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科学规划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宣示社会主义制度的显着优势,又部署新的任务举措,深入探寻“中国之治”的运行之道,体现了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政治担当,是鲜明的制度表达、响亮的时代话语、鲜艳的奋斗旗帜。
第一,彰显价值导向。
此次全会系统总结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发展成就、显着优势,目的是推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制度自信,使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多方面的优势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这有助于“坚持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走得更稳、走得更远”。
第二,展现制度定力。
70年来,我们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形成了顶梁立柱的制度体系与优势,为新中国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保障。
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我们既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延续性,又抓紧制定完善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的制度,指引方向、揭示规律、统一行动,确保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偏航、不“走神”、不“散光”。
第叁,昭示发展动力。
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新时代,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理念是引领破解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种问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科学指南。
第四,强调奋力执行。
一步实际行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执行作为“桥”与“船”,不仅诠释“纸上得来终觉浅”的深刻道理,而且体现“绝知此事要躬行”的主旨归宿。现实中,“抓铁有痕”和“踏石留印”鲜明地揭示了执行是决定制度管用、有效与否的关键环节。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方面,要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另一方面,要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的全过程,确保制度生威、有效。
第五,凸显治理效力。
在“潮涨潮落”中,更多“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亟待破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亟待回应,治理创新的社会效力亟待彰显。为此,在朝着现代化奋进的征途上,我们要以更加科学完备的制度来体现“立治有体,施治有序”的治理之效。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制度、法律等要素的升级换代,意味着突破性变革、创新性变革,意味着发挥整体优势、集成优势。从这个角度来看,下一步的重点在于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