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田玉琪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唐宋词声律史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3叠窜奥070),最终成果为同名专着。课题组成员有:张春义、田园。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该成果旨在对唐宋词声律包括“乐体”、“文体”及二者结合的角度进行发生、发展的历史研究。词体声律,实为词学关键、核心所在,无声律便无词体,言词必当先言词律。词作内容、风格等因素与声律之间也有天然联系。无论是唐宋时期还是后代的创作与研究,无不讲求声律。20世纪中叶,文学形式不被重视,词体声律研究出现断层。80年代以后,声律研究再兴,但依然存在诸多不足。
对唐宋词声律史的研究,从“乐体”“文体”的研究角度展开,对建设并完善词体声律学、词调学有重要意义,进而推进词学研究的纵深发展。研究方法、观点、结论等将对包括词学在内的中国古代文学中其他韵文学研究,以及音乐学研究、音韵学研究、语言文字学研究等具有借鉴参考的价值。
二 成果的主要内容
该成果内容主要涉及唐宋词音乐史、词乐配合、词体史叁个方面。主要从“乐体”“文体”及二者结合的角度进行论述,努力打通文学、语言学、音乐学的研究。在乐体方面,主要从清商乐、法曲、胡部燕乐、宋代宫廷鼓吹乐、大晟乐等与唐宋词乐间的联系及影响作历时性的论述,侧重音乐文献史料的挖掘梳理;在词乐配合方面,主要以日存《掌中要录》为例从曲调、舞曲结构、句拍等方面做一点探讨;在“文体”方面,对唐宋词用韵史则以入声韵为例做分析,对唐宋词的词调体式,从用韵、句拍、字声等角度进行综合考察。
该成果从唐宋词体音乐史的角度,主要考察了清商乐、法曲、胡部燕乐、宋代宫廷鼓吹乐、大晟乐及对词乐的影响,结合前人研究特别是历史文献进行了历时性的考论。
清商乐作为一个古老的乐种,在词体形成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其在曹魏时代、南朝、隋唐的各个时期都在不断雅化,其依乐(曲)填词的重要特性虽然与唐宋词的依乐填词有很大差异,但在本质上还是有相通之处,于唐代成为新兴燕乐的重要组成,溶于词体音乐的血液之中。法曲与清商乐关系复杂,在“调”“结构”方面与清乐区别,又在“器”、“律”及音乐表现方面保持着独立的特性。而隋法曲与唐法曲也有相当差异,在初唐至晚唐的演进中,皆不乏词乐因素。其在宋代,也有重要影响,所谓宋代“法曲”的“解体”,其实也是法曲在宋代衍变并获得新生的重要时期。“胡部燕乐”在词乐中的地位和发展,宋人已有较深刻的认识,“胡部燕乐”狭义之“燕乐”在北周便已诞生,郑译从苏祗婆问得“五旦七声”之说,即在周武帝天和叁年稍后,经过20余年的研究和改造,推演出“带‘应声’的八十四调”,影响深远。“胡部燕乐”在词乐中的地位,宋人观点尤其值得注意,沉括所述“始诏法曲与胡部合奏”云云,不仅仅是一次“淆糅华夷”形态的音乐合奏,而是昭示着两种不同类型宫调理论的全面整合。而“胡部燕乐”与唐宋词宫调系统的一致性,不仅说明两者是“血亲”关系,而且显然比“清乐”和“法曲”更具有“直系亲属”的表征。宋代鼓吹乐属军乐范畴,而在殿庭鼓吹和卤簿鼓吹的功能及音乐特征方面,都明显因袭了“唐制”,而与隋唐以前的鼓吹乐有很大不同。隋唐以前的鼓吹乐隶属于清乐系统,宋代鼓吹乐则属燕乐范畴。