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进展情况
主要内容:
1、 研究计划总体执行情况及各子课题进展情况
课题组全体成员在首席专家刘颖教授的总体策划下,自该课题于2017年11月立项至今,课题组已经组织召开了五次课题研讨会:
(1)2017年12月5日,召开第一次课题组成员会议
会议议题:在原课题申报书的基础上,结合最新资料,制订详细的研究计划,形成研究计划书,确定研究思路。
(2)2018年5月8日,召开第二次课题组成员会议
会议议题:布置资料搜集与整理等工作,走访调研,建立资料库。提出项目研究的构想,资料采集的方案,建立资料库的人事安排。与会人员确定了资料搜集的相关原则、方法和思路。
(3)2018年10月10日,召开第叁次课题组成员会议
会议主题:厘清课题的研究内容、创新点、研究方式。具体归纳出课题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细化各子课题的研究内容和问题列表。
(4)2019年1月15日,召开第四次课题组成员会议
会议议题:制定项目研究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和研究内容分工至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并由子课题负责人分配给课题组成员,形成书面的方案,任务到人。
(5)2019年6月7日,召开第五次课题组成员会议
会议议题:谈问题,交流初步的研究成果和经验。首席专家刘颖教授对项目研究取得的初步进展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会议还就研究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课题立项一年半以来,课题组首席专家及成员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基础上,确定了项目研究方案包括设计的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等,逐步推进了课题各项研究工作,基本上完成了课题设计的中期任务和目标,研究进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进一步明确了本课题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归纳总结了课题总体研究内容,细化了首席专家及子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任务分工。(2)各子课题已经完成初步调研,统一了学术成果撰写基本体例,经过反复推敲,进一步确定了各部专着撰写中要回答并解决的主要问题。目前,撰稿工作已经开始,各个子课题都已制定好写作大纲并已经开始撰稿工作,进程基本顺利。(3)课题研究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已撰写出相关阶段性成果,现已经完成了十几万字的初稿写作。截至目前,项目组已撰写包括专着、论文在内的成果共10部(篇)。其中专着2部,书稿已完成,待出版;论文8篇,3篇已公开发表(其中1篇发表于《中国法学》)。
2、 调查研究及学术交流情况
课题申报前我们已经收集了大量的文献与资料,自课题立项以来,课题组十分重视资料的进一步收集和整理工作,并建立了信息资料数据库的建设,通过分片包干,信息共享的体制,由每位项目组成员进行资料采集,成功建立了一个小型数据库存,并通过网络与其它成员分享,以利于资源的利用。一方面利用现代化图书馆信息资源建立了流动信息资料站,另一方面利用与国外大学的联系获取更多更新的资料。在搜集数据资料的同时我们即时根据子课题所研究问题需要对上述资料数据进行分类,保证数据得到合理有序使用。
自2017年11月课题立项以来,课题组非常重视学术交流、社会调研、国际合作等的工作,已成功举办多次学术会议,比较重要的有以下叁次:
(1)2018年6月30日下午,课题组在暨南大学第二文科楼707室举行了以刘颖教授为首席专家的伊春园2023入口直达大象重大项目《国际法与国内法视野下的跨境电子商务建设研究》的开题论证会。论证会专家组有:刘想树;周汉华;张楚;刘品新;陈海权; 刘金瑞(。
在开题论证会中,暨南大学夏泉教授代表学校致辞,对研究团队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专家组组长刘想树教授及各与会专家在充分肯定课题组的前期研究成果、在国内外的重大影响、研究计划的可行性。
专家组指出,互联网将人类带入一个崭新的时代,发展电子商务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大举措。网络与电子商务法一直是暨南大学法学院具有重要影响的学科之一,现已形成了研究能力突出、研究成果丰硕的团队,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影响。
专家组重点对限定研究范围、开展实证研究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
第一,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海关管理制度、商品检验检疫制度、税收政策、支付结算方式等问题,一直是重点、难点,本课题应重点研究这几个方面的难题;
第二,跨境电子商务领域不等同于国内传统的电子商务,跨境是其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实务中对于跨境的定性问题尚未辨析清楚,希望本项研究能对跨境的范围、特征进行界定;
第叁,当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以众多电子商务平台为发展基础,跨境电子商务建设研究应着眼于平台的监督和管理,主张监管、促进、保障措施并举,此外,电子商务平台登记管理制度的建设也应适当关注。
第四,在当前大数据广泛运用、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数据流动性、数据利用的限度、个人信息保护、关税政策等问题始终争议较大,本课题应加大对以上领域的研究,形成系统、科学的理论成果。
