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用良好家教家风涵育道德品行,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习近平同志强调:“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良好家教家风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托,叁者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家庭建设在教育引导家庭成员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家庭责任的同时,还承载着独特的社会功能,能辐射影响周围人的思想观念、处事方式和品格修养。和睦的家庭、严正的家教、朴厚的家风对营造良好社会风尚、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具有基础性作用。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千百年来留下的家规家训数不胜数。家庭作为社会细胞,其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能有效减轻基层社会治理压力、显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不仅折射家庭风貌,而且关乎党风、政风和民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风好,就能促进家道兴盛、家庭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正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从近几年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腐败案件看,一些党员、干部不良作风问题滋生甚至违法乱纪的一个重要根源正是家风不正、家教不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家教家风问题,将家庭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抓手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中,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新形势下,要把家庭家教家风作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抓手,充分发挥其涵养道德、厚植文化、润泽心灵的德治作用,推动社会安定祥和、文明进步。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铭记在中国人的心中、融入中国人的血脉,是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重要精神力量,是家庭文明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例如,《颜氏家训》《朱子治家格言》等中华传统家规家训,彰显着治家良策或修身典范,至今仍然具有独特价值和现实意义。新时代,要传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充分挖掘其中蕴含的克己修身、尊老爱幼、勤俭持家、敦亲睦邻等思想文化资源,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丰厚道德滋养。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既要延续传承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又要凝练提升现代生活的有益文明成果。要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良好家规家训与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结合起来,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并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其教化引导作用,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凝聚精神力量。
重视家庭教育。习近平同志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个人能否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是否具备健全人格和优良品德,与家庭教育息息相关。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家庭教育至关重要。重视家庭教育,父母要在充分认识孩子认知特点的基础上,注重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培养子女高尚的道德情操、优秀的文明素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他们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还要看到,当今社会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日趋多元,互联网已成为意识形态较量的主阵地。家庭教育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尤其是下一代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树立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理念,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打牢思想之基。
树立良好家风。良好家风是家庭和谐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推力。重视家风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就在如何对待亲情上定下三条原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良好家风是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党员、干部作为各自家庭的重要成员,要以身作则、修身律己,在良好家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自觉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戒律,时时与《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对照对标,廉洁自律、公正无私、勤俭节约,始终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同时,要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家庭成员和身边人,加强对家属子女的教育管理,经常给身边的亲朋好友敲警钟,督促他们走正道、务正业,高度警惕特权思想产生和特权现象出现。
(作者单位: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