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力伟,系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支撑,集中体现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越性不仅体现在价值意蕴之中,更彰显于现实生活的生动实践之中。“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中国式民主建设的基本方法,也是中国式民主的特色所在。只有将民主和现实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民主的意义才能得以激活,人民才能感受到民主的真实存在,才能真正体验民主、信任民主、参与民主。与社会生活深度融合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了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构建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
构建了以解决社会生活基本问题为导向的民主原则。民主不仅是政治生活的决策机制,也是社会生活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能解决人民群众问题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民主、价值褪色的民主、失去治理效能的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古今中外的实践都表明,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民主是全方位的,不应仅仅局限在某一个领域;民主是具有活力的,是人通过真实参与所赋予的。因此,民主不仅是制度安排,也是每个真实个体的生活方式与实践形式。民主中的“民”代表了民主是人的问题,没有人民的民主是虚伪的民主,人的全面发展需要通过民主实践来完成。民主和人实现统一的前提就是要将民主嵌入人的社会生活之中。只有将民主与社会生活深度融合,才能激活民主的生机,焕发民主的活力。一方面,社会生活是人民群众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空间,人的各类问题也更多聚焦在社会领域。因此,融入社会生活的民主,不仅赋予了人民群众自己解决问题的机会,也提供了人民群众参与民主的直接渠道。与社会生活深度融合的民主有利于使人直接感知民主,并体验到民主的真实效能。另一方面,社会生活与民生息息相关,解决社会生活的基本问题,就是对民生的直接回应,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也是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彰显。民主在社会生活中的运转保证了民生需求的真实聚合,实现了民生决策的科学制定,保障了民生政策的有力执行。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建设塑造了“以民主促民生”的路径,在解决人民群众社会生活问题的过程中满足其民生需求。
实现了营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治理目标。治理是民主的基本目标,全过程人民民主具备“治理民主”的鲜明特色。民主融入社会生活,就是要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实现社会层面的善治。基层社会治理需要通过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以达到人人享有的治理目标。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当务之急,就是把人民凝聚起来、动员起来,共同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在社会生活中建设民主,是在拓宽社会生活参与渠道的同时激发人的参与意识,让人民群众切实承担好参与公共事务的责任,在直接的民主参与中把人凝聚起来,修复调整社会关系,形成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和谐局面。民主是每个人通过真实参与来共同解决问题的集体行动,民主的目标是在决策中走向统一而非创造对立。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人民群众塑造了共同的愿景,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的基本愿景就是寻求美好生活。向往美好生活的共同愿景使每个个体能够走到一起,在特定的机制和制度设计中共同解决问题,实现凝聚人心和修复社会关系的治理目标。民主是培植人际间信任的重要机制,民主程序中的个体会产生信任,在共赢的结果中实现互惠共享。社会生活中的民主运作能够在搭建人与人之间关联的同时塑造互惠性社会网络。互惠性社会网络也能够为民主进一步的良性运转提供稳定的社会基础。这样的互动使得社会治理共同体得以“形”“实”俱存。人民群众在广泛参与中拓展了社会治理的广度,在社会生活基本问题的妥善解决中完善了社会治理的精度,在社会关系的修复与营造中提升了社会治理的温度。
创新了基层协商治理的民主方法。协商民主不仅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也是民主走向日常生活的重要表现。协商民主并不是西方的舶来品,中华民族有着深厚的协商传统,“协商”深刻嵌入中国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中。中国人自古以来就重视协商,“有事好商量”是中国人普遍的交往模式。在历史的继承性和生活的现实性中,运转于社会生活的协商治理实践不仅契合人的交往模式,也有利于在协商中提升治理效能。从规模与民主的关系上看,社会生活的场景与规模更加适合有序开展协商民主。基层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有机构成,协商民主在小规模的团体中更能凸显其效率和效能。社会生活中的问题存在于基层,往往关乎不同的小规模群体。在小规模群体中注入协商民主,能够在理性审慎的沟通交流中凝聚共识,得到人人满意的“最大公约数”。推而广之,如果社会生活的每一个细胞都有民主的要素,那么民主就会成为全社会的风尚。从协商民主的形式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看,基层协商治理拥有灵活丰富的形式,适用于社会生活中纷繁复杂的各类问题。基层协商治理已然成为中国式基层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不同地域、不同社区都结合自身的条件与资源设计出不同的协商机制,搭建了各具特色的协商平台。这些机制与平台可以通过制度化的操作来解决基层的公共事务,也可以通过非制度化的形式来回应人与人在生活中的关切。所以,这种灵活性也能够让民主灵活地解决各类问题,保证了民主在社会生活中的可持续发展。
贯通了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民主实践。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建设本质上要和政治生活中的民主互联互通,在二者各自功能的发挥中共同构建一个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的“大民主”。按照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在社会生活中嵌入民主,是提振社会有机体活力,激发出社会本身的充满生气的力量的路径。中国国家治理具有庞大的规模,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中内含的不同功能、不同类型的民主模式适应了大国治理的基本要求,纵向的民主制度体系贯穿了从顶层到基层不同层级。其中,人民群众通过选举代表的方式参与政治生活的民主,通过基层自治的方式参与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并将社会生活中难以解决的、普遍性的问题向上反馈,使民主在顶层设计和社会治理中共同发挥作用。在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中双向互动的民主保障了大国治理需要的层次性,也激发了社会的活力。民主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功能联动、要素衔接,实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在这个意义上,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和政治生活中的民主相互促进,共同推进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形式多样、机制灵活,为政治生活中的民主机制提供新的方法与技术;政治生活中的民主通过科学决策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建设的各项重大方针,为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建设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现代化不仅是科技的进步、物质的富足,也是人境界和能力的提升以及社会风气的纯正与秩序的和谐。在社会生活中建设民主,就是让民主成为人在日常中的生活方式,让民主成为培养新时代好公民的实践手段。人民通过直接参与学习民主的技能,提升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度,也懂得了如何与其他主体沟通交往。当人与人以文明的方式相互尊重与对待的时候,整个社会风气也会在文明交往中变得更加和谐有序,各类社会问题也会在民主实践中得到妥善解决,从而实现人与社会的进步。面向未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建设不仅要在实践中创新制度机制,完善流程设计,打通互联渠道,也要将实践和理论相结合,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征程中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体系、话语体系,为民主理论和实践贡献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