专家组希望,暨南大学网络与电子商务法研究团队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促进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学研究,加快建设学科高峰,在我国网络与电子商务法治化进程中贡献力量。
(2)2018年12月12日下午,伊春园2023入口直达大象重大项目“国际法与国内法视野下的跨境电子商务建设研究”课题组举办了“联合国电子商务立法与中国电子商务立法高峰论坛”。出席人员:Luca Castellani博士(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谢汝蓝(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路焘(商务部)、刘德良(北京师范大学)、刘颖(暨南大学法学院)、吕国民(暨南大学法学院)、郭鹏(暨南大学法学院)、陈贤凯博士(暨南大学法学院)、李静(暨南大学)、彭宏洁(腾讯研究院)、闫丹(中国信息通讯研究院)、张斐(唯品会)。
会议首先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Luca Castellani博士先后分别就《联合国电子通信公约》中的政策问题与主要条款、《联合国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导论发表了两次演讲。与会的研讨专家们先后围绕着国际电子商务立法中的相关问题发表演讲。刘颖教授系统地讲述了中国《电子商务法》的成功与不足之处、刘德良教授论述了平台治理和中国《电子商务法》、路焘处长提出对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思考、腾讯彭宏洁提到《电子商务法》实施要重点解决的三个问题、中国信息通讯研究院闫丹运用大数据分析讲解了电子合同信任服务与评估、唯品会张斐从电商公司的角度讲电子商务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责任、吕国民教授对UNCITRAL电子商务立法中的功能等同法进行了回顾与展望。与会嘉宾们还就电子商务立法中的身份识别、电子签名数据、功能等同法等广泛议题进行了多角度的深入研讨,围绕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和中国电子商务立法取得的成就、仍然面临着的挑战与未来的美好展望等进行了热烈的自由讨论,并就电子商务立法中的相关问题达成了一定的共识,收获颇丰。
(3)2019年3月9日下午,由伊春园2023入口直达大象重大项目“国际法与国内法视野下的跨境电子商务建设研究”课题组和广东省法学会网络与电子商务法研究会主办、暨南大学广州南沙自贸区研究院承办、广东亚太电子商务研究院协办的《电子商务法》限制竞争规定专题研讨会在暨南大学第二文科楼707室举行,参会专家有:刘颖(首席专家)、吕国民、郭鹏、薛军(北京大学法学院)、宁立志(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邱永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孟雁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宗杰(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詹朝霞(广州市律协)。研讨会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生效实施后,电商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间的“二选一”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争端的焦点主要围绕该法第二十二条、第叁十五条能否对“二选一”的行为起到规制。该问题也是本课题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本课题首席专家暨广东省法学会网络与电子商务法研究会会长刘颖教授认为:合理的市场是适度竞争的市场,现行竞争法已从限制竞争或者不正当竞争两个方面对市场进行了干预。目前,《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二条、第叁十五条是否确立了新的竞争规则存在疑问,需进一步充分论证;在明确前,“二选一”问题需要转引《反垄断法》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判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另外,法律对市场的干预应适度,否则会阻碍创新。
本课题子课题负责人暨南大学法学院郭鹏教授认为:《电子商务法》第叁十五条的立法动因可能与电商平台“二选一”有关,但不能据此得出推论,对于任何情形下的各类“二选一”行为,都必然可用该法条予以否定,而应回归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分析。平台与其平台内经营者通常不存在明显的竞争关系,难以用不正当竞争规则来规范;二者间的网络平台服务与交易规则实施关系基本可由《合同法》相关规定调整。
本次研讨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讨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二条、第叁十五条的内涵、意义及法律适用进行了明确和剖析,促进了本课题的研究。本次论证会受到了美团网等互联网公司的关注并派员参会,本次研讨会的主要专家意见以新闻稿的形式发布在2019年3月12日的《羊城晚报》上,扩大了本课题研究的影响。
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十分迅猛,为了获取第一手的实践资料,课题组组织了多次社会调研活动,分别深入唯品会、腾讯两大电子商务相关的公司进行调研。
