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晋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并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大决策部署。这些重要论述和重要举措,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彰显了全面依法治国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地位,充分彰显了法治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引领保障功能。
1.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的最高原则。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
积极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须臾离不开宪法的保障。我国宪法中明确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的宪法保障更加健全。我国宪法坚持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人“叁位一体”领导体制,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维护和巩固根本领导制度,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牢牢把握历史主动,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对法治建设作出专章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全面落实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牢牢确立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强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进一步巩固了党的领导地位和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彰显了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法治力量更好保障党实现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2.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我国十四亿多人口整体迈进现代化社会,规模超过现有发达国家人口的总和,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法治是安邦固本的基石,现代化任务越是艰巨和复杂,越要厉行保障和维护人民利益的法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作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价值,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法治的根基在人民,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出“人民幸福是最大的人权”,健全人权法治保障机制,推动尊重保障人权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实现全链条、全方位覆盖。这些都体现了法治中国建设的价值取向,在实践中得到充分贯彻。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以法治之力增进人民福祉。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法治改革与创新的逻辑起点,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保障人民权益相关立法。如颁布实施民法典,加强教育培训、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科技创新、防范风险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以法治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凝聚起现代化建设的磅礴伟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让法治建设和法治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各个方面,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纠正重大冤错案件,完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国家赔偿等制度,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公正司法,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一个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法治作为现代化治理的基本方式,是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抓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新征程上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更新的使命、更高的要求、更系统的布局,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推动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以法治固根本。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本、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有力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风险挑战冲击。
创制普遍适用、一体遵循的制度规范,以法治稳预期。“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要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民营公司产权和公司家权益,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完善分配制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依法加强公司产权保护,完善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让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力量源泉充分涌流。
通过宪法法律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行战略谋划,以法治利长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强调运用法治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法治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标识和有力保障。如,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军;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等,推动法治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标识,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升到更加广阔的境界。
4.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以宏大的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提出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主张,深刻揭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规律,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构建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法治秩序提供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同世界人民一起携手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为中国式现代化营造和平国际环境。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法律之争。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利益,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法治力量。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维护世界公平正义与和平安全。完备的涉外法治体系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要保障,也是捍卫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必然要求。强调法治在国际制度性权力和秩序主导权竞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求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有效应对外部挑战和风险,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世界公平正义与和平安全。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围绕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着力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国际法治进程,回应国际社会新生的规范需求,加强国际法运用,探索国际规则和机制的守正创新,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完善涉外执法司法标准和程序,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增强涉外法治斗争能力,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
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公正化。当前,全球治理体系正处于调整变革的关键时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趋势,创造性地提出了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提出中国必须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公正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作为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中国始终从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出发,带头做国际法治倡导者和维护者,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以实际行动共同推动构建公平正义的全球治理体系,为世界法治文明和全球治理变革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有利的国际环境,书写人类命运与共的“中国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