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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优良家风继承勤劳美德

王颖2019年11月11日11:09来源:

原标题:弘扬优良家风继承勤劳美德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都特别强调劳动的重要性,强调“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也是干出来的”,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号召让“诚实劳动、勤勉工作蔚然成风”,彰显“劳动最光荣”的价值观。中华民族向来推崇劳动,极为重视对家中子女勤劳美德的培养,将之看成是修身、齐家和治国的重要途径,因此,勤劳成为中华民族普及最广、传播最久的美德之一,同时也成为历代家庭中训诫子孙的最主要内容。

勤劳的核心精神就是不怕苦、不怕累,要求人们做事时尽心尽力,孜孜不倦

勤的本义就是劳累,辛苦。《汉字字源》上说,勤,其字形左边为“堇”,表示字音,而且“堇”还有黏土的含义,这是说在黏土地上劳动很辛苦;右边为“力”,从字形上看好像农具,这里有用力之义。《说文·力部》上也说:“勤,劳也。从力,堇声。”从力,也表示艰苦用力之意。《汉字源流字典》认为,凡从勤取义的字皆与劳苦等义有关。另外,在传统的典籍文献中,“勤”也基本上都是用“劳”(此处指劳苦)来释义。如《诗·周颂》上说:“文王既勤止。”毛传释为:“勤,劳也。”《书·召诰》上说:“我非敢勤。”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引《说文》释为:“勤者,劳也”,等等;在现代语境中,“勤”“劳”并用,既指要勤于劳动,又蕴含着吃苦耐劳之义。

那么,勤劳美德如何体现呢? 一是对待事情尽心尽力,努力去做。曾国藩说:“勤,不必有过人之精神,竭吾力而已矣。”要做到“竭吾力”,就不能偷懒,其最基本的表现就是诚实劳动、踏实劳动。比如,在劳动内容选择上不拈轻怕重,在劳动效率产出上不浑水摸鱼和滥竽充数。

二是要孜孜不倦,从不懈怠。《慧琳音义》卷四“克勤”注引《考声》说:“勤,不倦。”其实,无论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体力劳作,还是“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的脑力创作,劳动的辛苦都不言而喻。但是,对于勤劳的人而言,其对劳动的热爱执着以及对于劳动价值的深刻体会,使得他们能够克服并超越这些身心苦累,所以他们参与劳动的热情从不消失,并不因此而走向怠惰放弃。从古至今,那些广受赞誉的人,都是“习其苦”“安其苦”的,并且常常以苦为乐。

勤劳作为一种劳动态度、生活态度,体现了对劳动的尊重,对劳动价值的认可和崇尚

劳动对人的产生及其成长都至关重要。“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帮助人从动物界中质变出来;劳动也发展了人,促使人不断完成自我开发和超越,成为愈益完善的生命体。在物质层面上,劳动为人们提供了衣食住行所需的各式生产、生活资料,并且随着劳动对象范围的扩展和劳动工具的进步,这些资料不断地丰富和多样化,在满足人类基本生存需要的基础上,大幅提升人类的生存质量和生活状态,多向展开多姿多彩的人类生活。长期的劳动实践和劳动回报,使得人们深刻认识到劳动是“治生之本”,“治生之道”;是创造物质财富的必要手段和途径,注意到“惰农自安,不昬作劳”的危害;总结出“民生在勤,勤则不匮”的生存道理,从而大力宣扬“一日之计在于晨,一生之计在于勤”的劳动价值观。同时,社会还积极肯定和鼓励人们追求“只可过于勤劳,不可失之怠惰”的劳动态度。这表明,勤劳作为一种劳动理念和行为,不仅具有持续性、无止境性,而且还具有不断递进、强化的可能性。这种追求,在那些令人感动的勤劳榜样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

此外,在精神层面上,劳动还能带给人们丰厚而持久的幸福感,使人们拥有愉悦向上的精神感受。这一感受来源于其个体价值、社会价值的凸显,来自于人对自然关系中自身创造力的确认;当人们用自己的双手,以真诚的劳动,不断改造自然、改造自我,不断开辟和推进崭新向前的生活样态时,人们很容易体会到自我存在的意义,并因这一意义而生发出高度的自我满意和满足,在充分的自我肯定中产生出强烈的自豪感、成就感。宋代农学家陈敷说:“勤劳乃逸乐之基也。”意思是说,勤劳是令人感到舒适欢乐的根基。李大钊也说:“我觉得人生求乐的方法,最好莫过于尊重劳动。一切乐境,都可由劳动得来,一切苦境,都可由劳动解脱。”

勤劳应该成为人们的生活习惯和存在方式

勤劳是中华民族引以为傲的优秀品格,是历代家训家风重点强调和宣扬的内容。在新时代,“爱劳动”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本要求,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要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通过一代代中国人的辛勤劳动。

那么,如何培养人们的勤劳品格呢?家庭作为人一出生就面对的生活、教育环境,对人的成长至关重要,特别是家中长辈对待某些事情的看法和做法,更会深刻影响到子孙的价值观。现在,一些家长对子女过分溺爱,不舍得让其吃苦受累,在劳动方面凡事都想自己包办代替,这样很容易造就孩子好吃懒做的恶习。

其实,从小就培养孩子的勤劳品格,训练其劳动能力,更有利于其成长成才。传统家训中对子女孙辈的劳动要求,很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借鉴。比如,南宋叶梦得在《石林治生家训要略》中认为:“要勤”,则必须“每日起早,凡生理所当为者,须及时为之。如机之发,鹰之搏,顷刻不可迟也。”清代朱柏庐《治家格言》中也强调:“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曾受到朝廷嘉奖的“江南第一家”郑氏家族,对家人的勤劳要求也非常严格,规定“子孙黎明闻钟即起,监视置《夙兴簿》,令各人亲书其名,然后就所业”。平日里,家中妇女们轮流做饭,十天一轮;其他人聚集一起,进行纺纱织布等劳动,并按百分之十的比例给予奖励。

这些规定中有一个共识,就是都把“早起”作为勤劳的重要标志,时至今日,这一观点也仍然为人们所赞同和提倡。“早起”看似是小事,但却能很好地磨炼一个人的自律能力。显然,这些严格而细致的劳动要求,对于规范子孙后代的言谈举止,使他们从小就养成勤劳意识、勤劳习惯,以至于形成坚定的勤劳品格,都具有持久而深刻的影响。

(作者:王颖,系北京青年政治学院东方道德研究所研究员)

(责编:程宏毅、艾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