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强,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副主任
6月2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并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贯彻的系列原则,其中包括: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深刻把握这一原则,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1.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
2012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就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2018年,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启示我们: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在2019年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作《对于〈中共中央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指出,相比过去,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新时代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党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新中国70年制度建设成就进行了系统总结,深刻阐释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并系统阐明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着优势,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制度自信;同时,对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等13个方面的制度作出战略部署。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并非已经完美无缺了。具有显着优势的这些方面的制度,也还是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的。
党的二十大确立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锚定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坚决破除妨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不断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2.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
新时代制度建设分量之所以更重,是因为新时代改革开放面对的更多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进入新时代,改革进入了深水区,可以说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因此必须在全面系统研究问题、掌握基本规律的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务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能够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全面深化改革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改革的关联性互动性明显增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涉及许多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改革的关联性互动性明显增强,每一项改革都会对其他改革产生重要影响,每一项改革又都需要其他改革协同配合。”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加强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研究。我们要在基本确定主要改革举措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各领域改革关联性和各项改革举措的耦合性,深入论证改革举措的可行性,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关系,使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要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围绕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全面、深入剖析形式主义的存在根源,从理顺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关系、调动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积极性等角度建构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
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实现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关键。同时,要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管党治党,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关系,使党的领导始终顺应规律、顺应时代、顺应民意,既指引方向和道路,又增添动力和活力。
3.全面深化改革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
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不得法则事倍功半甚至产生负作用。先破后立、先立后破,各有道理,关键要看对象、看实际情况。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调整政策和推动改革要把握好时度效,坚持先立后破、稳扎稳打”。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强调先立后破,是基于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的深刻洞察所做出的高瞻远瞩的方法论指引。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我们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同时又需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既要统筹又要试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指出,回顾这些年改革工作,“这是一场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深刻变革。我们始终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不断健全制度框架,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以来的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深刻变革,我们始终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不断健全制度框架,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进一步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
筑牢根本制度。根本制度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内容和根本特征。如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根本点,绝对不能有丝毫动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我们党确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新征程上,必须以坚定的制度自信进一步筑牢根本制度,充分发挥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顶层决定性、全域覆盖性、全局指导性作用。
完善基本制度。我们党已经明确的基本制度包括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等。基本制度是党在70多年的执政实践中艰难探索创新而奠定的治国理政的主要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形成了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制度优势。基本经济制度方面,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表述调整为: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新征程上,要坚持和完善基本制度,不断拓展改革的广度和深度。
创新重要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各个方面的重要制度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遵守和执行的明确要求。这些重要制度上接国家治理之顶层,下连社会生产生活方方面面之基层。随着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和中心任务的明确聚焦,还存在妨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必须予以坚决破除。新征程上,必须创新重要制度,以最大力度、最高标准坚决改革创新,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