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怎样看待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与变革,在整个社会经济结构中,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下降,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上升。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呢?
坚持和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首先要坚持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这是就全国而言的,在不同地区和不同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资产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资产,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其比重的大小不是固定不变的。只要国家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竞争力得到增强,即使公有制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也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同时,公有制经济比重的减少,也不能影响公有制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坚持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既要不断巩固和发展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发挥质的优势。只有努力提高公有制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才能真正坚持和巩固其主体地位。
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必须坚持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在社会主义国家,国有经济既要进入那些非公有制经济不愿意或难以进入的而又为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需的部门,弥补私人公司和市场机制的不足,更要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主导地位,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国有经济在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不断推进、国有公司数量减少的同时,资产总量、上缴税收、利润总额逐年增加,国有资产质量不断优化,管理与经营水平不断提高,技术研发与自主知识产权能力和数量不断增长。比如,中央公司80%以上的资产集中在石油石化、电力、国防、通信、运输等行业和领域,资产总量从2002年的7.13万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21万亿元;同期营业收入从3.36万亿元增加到12.6万亿元,上缴税金、实现利润都有3倍多的增长。特别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国有公司作为国民经济“排头兵”,在实施大规模的政府投资、大力度的结构调整和大范围的社会保障,在有效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中国经济回升向好的中坚力量。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是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必然要求。在国有经济和国有公司改革过程中,调整布局和结构,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战略决策。国有经济从一些领域退出来,同时为了实现规模化生产、完善产业链,加强对重要行业或关键领域的控制力,也必然会进入一些领域。这种“进”与“退”,是根据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需要、根据市场经济的规律进行的正常活动。不能将公司正常的兼并重组,将市场公平竞争导致的“优进劣退”、“大进小出”,片面理解为“国进民退”。事实上,国有公司在调整和重组过程中,非公有制公司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国有公司的改组改制改造,也进一步促进了自身的发展。
(责编: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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