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为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公司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公司产权和公司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今年7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强调“切实优化民营公司发展环境”。近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我们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打好优化民营公司发展环境“组合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构建“有效市场”,创造民营公司发展的广阔空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公司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优化民营公司发展环境,必须坚持市场导向,推动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破除民营公司在获取资金、土地、人才、信息、科技等生产要素方面存在的障碍,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非禁即入”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为民营公司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让民营公司敢闯、敢投、敢担风险。
打造“有为政府”,提振民营公司发展的信心底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挥政府作用,不是简单下达行政命令,要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用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用政策引导市场预期,用规划明确投资方向,用法治规范市场行为。”优化民营公司发展环境,必须强化“政府主责”,不断强化政策供给、法治保障和政务创新。聚焦融资、引才支持和用地、用工、用能等民营公司发展要素保障,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全面落实公司家参与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机制,推动各类政策迭代更新、横向集成、纵向联动,让涉企政策红利直达公司。聚焦公司全生命周期服务,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全力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让公司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办事更便利。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法规制度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健全多元化涉企纠纷解决机制,依法保护民营公司产权和公司家权益;推动民营公司将法治精神融入公司文化建设,引导和支持民营公司加强内部治理,推动建设法治民营公司、清廉民营公司。
培育“有成公司”,增强民营公司发展的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一代民营公司家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人艰苦奋斗、敢闯敢干、聚焦实业、做精主业的精神,努力把公司做强做优。”优化民营公司发展环境,必须突出“公司主体”,引导民营公司持续修炼内功、改革创新、传承发展。鼓励和支持民营公司抓住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机遇,顺应绿色化标准化集群化趋势,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上下功夫,自觉走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引领,鼓励和引导民营公司家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实施年轻一代民营公司家健康成长促进计划,支持帮助民营公司家实现事业新老交接和有序传承。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民营公司机制,形成政企同心同向、共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局面。
建设“有容社会”,营造民营公司发展的良好氛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公司和民营公司家是我们自己人”“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公司发展壮大”。优化民营公司发展环境,要大力营造主旋律强劲、正能量充沛的社会舆论环境。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特殊地位,坚决抵制、及时批驳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和做法,及时回应关切、打消顾虑。探索建立民营公司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民营公司自觉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争当发展的实干家和新时代的奉献者。大力宣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动讲好民营公司和民营公司家故事,营造重商、尊商、安商、护商的良好氛围,助推民营公司开辟新赛道、塑造新优势、拓展新空间。
《 人民日报 》( 2023年08月23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