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进展情况
主要内容:
1. 研究计划总体执行情况及各子课题进展情况
研究计划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2018年1月5日上午,课题开题论证会在中南民族大学举行。专家组成员有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金炳镐教授、南开大学高永久教授、国家民委李红杰教授、武汉大学秦前红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唐鸣教授、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段超教授和李吉和教授、公共管理学院吴开松教授。课题组成员二十余人参加了会议。论证会上,专家们分别就课题内容设计、之课题与子课题间逻辑关系、课题调研和成果形式等提出了诸多中肯的建议和意见。如十九大提出的对于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以及乡村振兴等问题对民族区域自治的影响和作用,课题组应该作为一个重要内容进行研究;对当今世界各多民族国家的民族自治的制度形式、基本特征和社会背景进行整体性的比较研究,讲好中国话语,助推中国经验;要全方位地研究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特殊政治优势与组织架构对我国民族政策实施的影响;准确把握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内容,统一和自治是核心的价值取向,统一是目的性价值,自治是工具性价值;自治的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要作规范分析。在研究过程中,要关注西方多民族国家治理理论与中国国情的调适问题,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有选择地借鉴西方社会治理理论与经验等等。
2018年1月5日下午,课题首席专家召集各子课题负责人及其成员就课题写作内容和写作任务分工进行了讨论,课题组成员认为应适当借鉴开题论证会专家的意见,增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十九大报告中所涉及的民族地区发展不充分不平衡、西方多民族国家协调和处理民族关系的制度类型等问题的写作内容,并将课题申请书上所将有关现实挑战部分的写作内容具体化。在项目申报书的基础上,拟定了详细的研究计划,提出要注重成果的转化,及时将有关对策建议报告报送相关部门。
课题组严格按照制定的研究计划开展课题研究。首席专家和课题组成员分别在《法学评论》《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阶段性成果,课题研究过程中,首席专家所指导的博士研究生雷伟红副教授、谭洁副教授以及所在研究团队的陈蒙博士、李辰星博士、李涵伟博士、马连龙博士,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和特长,人才培养和研究团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各子课题进展顺利,在研究计划框架内积极开展研究工作。2018年6月之前,课题组首席专家已与校外各子课题负责人签订了科研协作合同。2018年9月17日,课题首席专家召集各子课题负责人会议,就增加的写作内容进行了分工,原则上通过了增加部分课题组成员的动议。鉴于工作或者身体原因,部分子课题负责人提出不再担任子课题负责人。为了课题的顺利进行,首席专家提出变更子课题负责人的申请,其中子课题一《统一多民族国家建设与民族区域自治的关系研究》负责人唐志君教授(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因身体原因,向项目首席专家明确提出不担任子课题负责人且不参加课题调研与写作工作,首席专家特申请变更海南大学陈志英副教授为子课题一负责人;子课题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规范分析》负责人戴小明教授从湖北民族大学调往中央党校工作,书面提出不担任子课题负责人,首席专家特申请变更湖北民族大学冉艳辉副教授为子课题二负责人。另因子课题叁写作内容需要进行实地调研,申请增加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玛依拉老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阿力木和中南民族大学民族法学博士生雷伟红、谭洁、张星、金星作为子课题叁参与人。
子课题叁和子课题四负责人已按工作方案展开了部分前期社会调查。
2. 调查研究及学术交流情况
首席专家和项目组成员分别赴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和临夏回族自治州就课题部分内容进行实地调研。2018年12月,子课题叁设计了南疆地区调查问卷,并委托新疆籍学生寒假返乡之际进行初步的社会调查,从中筛选了部分暑假调研地点。结合湖北省调研情况,撰写了《湖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问题及对策》等调查报告,呈送相关部门。
课题组收集购买了大量中外文资料,内容涉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法治建设、少数人权利保护和国外处理族际关系的具体制度等等,形成了专门的民族法制资料库。
首席专家和课题组积极承办和参与学术会议,搭建学术交流平台。2018年6月,首席专家牵头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南民族大学民族法制研究中心承办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8年学术研讨会,在此次会议上选举产生新一届民族法学研究会理事会。2018年5月,首席专家赴西藏山南在山南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做宪法修改的专题辅导报告,并在尼木县乡镇做了双语教学的有关调研。
3. 成果宣传推介情况
课题组成员陈蒙向《光明日报》(理论·伊春园2023入口直达大象)投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于2018年9月5日发表。2018年12月,向全国哲学规划办报送了《要重视民考民、民考汉大学生在国家奖学金评定中的平等权保障问题》材料
4. 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研究心得、意见建议
主要问题:一是本课题涉及论题较多,如何围绕新时期民族工作的目标要求确定研究内容的重心是课题组一直考虑的问题。该问题可能需要课题组成员通过调研和研讨之后具体确定;二是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规范分析和田野调查结合不够充分,存在各学科的研究范式在研究中如何调适配合的问题。叁是课题研究计划是按照相应的逻辑展开的,但各子课题的研究同时开展,各自之间或难以兼顾课题的整体逻辑,怎么协调各子课题的研究,使其逻辑自洽,也是研究中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对所有课题组成员进行民族理论政策、法学规范分析方法和民族学田野调查研究方法的系统培训,熟悉相关研究方法,选择适当研究范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二是以半年为周期召集子课题负责人集体讨论课题进展情况,统筹各子课题的研究进度,按规定写作大纲确保研究内容的逻辑和话语体系的调适。
