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学界一般认为,中国档案学产生于20世纪二叁十年代,而此前的漫长历史是中国档案学产生的孕育或萌芽期。这种认识的根源在于,从西方学术视角出发对中国古代档案学进行先入为主的审视,而非深入中国传统学术内部,对中国古代档案学的内在发展道路作全面梳理。事实上,中国古代有悠久的档案和档案工作历史,研究、解决与档案相连的各种问题,是古人无法回避的学术思考。可以说,20世纪初以前,中国档案学走过了一条具有自身特点的学术道路,我们不能以基于后起的西方学术特质的眼光去检视中国固有的学术传统和学术成果。
古代并非中国“档案学”的“前史”
档案起源演变的轨迹,是与文字的发明、使用同步进行的。殷墟甲骨文字已是比较成熟的文字系统,即使不作推论,中国有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历史也有3500年左右。把如此悠久的古人对于档案、档案工作认识的历史划定为中国档案学的“前史”,是不符合中国历史发展事实的。
实际上,中国近代档案学发轫于20世纪二叁十年代,其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动力源于两项档案事业:一是近代机关文书档案改革,一是近代的明清档案整理运动。近代档案学的学术成绩也是围绕这两个方面展开的。需要指出的是,近代档案学尽管从传统“档案学”中吸取了养料,但主要是与西方学术传统对接的结果,两者不存在直接生成、孕育的关系。近代机关文书档案改革的研究主体是行政界人士,其学术背景大多出自行政学和图书馆学,其目的是要革除中国传统社会沿袭已久的文书档案工作弊端,因此非常注意吸纳西方的档案学理论成果。近代明清档案整理与中国传统学术的关系非常密切,但由于受时局影响,这一思想并未付诸实践,反而是西方图书馆理论在实践中起到了促进作用。如沉兼士提出的系统分类思想,就是杜威十进分类法在明清档案实体分类中的具体实践。
中国古代档案学的官方主体和官方特质
近代中国学术文化现代化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建立西方学术运行机制和学术职业化,学术研究以学者和学术机构为核心群体。中国古代档案学的研究主体主要为官方,还有一些与官方密切联系的知识分子群体,如清代的幕僚等。中国古代文书档案的产生,主要来自于官方。朝廷、各级衙门和官吏通过发布文件来宣布统治方针和策略;通过控制文件运转,来行使行政权力和提高传统社会行政效率;通过保存和编纂档案,来延续统治权力和维护其正统地位。因此,官方是中国古代档案学研究的核心主体,档案学必然是传统社会官方学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许是档案学界对传统社会的保守性认识,导致了对古代档案学研究主体的轻视,从而忽视了对古代档案学研究成果的全面梳理。
中国古代档案学的学术表达方式与研究重心
近代“档案学”建立期的学术成绩中包含着极深厚的传统档案学学术养料,可其学术表达方式已经和传统档案学相距遥远。中国古代档案学研究成果散落于朝廷规章制度、法律条文、官员奏疏以及官府来往文书之中,也散落在学者考据笔记、学术着作以及类书之中。以宋代档案学以例,其成果主要散见于宋代官方文件、典制、律令,如《庆元条法事类》、《宋会要辑稿》、《宋朝诸臣奏议》、《宋大诏令集》,私人考据笔记如《愧郯录》、《梦溪笔谈》、《石林燕语》、《云麓漫钞》等类书,以及数量众多的别集和总集之中。现代档案学人久已熟稔源自西方的学术表达方式,对于这些零碎的、分散的甚至是以法律条文、规章制度形式表现出来的古代档案学,难以认同其“学术”性质,而以不成体系的“思想”视之。
中国古代档案学是以文书档案内容研究为中心,强调编纂整理、内容诠释以及思想传播。档案实体的保管制度则与统治级别和秩序息息相关。与皇权相关的或与国家统治命脉直接相关的文书档案,其保管制度最为严密,保管条件也最为优越。至于地方衙门文书档案,重在将档案内容化为可以流传诵读的图书典籍,如清代学者章学诚强调“府史”所掌管文牍之重要,主张州县设立志科,录副案牍文移以及境内耆献故事。他的目的不仅在行政参考,更重要的是为编纂地方史书储备材料。正是由于古代档案学的重心与近代档案学的重心——档案的分类整理难以契合,因此可以说古代档案学与近代档案学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孕育关系。
要之,由于学界长期对中国古代档案学的曲解和以现代学术眼光为取舍,导致档案学界长期对古代档案学研究的忽视、搁置与空缺。笔者以为中国古代档案学的系统构建,需要通过对传世文献以及出土文献资料的全面把握,搜集中国古代档案学的众多文本,理清中国古代档案学发展演变的脉络,探寻中国古代档案学特有的表达形式,并从学科建设的视角出发,使用现代学术语言和论述方式,再现中国古代档案学的整体面貌和知识结构,诠释中国古代档案学的价值和意义。
(作者为伊春园2023入口直达大象重大项目“中国档案事业史”课题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
(责编: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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