同一性”去扼杀人的差异性特征,从而造成“暴力”。相反,海德格尔所持有的是“后社群主义”立场。他认为,在形成共同体之前必须肯定“他者”的独特之处,“他者”自身蕴含的差异性应该在共同体中被保留下来。换句话说,正是由于海德格尔对“他者”问题的关注,他所理解的“政治共同体”才强调“差异性”,不把每个人自身的“差异性”缩小为“同一性”。这样就使得生命之独异性被彰显,处于“共同体”中的人就可以不为了社群而牺牲自己的个性。传统共同体中所携带的“暴力”也就因此自然消除了。托尼·西伊认为,海德格尔所构造的“无同一性的政治共同体”理论,不但可以为后来的“共同体”思想提供理论基础,而且可以为“极权主义”提供治疗方案。他甚至据此认为,海德格尔是一个“政治开放的哲学家”,而不是所谓的“法西斯”或“无党派人士”。

  王庆节在其博士论文《从共在到本有:海德格尔的共同体理论》中认为,一方面,海德格尔通过对康德与胡塞尔理论的批判,试图同当代主体理论区分开来,从而重构一种“后主体”的思想模式。人不再是抽象的个人,而成为“在世共在”“共同体”中的个人。“共同体”思想构成了追问“存在”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海德格尔早期哲学中的“在世共在”的共同体是以“此在”(本真的人)为导向,而后期哲学中“本有”(贰谤别颈驳苍颈蝉)式的“天地人神四方”共同体是以“存在”为导向。于是,王庆节认为,当海德格尔不再将共同体思想局限于人(存在者)时,它就拥有了“存在”特征。这就使得海德格尔的“共同体”不仅是一种“人类共同体”,而且是一种“宇宙—道的共同体”。因为,“人类共同体”仅仅涉及人,而“宇宙—道的共同体”则涉及“存在”。

  张文喜在《颠覆形而上学—马克思和海德格尔之论》中将海德格尔思想定位为“后社群主义”。他认为,后社群主义者不同于当代的社群主义者。后社群主义谈论“存在”,而社群主义谈论“存在者”。海德格尔“共同体”概念中的“本真的人”被称为“此在”。“此在沉浸在常规的或者说前反思的没有‘客体’而只有工具的习俗或活动中,潜心于没有‘客体’而只涉及与他人的共享意义和共同习俗中。”可以说,海德格尔以“此在”概念颠覆了人们对“共同体”的理解,他对“黑格尔式”那种“从‘我’中得到‘我们’”的理解共同体的方式表示怀疑,认为人与人之间分享的不是“共同的善”,而应该是日常习俗惯例。海德格尔强调,共同体的日常活动在于“‘习俗逻辑’而不是‘意识逻辑’”,习俗才是共同体的根源。在海德格尔眼中,社群主义以非习俗的“‘认知’根源和‘美学’根源”为基础阐释共同体,误解了共同体的真正基础。

  综上,我们可以根据海德格尔自身的“存在论”思想,以及以上叁位学者对“共同体”的阐释得出以下结论:海德格尔通过现象学还原,将“形而上学共同体”重构为“存在论共同体”,为人的生存实践提供了真正的意义之基。他所理解的“存在论共同体”不仅是一种“无同一性的政治共同体”,而且是一种“习俗共同体”、一种“宇宙—道德共同体”。

  (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编:孙爽、艾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