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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中古文明的宪政精神研究

2024年06月20日14:13来源:伊春园2023入口直达大象

山东大学顾銮斋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欧洲中古文明的宪政精神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3础厂厂003),最终成果为同名专着。课题组成员有:韩慧、滕淑娜、谢坚、朱晓静、田庆强、赵卓然、李玲、郭冬梅、徐叶彤。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宪政精神是西方文明显着而普遍的特征,而不是个别国家的孤立现象。对此,该成果进行了相对全面的考察,除英法德等主要国家外,还考察了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和地区,以对欧洲中古宪政精神形成一个尽可能完整的概念。本研究成果首先从古典遗产进行考察,继而从社会习俗、官方文件、私人着述、税收形式、教会、政体等多个角度展开研究,揭示了欧洲中古宪政的基本状况,并概括了它的基本特征。全部内容分4个层面,依次为:基础层面,即古典宪政要素的遗存;思想层面,即中古宪政思想史、观念史或学术史;制度层面,即宪政的实在历史,涉及阶级、等级、赋税、议会等内容;社会层面,即社会习俗的宪政表现。同时,又注意不同层面之间的联系,如思想和制度层面的互动。

中古以来,随着宪政体制的革新和演进,欧洲各国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也经历了很多挫折,总结了很多教训。对此进行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西方宪政的来龙去脉,掌握相关知识,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为国家的外交、军事、宗教等提供对策。可以启示中国改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免走弯路。所谓中国特色,主要是相对西方而言的,不了解西方宪政及其由来,就难以形成中国特色。另外,西方宪政史固然具有意识形态色彩,但它更是一种国家治理方式,其中蕴含着丰富的治理技术和技巧,其他文明国家都可以借鉴利用。

二  成果的主要内容

该成果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1)古典遗产与继承。中古宪政精神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古典遗产,所谓中古文明的宪政精神是不可想象的。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思想遗产,如亚里士多德学说,构成了中古宪政的重要源泉。二是制度遗产,无论是雅典民主制、斯巴达贵族制,还是罗马共和制,都对中古政体建设产生了深刻影响。(2)习俗。习俗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浩繁、错综复杂,本研究是寻绎和展现蕴含其中的宪政精神,如民众的自由、法律、维权、民主等意识。现存文献包含很多宪政色彩鲜明的案例,这在政府、教会文件和私人着述中难以见到。(3)文本。欧洲中古遗存了大量历史文件,直接反映国王、贵族、社会各等级对于自由、法律、权力、权利等概念的认识和诉求,本研究在于从这些文件中提取宪政因素,这对于建构欧洲中古宪政理论无疑有重要意义。(4)赋税。税收和财政是制度建构和运行的经济基础,欧洲中古税制直接影响宪政精神的存在和发展。可以说,没有这样的税制,便没有欧洲中古类型的政体。该成果拟从赋税史中检索资料,分析税制与宪政之间的关系,建立税制宪政理论。(5)教会。基督教是古典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传承使者。由于在一定程度上吸收、继承了古典思想和制度遗产,其本身便融含着深厚的宪政精神,在古典文化的传播、罗马法的复兴和宪政精神的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并因与王权形成二元格局相互牵制而推动了中古宪制的发展。(6)政体。欧洲中古政体具有一定的宪政特征,通常由王权和某一权利集体等要素构成,重大国事如征税、宣战、立法等通常由国王与权利集体协商决定,而不是国王任意而为,这就形成了一定的分权格局和制衡特征。而同时,教会在国王日常生活中也发挥了一定的牵制作用。

学术界通常认为,宪政是西方近现代的产物,古代中世纪不存在宪政。这实际上是现代人以自大心理站在一己的立场进行主观臆断而形成的观念。宪政是西方文化固有和特有的精神,近现代宪政是古代以来发展的结果。宪政要素具有显着的贯通性特征,只是因为借鉴了前人的经验和技术,近现代的建构才显得更加精致和健全。

古典时代留下了丰厚的宪政遗产,基督教继承了这些遗产,并与日耳曼原始民主相结合,形成了中古宪政精神。这种精神包括自由、民主、选举、代议、同意、法制等内容,表现为思想家的思考、官方文件的规定、制度建构的实践、编年史家的记录等。

西方学者的相关研究当然存在缺陷,但即使是牛津学派,也应该得到基本的肯定,所以在今天,仍然受到不少欧美学者的服膺。我们的研究既要注意摆脱这些缺陷的影响,又要避免走向极端,将欧美近代学术成果明珠暗投,以致走向历史的虚无。

三  成果的主要价值

该成果的开拓性与创新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立足中国文化背景或以中国人的视角审视中古宪政精神,提出了一些西方学者难以提出或不能提出的问题和观点。

二是揭示了文本的宪政精神。对于中古叁大政府文件,国内学术界主要对《大宪章》进行了研究,但不是从宪政的角度进行认识。《黄金诏书》则很少有人研究,《大敕令》更几乎没有研究。另外,国王加冕宪章、其他王室文件以及私人着述,这些在国内也无涉足或很少涉足,因此该成果的研究具有创新意义。

叁是揭示了习俗的宪政内涵。中古习俗与宪政的关系,国内尚无研究,该成果在这方面具有开拓意义。

四是挖掘税制的宪政意蕴。中古税制与宪政的关系,国内亦缺乏研究,因而也具有创新意义。

五是古典思想的发现与传播。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对中古宪政精神影响极大,但对于它的发现、接受和传播却鲜有研究,偶有所及,也无不浅尝辄止。国外如此,国内更是如此。该成果对此进行了考察和分析。

该成果具有交叉学科性质,涉及史学、法学、政治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但它首先是世界史学科的一个研究领域或方向,这决定了课题组主要用历史学方法进行实证研究,即注重对史料和史实的检索、寻绎、稽考和分析,立足于原始资料和档案资料的检索和解读,同时重视学术史的梳理和现当代着述的研读,综览国内外学术界的相关着述及其是非得失,力求准确全面地掌握最新研究动态。抓住了这些环节,也就具备了接近客观、真实历史的条件。该成果注重文本的细解。有关文件如中古官方叁大文件《大宪章》、《大敕令》和《黄金诏书》、国王加冕宪章,以及布曼纳阿、格兰维尔、勃拉克顿、马西留斯、雷普高等人的着述等,该成果给予了细致的解析。

(责编:孙凯佳、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