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6月15日电(记者刘斐 王丰)全国港澳研究会15日在深圳举办“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国际研讨会。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内地、香港、澳门以及来自俄罗斯、英国、德国、西班牙、印度近200位专家学者参加。因疫情原因,香港、澳门和外国专家学者通过视频连线的形式进行研讨。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邓中华表示,全国人大作出的对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要出台的有关立法,是对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的最好纪念。有关立法将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挑战的地位和权威,任何香港本地法律均不得与该法相抵触。要使这部法律发挥实效,必须按照全国人大有关决定建立强有力的执行机制,包括明确国家安全的中央事权属性,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都设立维护国家安全机构并赋予其必要的执法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对在本地维护国家安全负有主要责任,香港本地绝大部分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包括执法和司法工作,应当也必须由特别行政区承担。同时,中央应当保留在极其特殊情况下对香港发生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实行管辖的权力。这不会影响特别行政区依据基本法享有的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陈冬表示,全国人大作出有关决定后,香港社会迅速凝聚起支持决定的主流民意,越来越多的香港市民认识到,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一国两制”的制度加固,是破解香港乱局的良方。有关立法完成后,将有效清除影响香港发展的政治病毒,香港必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表示,全国人大作出的有关决定,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和实践需要,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就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依宪治国又一次生动实践。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和基本法有关规定作出决定,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和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过程中,将会按照宪法和立法法的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原则,兼顾两种法律制度的差异,确保有关法律能够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切实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
与会的内地和香港、澳门的专家指出,国家安全关乎的是整个国家的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必须由中央担起这个责任,地方要配合中央。全国人大作出的有关决定,是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和基本法,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而采取的必要举措。在美国全方位遏制中国发展,外部势力和香港内部反中乱港势力加紧勾结、多次在香港策划动乱和意图夺取特别行政区管治权,以及香港自身无法无力摆脱政治困局的严峻形势下,中央果断出手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十分必要。构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体系首先要体现“一国”原则,满足“一国”的底线要求。无论什么国家什么制度,维护国家安全都是中央的事权,包括立法权、执法权和司法权。从国家层面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是对“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发展完善,是“一国两制”的新希望,是香港的新生。
与会的外国专家介绍了各自国家维护国家统一、防止国家分裂的经验。他们表示,一些国家质疑中方推进有关立法的必要性,充分反映了这些国家对去年香港暴力事件的漠视和回避。对于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行为,中国政府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是符合国际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