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郭培贵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明代进士群体与政治及社会变迁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1叠窜厂030),最终成果为同名论文集。课题组成员有:蔡惠茹、王海妍、刘明鑫、时亮、刘小龙、叶可汗、牛明铎、孙朝阳。
明代乡试中者可获举人功名,会试中应殿试者可分别获一、二、叁甲进士功名,二、叁甲进士应试馆选中式者可获庶吉士功名;获举人、进士、庶吉士功名者皆可终生享有所获功名,并享有与其相应的选官资格和各种待遇,由此形成了明代叁大科举功名群体。
举人群体是明代出现且规模最大的科举功名群体,总数在103000余人,宣德以后生存于世的举人经常在13000人左右;举人有连续应考会试的资格,最终考中进士者接近举人总数的24%。进士群体规模仅次于举人,总数为24586人,一、二、叁甲进士分别为267人、6469人和17850人;明初生存于世的进士大致经常在2000人左右,成化以后则大致经常在3000人左右。庶吉士也是明代新出现的科举功名群体,等级之高仅次于一甲进士,目前已知自永乐二年后经考选产生的庶吉士至少为1297名。
上述叁大科举功名群体实际上包含了举人、叁甲进士、二甲进士、庶吉士和一甲进士中的探花、榜眼、状元等7个层级,由下至上如一金字塔状,这既是科举考试层层选拔、择优录取并分级的必然结果,也是明代选官须依制使每级功名与一定官职范围相对应的需要,体现出明代科举和选官制度的高度公平性。
举人会试下第但被录为“副榜”者,应依例充任府、州、县学教官,这对保证教官和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但此类情况大致仅占会试考生的1/5;绝大部分下第举人则应依例入国子监肄业并分拨诸司历事,方可取得选官资格,一般选任“府佐及州、县正官”,并成为其主体,从而对地方吏治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明初选官不拘出身,举人多有升至六部卿贰乃至入阁者;天顺以后,进士出身日受重视,嘉靖以后则完全形成“独重进士”的局面:进士“有铨郎、科、道之选,有部、院长贰之望;举人则入台署者百之一,以方面为极”。这成为明中后期吏治特别是地方吏治日趋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进士中的一甲叁名处于明代功名体系的最高层级,故初选官职最为优越:状元径授翰林修撰,榜眼、探花径授翰林编修;仕途发展也很显赫,最终入阁者达42人,占一甲进士总数的15.73%,占阁臣总数的26.09%。二、叁甲进士则经“观政”后分授给事、御史、主事、行人等京职,或授府推官及州县正官。永乐后,进士成为明朝高级和重要官员的主要来源;嘉靖后,则几乎成为唯一来源,故对国家统治状况发挥着决定性影响。
明中后期,庶吉士成为翰林官最主要的来源和给事、御史的重要来源。天顺元年后,庶吉士出身入阁者82人,占同期阁臣总数的59.42%,可见其成为同期阁臣的最主要来源,自然在辅助皇帝决策和推动国家机器的运转中发挥着主体作用,对当时政治和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如弘治后着名阁臣丘濬、刘健、李东阳、杨廷和、梁储、蒋冕、李时、翟銮、严嵩、高拱、李本、张居正、许国、沉鲤、叶向高、方从哲等,以及景泰至弘治时着名吏部尚书王翱、王恕等都是庶吉士出身。另外,庶吉士皆为“内阁取中教养之人”,因此,自然成为阁臣嫡系的依靠力量。
在科举群体尤其是进士和庶吉士群体中十分盛行座主、门生关系,也对明代政治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弘治以前,二者基本保持了“以义相结”的状态,总体上发挥了积极效应。正德以后,消极影响开始显现,如嘉靖初胡世宁指责当时内阁与翰林的人际关系说:“非翰林出身者不许推入内阁,使后相承入阁者,必其门生子弟,自相传受;后者未遇,感前人之接引;前者既老,责后人之报施;而凡身后赠、谥、荫子等事,不论忠邪,一皆预为已地,而尽力为之。”万历以后,消极影响则广泛存在于明朝政治的各个领域,深入自最高决策到具体施政的各个层面,成为促使明末政治日益腐败、党争日趋激烈、各种矛盾迅速激化、政权统治效能急剧衰退并最终走上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科举群体的地域分布也会对政治和社会产生重要影响。如建文二年至永乐二十二年9科殿试共录取进士1939人,其中南方南直、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6直省总计1622人,占同期全国进士总数的83.65%,个别科次如永乐十年,6直省进士数还占到同科总数的86.79%。