无论是在乐器、乐调还是曲调方面,宋代鼓吹乐都散发出教坊燕乐的气息,是唐宋词音乐史的重要一环。宋初宫廷鼓吹词乐“依月用律”或源于唐代,所用之“律”在北宋前期至中期以及北宋后期宋徽宗政和七年以后,情况也有很大的不同。从“腔谱”源头看,宋代鼓吹词乐《导引》《六州》《十二时》的“和声”,应该是唐凯乐“和声”的一种遗存,这种“和声”应与词乐本身无关。大晟燕乐的创制是以大晟府同教坊紧密合作为基础的,具有雅、俗乐“合流”的音乐特征。不同于以往燕乐之处,大晟燕乐的创制是以徽宗“指律”为尺度,“以《大晟乐》播之教坊”并“依谱按习”为制作原则的。它的制作不是像唐代燕乐以“道调、法曲与胡部新声合作”“唐律无雅俗之分”的充分融合,而是以极度强势的“指律”干预、改造旧行燕乐,是以“雅律”强行统一“俗律”的方式进行。其曲谱以“徵、角二调”为标志,其乐器则填补了“匏、土二音”,其形态则雅、俗合一,是一种充分雅乐化并体现官方意识形态的新燕乐体系。
在词乐配合关系的研究方面,该成果选择了现存日本唐乐舞谱《掌中要录》做了研究探讨。《掌中要录》是目前所见国内外唯一记录舞姿的舞谱着作。其大部分曲调即为唐曲,其舞曲的结构特点特别是一帖曲中有前后一致对应的地方,并明显可分两段,让我们和唐宋词调的摘遍曲及分片相联系,而其节拍特征也和唐宋词调所记节拍有诸多吻合,为我们探讨唐宋词乐配合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唐宋词调中不少词调来自大曲的摘遍曲,其中来自舞曲尤多,其具体过程如何,虽然《掌中要录》所载舞谱可能由于很多漏载,只记要点,也给我们有益的参照。成果对《掌中要录》的《甘州》一帖中舞蹈动作节拍进行了翻译。从海外的音乐文献中探寻唐宋词乐发生、发展的踪迹,很可能是今后研究唐宋词乐的十分重要环节。
唐宋词的用韵非常有特点。在入声韵的使用中,唐五代词入声韵部同于诗韵韵部,如“屋烛”、“药铎”及“月薛屑”等部之分和。但是唐五代词的入声韵使用,只是作为一种普通的仄声韵和平韵相区别,和词调文学特征、具体歌唱关系都不大,表现出词体早期阶段,词人对入声韵的粗糙认识。进入宋代,随着慢词调的兴盛繁荣,入声韵被大量使用,一方面入声韵的主要韵部于北宋中后期基本确定,其与具体词调也联系密切,表现出宋人特有的入声用韵观念及词体声律观。南宋词坛入声韵的使用承北宋发展,在韵部的使用上,特别发展了北宋时期较少使用“叶帖”“物术栉”等部,宋词入声韵部得以成熟定型。而在入声韵文学特征及词体声律的具体要求上,南宋词人也有新的发展变化。
唐宋词调体式发生发展,情况十分复杂,该成果分别从用韵、句拍、字声叁个角度做了论述分析。成果对历史上长期存在的词学混乱观念进行了清理,特别是对以《词律》《词谱》为代表的用韵、句法、字声理念结合具体作品进行辨析。特别认为,从断句的角度上看,无论是韵断还是句断,都要遵循词调固有的韵拍、句拍,而不是随文意而断句。韵断、句断而意不断,这也是作为音乐文学的唐宋词相较传统诗歌在断句上的根本区别。在词调体式的规范定型中,字声十分重要,从具体体式来说,又可分拗句体和律句体,而从拗句体向律句体的转化,也是唐宋词体演变的基本规律。从正体、规范词体的角度来看,早期词作、创调之作往往不是规范之体、正体,规范之体在句拍、用韵、字声上通常具有前后十分严谨的对称之美,着名作家在词体规范的过程中也往往起到重要作用。词调体的规范和发展,涉及具体情况十分复杂,值得进行深入细致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