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中国新型文化智库的基本路径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打造新型文化智库,应该从以下叁个方面着手。
第一,主体新构。当前的官办、高校和民间智库应加强顶层设计,让智库成为一个着眼公益、自主运营、服务决策的独立法人,从主体地位上确保智库研究的独立性。
官办智库应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相对独立地开展研究和智库工作。一是要争取一定程度上的人事管理权,例如高级研究员以下的人员,智库可以自由聘请;二是要改变激励机制,将薪酬岗位等各种待遇与研究成果挂钩;叁是要争取自由设立课题的权利,让研究人员有更多选择和创新的空间。
高校智库应增强自身独立性。一是争取成为有专职管理人员、有持续经费保障的独立法人机构;二是通过项目合作、合同聘用、成果购买等形式,以市场化的手段让学校有关师生成为智库的组成部分;叁是可通过派遣、挂职的形式,实现官产学的互动。
民间智库应充分发挥机制灵活的优势,以项目为纽带,加大与政府、学校的合作。通常而言,民间智库资金要么来自创始人,要么来自关联大公司,缺少可持续性。因此,强化自身项目拓展能力和盈利能力,逐渐实现“以战养战”,是民间智库必须迈出的步伐。
第二,模式新建。当前文化智库应加强在资金来源、研究模式、组织模式方面的探索与创新,为研究的独立性、专业性打下基石。
在资金来源上,要争取多样化,唯此,才能真正做到研究的独立性。当下,慈善捐赠文化处于相对弱势,捐赠税法也有待完善,未来很长一段时期,文化智库的资金将主要来源于政府以及部分公司和个人资金。可喜的是,互联网时代也为智库提供了新的筹资方式,例如通过众筹等手段,拓展研究经费的来源和渠道。
在研究模式上,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收集社会大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现实和长远的对策研究。加强数据分析、案例分析和模型分析,有的放矢,提出决策层信得过、用得上、可操作、实施后能够为社会大众带来实实在在福利的政策建议。
在管理模式上,要构筑“小机构、大平台”的模式。即建立理事会(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形成“理事会+院长+核心团队+大量兼职人员”的智库组织构架,推进开放式、整合式办智库。
第叁,生态新塑。政府应从改变资金支持方式、开放信息与交流渠道、鼓励媒体加大智库宣传,为智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政府应通过“服务购买”而不是“办智库”的形式来支持智库行业的发展。服务购买是市场化行为,因此,可以实现以质量为准绳,对官方、高校、民间智库一视同仁,提高竞争的公平性和研究的独立性。同时可探索建立文化智库发展专项基金,对智库研究项目和计划给予支持。
要让各类文化智库拥有获得政府信息、数据和研究课题的公平机会;应探索建立各类智库向决策者提交成果、进行交流的畅通渠道,建立智库参与政府决策和递呈研究成果的长效机制。
要通过宣传引起人们对智库事业的重视,鼓励社会大众对文化智库的捐赠。同时,要促进相关部门机构与媒体合作,探索建立智库评分标准和年度排名制度。建议可按照“决策影响力、社会引领力、研究创新力、国际传播力、组织成长力”等五大指标,对智库进行年度评分和排名,激励文化智库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