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政治发展道路是否正确,对一个国家的盛衰兴亡具有决定性意义。由于政治发展道路选择错误而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古今中外比比皆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来说,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更是一个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从历史和现实的切身感受中,中国人民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我国国情、发展人民民主的唯一正确道路。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近代以来,许多仁人志士曾经在中国尝试实行西方议会制和多党制,但都没有成功,甚至还导致军阀混战、内乱不止的局面。毛泽东同志历史地总结说:“中国人向西方学得很不少,但是行不通,理想总是不能实现。国家的情况一天一天坏,环境迫使人们活不下去。”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叁座大山的统治,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中国才真正走上了民主道路,实现了从几千年来封建专制统治到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性转变。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人民民主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符合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和根本利益,既是对历史负责,更是对现实和未来负责。
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叁者有机统一,既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基本保证。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实现人民民主从根本上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从实践来看,人民利益需求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实现人民利益具有复杂性和艰巨性。这就要求,必须有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集中反映和有效体现人民共同意愿的政治领导核心,来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
我国不存在多党轮流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也不容许实行多党轮流执政。江泽民同志指出:“那种在我国实行西方多党制的主张,实质上是要取消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如果那样,人民的政权就要丧失,社会主义制度就要被颠覆,国家就要分裂,人民就要遭殃。”一些原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放弃党的领导,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就会改变,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就会改变。苏联按照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进行改革,放弃党的领导地位,搞多党制,结果引发全面危机,最终造成苏联解体的“全民族的重大悲剧”。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是我们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回答黄炎培如何防止国家政权“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周期率的提问时,就鲜明表达了中国共产党人追求人民当家作主的一贯主张:“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共产党执政的实质,就是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当前,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不断健全、形式不断丰富、渠道不断拓宽。比如,在立法中,“开门立法”已经成为常态,公众参与程度越来越深;在政务公开中,制定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有几十个中央部委的部门预算向全社会公开;在重大决策中,听证会等征求民意、吸纳民智的形式普遍展开。这些都表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措施正在向广度深度发展。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民主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带头严格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用大约30年的时间,完成了一些国家用几百年才完成的形成自己国家法律体系的任务。到2009年年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现行有效的法律230多件,国务院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性法规7000多件,基本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认真研究世界各国民主发展的经验教训,以更加开放的胸襟学习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更好地体现时代精神,顺应世界民主发展潮流。中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践只有短短几十年时间,在民主的具体实现形式、运作机制以及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等方面还不够成熟和完善。西方资本主义民主虽然有其固有的局限性,但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在具体实现形式和运作机制方面也有不少积极因素,如强调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强调对权力的制约、监督等等。这些积极因素反映了人类社会民主发展的一些规律性内容,体现了不同民主制度的某些共同方面,既可以为资本主义所用,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所用。因此,我们既要彻底否定资本主义民主的阶级本质,又要大胆学习和借鉴其有益成果。但是,我们的学习和借鉴绝不是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模式,而是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
(责编:高巍)
纪念清华简入藏暨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成立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