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聂珍钊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文学伦理学与文本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3础奥奥001),最终成果为专着《语言、符号与脑文本概论》。课题组成员有:王松林、尚必武、苏晖、陈礼珍、陈后亮、张连桥。
文学伦理学批评既是一种文学批评方法,也是一种批评理论,尤其是它的跨学科性质,决定了它不仅研究文学,同时也研究语言学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学科,如符号学、文本学等。
一 语言研究与语言的定义
回答什么是文学的问题,就需要回答什么是语言、符号及文本这些有关文学本质、特征、载体的根本问题。只有首先解决了什么是语言的问题,才能掌握解决其他问题的钥匙。
大多数语言学家认为,“虽然今天的语言学已经是高度发展的科学,但是语言学界至今对语言还没有一个清晰而公认的定义,因为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学派对语言会有不同的看法”。总体而言,学界大多接受了索绪尔的观点。索绪尔把语言看成由“能指”(厂颈驳苍颈蹿颈补苍迟)和“所指”(厂颈驳苍颈蹿颈别)两部分组成的符号系统,并在把语言和言语区分开来的基础上建构自己的语言符号学理论,把语言定义为“一种表达思想的符号系统”。索绪尔的语言定义至少有两大问题:第一,他没有把语言和语言学区别开来,而是混在了一起。其实,他说的语言就是我们传统上说的语言学,他说的言语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语言。第二,他通过语言和言语的概念把语言抽象化,在讨论语言问题时忘记了语言存在的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只有人才能成为语言的主体。
通俗地说,语言就是我们通过发音器官发出的能够表达意义的声音。但是这还不是语言的科学的定义,原因在于语言不是预先存在的,而是实时生成的。因此语言定义为:语言是脑文本在转换成声音形态过程中生成的,当脑文本通过人的发音器官转换成声音,脑文本就变成了语言。也可以更简洁地表述:语言是脑文本的声音形态。即使书写文本也同样可以通过视觉器官将其转换成脑文本然后再通过发音器官生成语言。
现在的语言研究有一种语言泛化的倾向,即把人以外的各种符号也称为语言。非人的动物也能通过发音器官发出能表达意义声音,虽然这种声音被一些学者称之为动物语言,但是绝不能等同于人的语言。语言专指人讲的语言,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语言以脑文本为前提,没有脑文本,则无语言。(2)语言是以声音形式表现的脑文本,是脑文本的声音形态。(3)语言是约定俗成的声音信号,是人通过声音进行交流的方法。(4)语言通过人的发音器官表达,因此语言专指人的语言。其他动物也可能有它们的语言,但不包括在人的语言中。(5)声音是语言的媒介,通过音量、音程、音调以及重音的变化表达不同的意义,因此语言的性质是声音形态。由于文字不是声音形态,因此文字不是语言。(6)语言主要以空气为媒介,以声波的形式传播。(7)语言不是预先存在的,而是实时生成的。当我们通过发音器官把脑文本转换成声音时,语言就生成了。(8)语言以发音器官和听觉器官为前提,二者缺一不可。没有发音器官和听觉器官,就不能生成语言。
语言需要借助声音传播,声音是表达存储在头脑中的脑文本的媒介。通过发音器官朗诵我们头脑中生成的或记忆的一首诗,这是通过发音器官表达脑文本的过程,是表达脑文本的方式,是发音器官的发声运动。运动的结果就是朗诵出来的声音,也就是生成的语言。语言是发音器官运动的结果,它被人的听觉器官接收并记忆下来,然后将其存储在大脑中,就形成新的脑文本。这个脑文本仍然是以声音为媒介通过记忆对另一个脑文本的复制。借助声音的传播,一个人的脑文本可以被其他人记忆下来存储在大脑中,变成新的脑文本流传下来。
二 符号与文本
20世纪70年代,西方文论界在语言学和符号学中找到了突破口。总的来说,学界大多沿用索绪尔和巴尔特给符号下的定义:(1)符号是能指和所指相联结产生的整体。(2)符号是概念和声音形式的结合。索绪尔和巴尔特创建符号学,为语言学研究开辟了新的领域和提供了新的研究方法,但什么是语言符号以及什么是语言,这个问题他们仍然没有在学理上给以解决。
为了解决语言符号理解混乱的问题,我们需要解释语言符号同语言的关系,尤其是要厘清什么是语言符号的问题,只有这些问题解决了,才能解决语言的定义问题。语言符号不是普遍性符号,而是特指表达语言的符号。从狭义上说,语言符号尽管也把盲文、文字标记、表意图像、图形等包括在内,但它主要指表意文字和表音文字两大类。把中文汉字的笔画和英文字母同语言符号区别开来是理解语言符号以及认识语言的重要条件。汉字的笔画和英语字母的组合都可以作为符号的载体并变成某种符号,但它们在组成文字或单词之前因为无法用来记录或表现语言,所以笔画和字母不是语言符号。
文学伦理学批评坚持认为,文学是文本的艺术而不是语言的艺术。没有文字则没有文本,没有文本则没有文学。文字是构成文本的基本材料。单个的文字在没有组成文本之前,只是表意的符号,所以由文字组成的文本才是文学的载体。但是,目前大多数文学理论认为,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是审美的语言作品。这种观点显然混淆了语言同文字的区别,更是忽视了文学存在的文本基础。语言就其性质而言,它可以为文学的出现创作条件,例如利用语言讲述故事,但仅靠语言无法产生文学作品,只有借助文本文学才得以存在。