2018年12月11日上午,Luca Castellani、郭鹏、李静等带领的伊春园2023入口直达大象重大项目“国际法与国内法视野下的跨境电子商务建设研究”团队成员到电子商务公司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调研。唯品会张斐(唯品会)、罗峰(唯品会法务)、樊森英(唯品会法务)、叶汝华(唯品会法务)予以了接待,并一起召开了座谈会。
在调研活动中,唯品会法务部的工作人员向团队介绍了唯品会的的零售模式,唯品会依托良好的电商环境,建立了一套全程可溯的物流体系,并且在世界范围内完成了全面布局和规模化运营,在德国、英国、法国等十个国家和地区共布局了11个海外办公室,而在国内,唯品会建立了五大物流配送中心,6个自营保税仓,是国内较为成熟的电子商务公司。
Luca Castellani等人详细了解唯品会的海外仓储能力、供应链水平、商品溯源等方面的情况后,对唯品会在《电子商务法》出台前后的法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大致的了解,并对公司在跨境业务中遇到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物流、海关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尤其针对突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平台的责任承担问题,与会法务也提出了看法,认为第三方网络平台对消费者的责任承担问题是实践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也是理论上值得探讨的重点和难点。
通过本次调研,课题的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得到了实践的指引和启发,更加明确了研究的范围和方向,为后续研究提供了帮助,对课题的进展具有积极促进意义。
2018年12月13日上午,国际法与国内法视野下的跨境电子商务建设研究”团队成员吕国民、郭鹏、李静、韩书立等组成调研团队到腾讯总部进行调研。
在调研过程中,腾讯工作人员在总部展示区向调研团队详细介绍了腾讯的发展、技术创新以及相关跨境电子商务情况。在介绍过程中,调研团队与腾讯工作人员交流我国电商公司在跨境电子领域中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在参观过程中,调研团队了解到,在跨境支付方面,腾讯取得了新的进展。微信香港钱包宣布成为首家为香港用户提供内地移动支付服务的香港储值支付工具持牌方。腾讯金融科技板块业务之下的财付通、微信香港钱包接入银联转接清算系统,落实两地监管对跨境交易的信息流、资金流的相关要求,保障微信香港钱包用户跨境移动支付安全、合规。
腾讯作为内地与香港的技术纽带、市场纽带,也是理念纽带,将积极参与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培养青年金融科技人才,助力香港发展成为“开拓金融科技的理想地方”,继续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课题组成员在课题立项至今的这一年半的时间里,多次参加国内外的有关电子商务法的学术会议,围绕课题研究内容,积极与同行专家进行讨论。本课题首席专家刘颖教授应邀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赴纽约联合国总部研讨跨境电子商务立法,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工作组于2019年4月8日—12 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的第58次会议,这也是刘颖教授第六次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参与联合国电子商务立法工作,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法治化。
在此次会议上,各国代表就身份管理规则草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包括身份管理将网络用户的网络身份与其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相联系,对不同的身份进行管理。与此相关的信任服务旨在促进对电子交易信心,如时间戳、可证明电文来源和完整性的签名、回执、电子地址认证等。身份管理系统的研究和推广,将有助于解决电子商务中的许多基本问题,如当事人行为能力的确定。刘颖教授结合本课题的在国内的调研和前期研究工作,介绍了中国的实践和经验,为电子商务国际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中国是电子商务大国。本课题首席专家刘颖教授再次应邀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与联合国电子商务立法工作,不仅推进了本课题研究的国际化,也为在国际电子商务立法中发出中国声音、注入中国元素做出了贡献。
3、成果宣传推介情况
课题组组织的多次学术会议和调研活动都及时在暨南大学网页上刊登,相关报道被很多网络新闻媒体转载,其中课题组于2019年3月9日下午组织召开的“《电子商务法》限制竞争规定专题研讨会”的主要专家意见以新闻稿的形式发布在2019年3月12日的《羊城晚报》上,扩大了本课题研究的影响。首席专家刘颖在《中国法学》2018年第4期上发表的《我国电子商务法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一文被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民商法律网、北大法律信息网转载,对立法与实践产生了较大影响。
课题组也将这几次会议及调研活动以工作简报形式进行了上报。截止目前,课题组《工作简报》已上报六期。
4、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研究心得、意见建议
