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我国经济社会新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并围绕这一目标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提供了科学遵循。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在以下叁个方面加力提效,着力补齐短板。
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实现全面小康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保障困难群众稳定脱贫不返贫。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就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这些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9899万减少至2018年底的1660万,累计减少8239万,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1.7%,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
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首先要把提升困难群众自身发展能力抓紧抓好。坚持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不断强化产业扶贫,加大培训力度,促进转移就业,让贫困群众有稳定的工作,努力形成培育扶贫产业—增加就业—提高收入—产业持续发展—贫困人口稳定就业的良性循环,通过产业扶贫激活“造血功能”,构建“输血+造血”的长效机制,让真脱贫、脱真贫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动力。还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兜牢民生底线。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截至2018年底,我国建成了包括养老、医疗、低保、住房在内的世界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过9亿人,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此外,着力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不断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推动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科学擘画,在东部率先、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四大板块”基础上,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叁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重大区域战略稳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受资源禀赋、历史累积等因素影响,我国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深化改革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发挥优势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创新引领率先实现东部地区优化发展,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为此,我国注重按照经济发展规律调整完善区域政策体系,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引导各地区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近年来,我国设立了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等一系列重要平台,推动中西部地区产业不断升级,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高,为推动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引领和带动作用。
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
习近平同志指出,“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要不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又要努力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和社会共享水平,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实践中形成了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规律性认识,中国人民迎来了从温饱不足到小康富裕的伟大飞跃。同时也要看到,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是通过一个一个阶段性目标逐步达成的。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和最大实际,决定了我们仍然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大社会财富的“蛋糕”,进一步筑牢全面小康的基础。同时,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改革和完善收入分配机制,把社会财富的“蛋糕”分好,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原院长、教授)
《 人民日报 》( 2019年10月25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