在电子技术出现以前,以声音形式生成的语言只能凭借记忆保存,不能转换为可见的物质形态。借助语言讲述的故事并不能真正凭借记忆保存下来。正是语言的这一特性,决定了语言本身不能成为文学。直到文字出现以后,语言才能借助文字转化成文本,为文学的出现创造了条件。
有观点认为,文字仅仅是因为记录语言而被创造出来的。但事实并非如此。文字既可以记录语言,也可以记录以非语言形态存在的意识和思想,即脑文本,把它们转化为物质形态。无论语言还是意识或思想,只有当它们被文字记载下来以后,抽象的思想和借助声音生成的语言才能转变成固定的物质形态,才能形成可视、可读的文本,成为文学。
文本是由符号组成的,它既是语言的物质形态,也是思想的物质形态。只有文本才能构成文学,语言只能表达文学而不能直接构成文学。当语言转换为文字的形式以后,作为语言表意符号的文字才能组成文本。文本是语言或思想的可视、可读形式,是文学赖以存在的基础。
三 脑文本与语言
就文本而言,语言、符号与文本只是表象,而它们的本原隐藏其后,不易发现。这个更深层面的东西就是脑文本。语言、符号和文本都是在脑文本基础上产生的,因此要解决语言、符号和文本的问题,就应该从脑文本的研究入手。
脑文本,即保存在大脑中的思想。脑文本以人的大脑为载体,是一种特殊的生物形态。脑文本也是思想的物质形式,是抽象思想的物质转换。脑文本存在于大脑中的活性物质中,是一种有生命的文本,是活的文本,因此在性质上不同于其他形式的文本。脑文本不能遗传而只能口耳相传,因此除了少量的脑文本后来借助书写文本被保存下来之外,大量的具有文学性质的脑文本都随其载体的死亡而永远消失湮灭了。直到今天,无论是书写文本还是电子文本,从根源上说都是对脑文本的复写、加工、存储和再现。没有脑文本,就没有书写文本和电子文本。没有脑文本,就没有文学创作,就不可能产生任何形式的文学。
在脑文本的表达形式上,语言是表达脑文本的声音形式。声音能否形成文本,答案是否定的。由于声音只是表达文本的媒介,因此声音本身不能形成文本。声音只是表达脑文本的方法,声音也可以用书写符号记录下来,形成由书写符号构成的书写文本。但是,声音本身只是一种形态而不是文本。
脑文本不是在思维过程中形成的,也不是思维的工具,而是整个思维过程中最后阶段产生的认识结果。就思想而言,思维是人这个主体获取思想的方法,概念是主体进行思维的主要工具。人的认知从感受器接收信息开始,在感知过程中形成抽象概念,从而为思维创造条件。思维就是主体利用概念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等认识活动的过程,是人类特有的心理和精神活动。思维是一个过程,因此人的思维始终是动态的。当思维由动态转为静态,思维的过程结束,思想因此产生。思想不是抽象的,不是动态的,而是在人的大脑中保存下来的文本。由于这种文本以人的大脑为载体,因此我们称这种文本为脑文本。脑文本是以静态形式保存下来的思想,能转换成语言、书写文本等其他形态。通过这种转换,脑文本才能成为在人身上发生作用的指令。
精神的存在是以脑文本为前提的,没有脑文本,就不可能有对精神的认知。对心理的分析也同样如此。人的心理活动也是以脑文本为载体的,没有脑文本,心理活动就不可能存在。无论精神分析还是心理分析,都离不开对脑文本的分析。脑文本是决定人的思想和行为的既定程序,不仅交流和传播信息,也决定人的意识、思维、判断、选择、行动、情感。脑文本就如同戏剧表演的脚本,怎样的脚本,决定怎样的表演。人的思想、选择和行为,包括道德修养和精神追求,都是由保存在人的大脑中的脑文本决定的。脑文本决定人的生活方式和道德行为,决定人的存在,决定人的本质。
文学教诲功能的实现是通过文学的脑文本转换实现的。文本产生之后,口耳相传的道德经验变成了由文字固定下来的文本形式,例如诗歌、故事、格言、寓言、小说、戏剧等。这些由文字构成的文本就是文学,记载的都是有利于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个人的或集体的道德经验,它们的价值就在于为人类能够提供教诲。学习文学的目的,是获取我们所需要的脑文本。因此,如何选择用于某种教诲的文学作品就变得特别重要。文学伦理学批评的作用,就是通过对文学文本的分析、解读和批评,为读者建构脑文本提供优秀的文本,以促进人的道德完善。文学伦理学批评运用新的批评方法,通过优秀脑文本的选择,解决文学用于教诲的问题。
四 成果的主要价值
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语言、符号及文本,从基础理论上厘清文学同语言、符号及文本的关系,从跨学科角度上解决文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其目的仍然是促进文学文本的阅读,充分开发文学的教诲功能,发挥文学的教诲作用。作为一种批评理论,文学伦理学批评把文学理论研究和文学批评紧密结合在一起,回答文学理论与批评如语言、符号、文本等的根本问题。语言、符号与文本问题的深入探讨是文学伦理学批评基础理论研究的基础。随着研究语言、符号和文本核心问题的深入及跨学科拓展,不仅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系统理论将会得到进一步完善,而且还将为文学及相关学科中重要基础问题的研究提供启示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