虽然课题组组织召开了多达5次的会议,但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在实践中到底存在哪些突出的法律障碍和具体的法律问题,目前尚存在争议,我们准备进行更多的调研,从实务部门中获取更多的有价值的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形成共识。另外课题组在研究过程中对于如何很好的嵌合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和大湾区建设等,目前课题组成员尚未完全思考清楚,也没有形成成熟的研究方案和思路。课题组成员准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的相关文件的精神,希望站在更高的起点来进行深入研究。最后,由于课题组成员大都专注于课题本身的研究,以及召开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介绍本课题和相应成果,没有专门的成果发布会,报送《工作简报》不够及时。在随后的课题研究中,我们积极鼓励课题组成员完成课题研究,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介绍成果的同时,将召开专门的成果发布会宣传最后的研究成果。同时,课题组将及时提交《工作简报》和发送《要报》。
重大课题的内容往往涉及国家的宏大的规划,我们在研究过程中,深感有必要更加深刻的学习和领会习总和中央有关的重要讲话和文件的精神,这样才能高屋建瓴的开展课题的研究,研究成果才能最终服务于国家的重大战略发展。
二、研究成果情况
主要内容:
1、代表性成果介绍
成果一:《我国电子商务法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载《中国法学》2018年第4期
作者:刘 颖(课题首席专家)
主要内容:制定电子商务法首先应分析电子商务涉及的社会关系。电子商务产生了叁类社会关系,其中一种是不改变各种商事交易的法律性质、仅将交易从线下转移到线上而产生的新的社会关系,新的社会关系为各类商事交易所共有且不在现有法律的调整范围内。国际立法和许多国内立法均将此类社会关系作为专门的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我国《电子商务法(草案)》在规范第叁方平台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其综合性立法模式也存在诸多不足,最主要的是该项立法缺乏特有的调整对象,所规范的内容与现行制度存在重迭、交叉与矛盾,宣示性条款过多等问题。
主要观点:文章从调整对象入手,分析了电子商务立法的体系、结构、模式等一些基本问题,指出了我国单行的电子商务法应该涵盖的基本内容,认为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应整合我国《电子签名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要规范数据电文与电子合同、电子商务平台、身份识别与信任服务等叁类问题。
学术价值:文章具有很好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一个完整的思路和解决方案,尤其对我国单行的电子商务法的制定和完善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社会影响:文章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民商法律网、北大法律信息网等多家网络媒体推送,在颁狈碍滨被下载3600多次和被引用5次数,在法学论文中排名相当靠前。
成果二:论UNCITRAL电子商务立法中的“功能等同法”,载2018 2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Management, Education and Social Science(ICMESS 2018),Atlantis Press
作者: 吕国民 (子课题负责人)
主要内容:文章通过分析“功能等同法”在电子商务立法中的具体应用,归纳了功能等同法的立法价值,认为该方法比较好的解决了间接电子商务所面临的传统法律上的障碍。但在直接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今天,功能等同法的局限性开始放大,我们在研究这些局限性的基础上,主张电子商务立法最终还是要从功能等同的双轨制过渡到制定适用于传统商务与电子商务的统一法的新阶段。
主要观点:认为联合国贸法会采用的“功能等同法”只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初级阶段的一种过渡性解决方法,随着电子商务在形式和内容上进一步发展,这种过渡性解决方法将退出历史舞台。
学术价值:文章观点创新,对国际国内的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新的思路,很好的促进电子商务立法的完善。
社会影响:文章发表后,引起了学界同仁的热烈反响,文章外文出版,也受到了外国电子商务专家的关注。
叁、下一步研究计划
2019年7月—2020年7月调研及论文写作。各子负责人及成员定期碰头会,交流写作经验,包括经费使用情况等。每个子课题负责完成2篇以上论文并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
2020年7月—2021年7月全年写作。年底召开各子负责人及成员碰头会。各子课题写作并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并完成出版评论性的着作一部。
2021年7月—2022年7月,课题组按分工完成结题着作书稿的初稿。
2022年7月—2022年12月,首席专家及子课题负责人统一修稿结题书稿,交付出版社正式出版,召开结题专家论证会,整个课题结题,课题最后完成。
课题组供稿&苍产蝉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