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园2023入口直达大象

旧版网站入口

站内搜索

张璐:强化公司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张璐2025年03月24日09:14来源:

原标题:强化公司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作者:张璐,系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学思践悟】

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是科技现代化,而公司是科技和产业结合的重要力量,是促进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的重要主体。党的二十届叁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强化公司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公司机制,加强公司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叁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抓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要搭建平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公司创新主体地位,让创新链和产业链无缝对接”。这些重要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公司作为科技创新知识生产和成果转化中心的重要地位,对我国公司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指引。

强化公司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意味着公司不应只在技术创新中处于单一主体地位,而是在科技重大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均应发挥主体作用,其科技创新活动应贯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产物开发、市场推广的“全链”创新。近年来,中国公司发展动能强劲。2024年中国公司500强数据显示,公司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4.89%,发明专利数量同比增长19.67%。这些数字折射出公司作为创新主体向“新”发力、提质增效的探索。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创新进入“无人区”,机遇与挑战并存,强化公司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道路仍横亘着诸多难题,需要多措并举、对症下药。

从公司在科技创新全链条的影响力和支配力来看。我国的世界一流公司数量持续增加且综合实力不断提高,但在研发效益、经营绩效等方面有待提升,与之相适应的市场环境有待完善;科技领军公司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核心支柱,引领示范价值未能充分彰显,对产业链上下游公司发展的驱动力不足,协同共进效应欠佳;科技型骨干公司研发投入呈增长趋势,具有垂直整合能力,但参与重大科技项目的积极性和对中小公司的引领支撑作用有待加强;科技型中小微公司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中坚力量,但囿于规模、人才和融资能力,科技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对此,应完善科技型公司梯度培育体制机制建设,布局科技型公司雁阵培育格局。科技型公司是推动科技创新的关键力量,其中,世界一流公司通过科技创新带动公司技术牵引力和产业变革创新力提升;科技领军公司在科技类重大专项中承担大量关键核心技术研究;科技型骨干公司则主要发挥支撑作用,在特定领域具有科技和市场规模优势;科技型中小微公司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活跃因子。面向中国式现代化,各类型公司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科技创新,科技领军公司、科技型骨干公司需聚力攻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强化基础创新与原始创新能力,科技型中小微公司则亟须突破狭窄细分市场规模和资源迭加的成长瓶颈,重点强化应用创新能力。

从公司所处的区域位置来看。我国不同地域的产业基础和产业结构不同,公司科研实力和政策需求存在差异,各地区公司尚未充分挖掘并发挥自身独特的区域优势。总体而言,西部公司在有色金属、畜牧业等领域发展良好,但对自然资源依赖度高;中部公司积极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却受到科研基础设施不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足等限制;东部公司在促进科技创新和标准创新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其引领示范性和对产业转型的驱动潜力未充分释放。为此,应依据中国经济区域划分,明确不同区域公司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政策支持、科技创新水平、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差异,着眼于优化区域经济布局,结合不同地域公司科技创新的实际发展困境与需求,从科技重大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科技成果转化等维度出发,明确不同地域公司特色优势,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体系建设,助力西部大开发迈向全新格局、东北全面振兴实现成效突破、中部地区加速崛起进程、东部地区高效推进现代化。

与此同时,在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下,以往仅聚焦于公司自身激励保障的科技创新机制已难以满足需求,如今,强化公司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还需要政府、社会组织、个人等多元主体协同发力。其中,政府应在顺应市场规律与科技创新规律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并推动多元主体深度融合的激励保障机制建设。

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政策机制,完善制度激励政策体系。对于在协作中起引领作用、“资源”输出较多的公司,政府应在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保持利益分配的弹性,根据创新主体的创新行为及时调整利益分配方案,进而激励公司主动承担科技创新重任。同时,鼓励公司自身完善重要科研成果的标准、奖惩、合作共享等制度机制,增强公司家科技创新意识,充分调动公司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带动公司科技创新;通过定期举办科技奖励大会、开展创新争先奖评选等方式,激励科技领军公司牵引其他公司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进一步夯实公司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强化组织保障政策支持,加大资源保障力度。科技创新呈现出多学科综合性、多技术集成性与多知识融合性特征,需要公司组织内外部紧密协同合作。在此背景下,政府可以推动公司完善员工学习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各种学术交流与合作,并识别员工的沟通交流需求,确立共同目标、搭建沟通平台、畅通沟通反馈机制以确保员工齐心协力投身科技创新。面对公司科技创新人才匮乏、创新资源配置能力有限等问题,政府应积极推动公司与高校、科研院所主动对接,合作培养高质量人才,合理规划和配置科技创新资源,确保从科技重大决策到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的资源有效利用与优化。此外,还可根据公司的异质性需求和不同资源获取方式,推动内部自助式、外部互助式和公助式叁种资源保障机制的形成,并从“自助式—互助式—公助式”叁方面助力公司突破资源瓶颈,实现强化公司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资源保障最优策略。

(责编:王燕华、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