相对而言,北方的河南、山东、山西、北直、陕西5直省同期进士总数仅为226人,占同期全国进士总数的11.66%;西南四川、广西、云南、贵州4省同期进士仅为91人,占同期全国进士总数的4.69%。这种不同地域间进士分布相差悬殊的局面,不仅严重阻抑了落后地区文化教育的发展和人才的脱颖而出,而且不利于明朝加强对全国尤其是边远落后地区的统治、增强后者对朝廷的向心力。于是在会试中实施分卷(地区)按比例录取制度加以调控就成为必然。宣德二年会试,明廷首次实施“南六北四”录取之制;此后不久,又变为以科举实力最强的南直隶的应天等12府、州和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等5省为南卷,以欠发达的北直隶的顺天等10府、州和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等4省以及辽东、大宁、万全叁都司为北卷,以不发达的四川、广西、云南、贵州等4省,南直隶的庐、凤、安3府,以及徐、滁、和3州为中卷,规定录取比例分别为55%、35%、10%。由此,使北方和西南地区的进士占比得以明显提高。在馆选中,明廷有时也对考选庶吉士的地区做出明确限定,以致使永、宣时期庶吉士在南、北、中卷地区各自平均占比分别是78.23%、13.56%和8.2%,变为正统后与会试南、北、中卷录取比例大致吻合。经上述调控引起的进士和庶吉士地域分布的变化,不仅提高了北方、西北、西南等边远落后地区人才在进士和庶吉士群体中的占比,为其进入统治高层提供了制度保障,对改善高级和重要官员的地域结构、实现统治高层不同特点人才的优势互补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增强朝廷凝聚力、促进社会稳定和巩固统一,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科举群体中还有一些出自“进士家族”(五代直系亲属内或同父兄弟中有两名以上进士的家族)的进士,或出自“科举家族”(五代直系亲属内或同父兄弟中至少出现举人、进士各一名或叁名举人的家族)的举人和进士,他们人数虽少,但因具有社会标杆的作用,故其家族成为当时的望族和地方社会的楷模,引导着一方甚至时代风气。
进士群体的中试年龄也会对其仕途发展产生一定影响。据对洪武四年至万历叁十八年共57科15528名进士中试年龄的统计,可知此间进士的平均中试年龄为32.65岁。而作为进士群体中的佼佼者,阁臣的平均中进士年龄则为30.4岁。阁臣群体比进士群体的平均中进士年龄小2.25岁,说明阁臣的中进士年龄相比一般进士具有明显优势,为其仕途发展留下了较为充裕的年龄空间。
一个社会保持一定的社会流动是其保持稳定与发展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之一,而明代科举则为这种流动提供了制度保障,其中进士群体的社会流动最具代表性。依据洪武至崇祯间56科《进士登科录》和3科《进士履历便览》所载共16087名进士上叁代直系亲属的出身状况,按照上叁代直系亲属无任何功名、官号和捐衔的进士数及其占比,上叁代直系亲属中有任实职官进士数及其占比,上叁代直系亲属中有任从七品以上实职官进士数及其占比,父任从七品以上官进士数及其占比,上叁代直系亲属中有任从五品以上官进士数及其占比,父或祖有任从五品以上官进士数及其占比,父任从五品以上官进士数及其占比,父任教官进士数及其占比等8类情况对其进行统计,可知明代出身于“上叁代直系亲属无任何功名、官号和捐衔”也即“纯平民家庭”的进士,占进士总数的43.46%;这只是一个平均数字,从动态来看,出身于纯平民家庭的进士自永乐九年至成化五年在各科进士总数中的占比,经历了自79.76%起伏衰减至58.70%的变化,弘治十八年以后,则经历了自41.63%起伏衰减至19.60%的变化。这种变化固然是功名和官绅之家凭其经济、文化和政治优势不断扩大对科举影响的结果,但需要特别指出的,它“主要不是由科举直接引起,而是由出身于拥有非科举功名和各种捐衔家庭的进士不断增多及其在进士总数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引起的”。换一个视角看,明代出身于“上叁代无任实职官”家庭的进士,明初为72.32%,明末仍为60.73%,可见变化并不显着,这恰恰说明,明代科举不仅引起了很高的社会流动率,而且“呈现相当的稳定性”。
明代270多年间产生进士家族至少2088个,属于这些家族的进士共达4970名,仅占明代进士总数的20.21%;而且接近87%的进士家族不能传至叁代,96%的进士家族不能超过叁代。庶吉士群体出身于非进士家族者占其总数的82.46%,出身于非庶吉士家族者占其总数的97.54%;出自进士家族的庶吉士又以一代进士家族为主,庶吉士家族绝无超过叁代者。以上事实,也同样说明了明代科举造成并维持了一个较高的社会流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