研究心得:一是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研究;二要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同统一多民族国家建设相结合,深度挖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统一功能;叁是要结合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基本目标,围绕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开展研究。
二、研究成果情况
主要内容:
1.代表性成果介绍
(1)论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的科学界分
基本内容:界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的关键是要科学厘定“本民族内部事务”中“本民族”一词的内涵以及“本民族内部事务”的基本内容。从《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目的和文本原意来看,民族区域自治权的归属主体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聚居少数民族。因此,“本民族内部事务” 的“本民族”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聚居少数民族,“本民族内部事务” 就是聚居少数民族的内部事务,自治立法权的客体就是与聚居少数民族相关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的事项。
主要观点: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并不只是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机关,它也是该地方其他聚居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和各民族共同管理本地方事务的机关。民族区域自治权的归属主体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聚居少数民族,行使主体是代表该地方各民族的自治机关
“本民族内部事务”并不是“本地方所有民族的内部事务”, 也不是“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内部事务”,而是民族自治地方聚居少数民族的内部事务。自治立法权的客体是民族自治地方所有聚居少数民族的内部事务。
学术价值:明晰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的界分,提出了解决两种立法权冲突与矛盾的思路。
社会影响:将文章的核心观点用于恩施州民族自治立法和地方性法规立法的专家咨询意见之中,促进了当地立法质量的提升。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
基本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围绕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团结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民族团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了新时代加强民族团结的新理念和新思路,内涵丰富、思想深邃,为引领全国各族人民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主要观点: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维护民族团结的根本保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维护民族团结的制度保障,坚持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是维护民族团结的基本路径,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
学术价值:结合中国特色民族理论,归纳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民族团结重要论述的基本观点。文章被他引2次。
社会影响:被人民网、光明网、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民族宗教网等主流媒体全文转载,《荆州日报》(2018年9月6日)全文转载。
叁、下一步研究计划
1.2019年7月-8月,组织各子课题成员赴青海、四川和新疆了解自治州、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其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双语教学、公民教育等基本情况的调研。具体安排如下
调研时间-调研地点-调研内容-调研参与人
2019.07.22-30-青海黄南、海南藏族自治州 泽库县和贵德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双语教学、公民教育-潘红祥、冉艳辉及研究生
2019.07.15-30-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双语教学、公民教育-田钒平及研究生
2019.07.25-08.15-新疆阿克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双语教学、公民教育-金星、张星等
2019.07.30-08.15-新疆喀什、和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双语教学、公民教育-潘红祥及研究生
2.2019年9月,召集各子课题负责人会议,了解各子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督促各子课题按时间、按进度进行写作,并协调课题写作内容和篇章结构;
3.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汇总各子课题写作内容,查漏补缺;
4.2020年7月至8月,对课题写作内容进行补充调研,充实和完善写作内容;
5.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各课题组完成课题写作工作;
6.2021年7月至8月,对课题组写作内容进行统稿和校对;
7. 2021年9月,组织专家论证会对课题内容进行评阅,提出修改意见;
8. 2021年10月至12月,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写作内容,提交结题。
(课题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