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鼓励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各类所有制公司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这为我们更好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
法治环境,既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一个区域营商环境优劣的关键。近年来,各地在营商环境建设上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限制公司发展的“高门槛”依然存在,“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存在“一刀切”现象,多元主体的诚信体系尚未建立,等等。有效破解这些现实问题,更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需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在法治环境下推动形成有利于市场竞争的规则和秩序,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更好维护信用关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保障各种经济活动顺利进行,以法治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第一,不断提高营商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构建科学、务实的营商制度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前提和保障。一方面,新出台的营商制度和相关政策,需在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给市场和市场主体更大的发展空间,推动营商领域的立法理念从方便管理向服务市场主体转变。另一方面,要建立营商制度和相关政策的可行性评估审查制度。在政策出台前,由政策执行部门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相关内容进行可行性评估审查,从而更好地保证营商制度和政策具有可操作性,在实践中能得到落实。与此同时,还要提高相关政策的透明度。比如,相关的优惠政策从制定到公布实施,再到监督执行,可以通过公布投资指导名录、优惠政策名录、投资负面清单等方式,做到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切实推动“放管服”政策落地见效。强化“放管服”相关政策的执行力,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中之重。一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加强监管的“加法”、优化服务的“乘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二是要强化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在执法管理过程中,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尤其是在公司准入和退出、投融资服务、税费负担、惠企政策、项目投放等方面,需按规范程序提供公共服务,并且严格执法。叁是要加大对公司的法律服务供给。进一步增加营商管理服务机构的法律服务专职工作人员的数量,加大营商服务中的法律服务力度;通过行业协会、商会等搭建惠企法律服务平台,建立以律师、法务专职人员、法学专家等构成的公司法律服务团,加大对公司的法律知识普及,积极提供涉法服务。此外,还需积极探索第叁方专业机构对特定职能部门专门事项的服务承接,对营商政策的落地执行和具体效果进行监督和测评,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第叁,加快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信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推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对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打造诚信政府,通过建立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政务失信记录、政务诚信监督机制、社会监督和第叁方社会机构评估机制、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等,强化政务诚信建设。要打造诚信公司,加快完善征信体系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监督公司诚信经营行为,并将项目扶持、资金补贴、投融资服务、人才扶持等惠企政策与公司诚信度捆绑,进一步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公司失信惩戒措施,如建立第叁方保证金制度等,提高公司失信成本。同时还要推动个人诚信建设,建立个人征信平台互联共享机制,通过征信体系互联互通,对“失信人”建立联合惩戒机制,让诚信成为每个人的“通行证”。通过建设政府、公司以及个人全方位的征信体系,构建诚信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营商环境。
第四,创新有利于优化市场环境的相关机制。一是积极运用破产制度,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等司法程序,继续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创新对经营困难公司的司法救助和退出机制,优化公司生存发展的市场环境;二是建立一定的容错机制,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公司、特别是民营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叁是加大对公司家和公司产权的保护力度,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五,持续推动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关键在人,在于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把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法治精神熔铸于头脑之中,使其做履约守信的表率;要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群众基础,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营商环境建设中来;要注重推进公司法治文化建设,促使公司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搞好经营管理,培育以法治文化为基础的公司文化,更好实现自身的良性发展。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行政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